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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妇幼保健院《母婴保健法》及《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落实情况总结按照市卫生局《关于印发萍乡市开展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萍卫法监字【2014】25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我院对相关工作总结如下:1、我院在工作中落实了国家的妇幼保健工作方针: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2、认真学习宣传《母婴保健法》及《实施办法》,不断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为提高母婴保健法的普及率,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首先我们组织医务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学习《母婴保健法》及《实施办法》,每年以《母婴保健法》宣传月、三八节、六一儿童节为契机,以组织专家上街义诊、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不断加大《母婴保健法》的宣传力度,为开展母婴保健工作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3、加强妇幼保健网络建设,保障母婴安全建立和完善了以区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为基础的三级妇幼保健网络。并以各乡镇卫生院为基地,每月召开一次全区妇幼人员例会,采取以会代训形式,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妇幼保健队伍的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每年进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医疗机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未发现非法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行为。4、积极做好妇女、孕产妇和儿童健康查体、建档工作区妇幼保健院积极开展儿童健康体检工作,2014年3-6月份为7500余名幼儿园儿童进行健康查体,均实行成本收费,受到了群众的好评。自今年9月份开始进行下乡入村为适龄妇女进行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配置下乡免费查体专用车、B超、心电图、化验等设备,抽调技术骨干组成查体队,与计生部门联合,到9月底已为2个乡镇400余妇女进行两癌筛查,并进行了管理。全区三级妇幼保健机构积极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确保全年无孕产妇死亡。5、进一步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儿疾病筛查办公设施进行了更新改造,人员进行了调整,做到让新生儿家长放心、满意。今年1—9月份全院活产为531人,其中听筛511人,听力筛查率为95.87%,新筛409人,新筛率为76.74%。6、加强了B超和从事B超技术服务人员的监督管理。按照上级要求,建立健全了B超室管理制度并张贴上墙,并在醒目位置张贴了“严禁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的标牌,设立了举报箱,公布了举报电话等。7、加强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确保签发规范。按照卫计委、公安部《关于统一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和有关补充规定,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由专人负责购买发放,并建立台帐。在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时,操作人员严格查验接生机构填写的《出生医学记录》等有关手续,按编号顺序签发并登记。1-9月份,共首次签发《出生医学证明》463人份,无一差错发生,首次签发率为87.19%。8、加强了免费婚检工作,按照省、市、区的相关要求,我院积极开展了免费婚检工作,通过宣传、发动、组织、管理等环节的质量控制,我院的免费婚检工作取得了喜人成绩,1-9月,免费婚检2950人,免费婚检率为93.71%。我院在贯彻执行《母婴保健法》过程中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1、宣传力度不够,尤其是在电视台、网络等发面的宣传要强化;2、儿童保健、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薄弱,有待进一步加强;3、经费投入不足。我院名为全额预算单位,实际按差额预算单位划拨经费,业务开展的房屋设施和技术力量严重短缺;4、各级政府部门对母婴保健服务的能力建设重视程度不够,从区级、乡镇级到村级的投入均不足;5、社区妇幼保健网络尚未建立完备,不能开展相关管理服务;xx县妇幼保健院2014年10月28日
本文标题:母婴保健法及实施办法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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