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咨询培训 > 广州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协议书
广州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协议书(康复训练类)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制2019年1月说明1.本协议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制定。2.广州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定点康复机构(下称“定点康复机构”)应当就协议重大事项对残疾障碍者及其监护人尽到提示义务。残疾障碍者及监护人应当审慎签订协议,在签订本协议前,要仔细阅读协议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风险。3.本协议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内容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4.定点康复机构、残疾障碍者及其监护人可以针对本协议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根据康复服务的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5.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协议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协议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协议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当事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协议原件。目录第一条服务内容第二条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第三条协议期限及协议期满的处理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第五条乙方及乙方监护人的权利、义务第六条协议的变更(仅用于康复训练服务条款)和解除第七条违约责任第八条纠纷的解决方式及管辖第九条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其他内容第十条协议生效甲方(定点康复机构)法定代表人:职务:住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乙方(接受服务的残疾障碍者)姓名:性别:年龄:居民身份证号:残疾证号(如有):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乙方监护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接受服务的残疾障碍者,须由监护人签字确认)姓名:与乙方关系:居民身份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康复训练服务条款为保证精准康复服务质量,切实保障接受服务的残疾障碍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等6部门关于印发广州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定点康复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法律规范,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精准康复服务事宜,自愿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供各方遵照履行。第一条服务内容1.1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服务方式和内容为:□机构康复训练□居家康复训练□0-14岁听力语言残疾儿童康复训练□0-14岁脑瘫儿童康复训练□0-14岁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0-14岁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肢体残疾康复训练1.2甲方为乙方提供康复训练服务方案:序号服务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单价(元/节)服务时长(分钟/节)服务节数(节/月)开展方式备注□一对一单独训练□集体训练1.3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免费评估和检查服务,包括: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服务频率1.4.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社区、家庭康复指导或相关支持性服务,包括:序号项目名称评估和检查服务项目内容服务频率1.5甲方只能在通过评审,确认符合技术、消防、安防要求的服务场地提供服务。甲方为乙方提供康复服务的固定服务场所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写明定点康复机构的地址或居家康复的地址)。第二条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2.1收费标准2.1.1甲方应当公示为乙方提供的康复服务的收费标准,内容包括康复服务名称、项目内容、人民币单价、计价单位、服务持续时间、服务方式、服务手段等。2.1.2甲方按“服务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法定节假日之外的周六日和非正常工作时段是否被认为是有效的供应商提供服务时段由各区残联组织确定)为乙方提供康复服务。服务费用根据每个“服务日”的服务节数和单价计算出单个“服务日”的康复服务费用,当月合理的、多个“服务日”费用总额由残联组织资助不超过1700元/月。2.1.3甲方在每个“服务日”中提供的服务,必须具有“一对一”单独训练项目,每节单独训练项目的时间不少于30分钟。2.1.4甲方不把政府资助的基本型康复服务和自身开展的其他康复服务实行混同捆绑实施。2.2支付方式□甲方垫付,乙方接受服务后,由区级残联组织与甲方据实结算;□乙方垫付,乙方接受服务后。乙方或乙方监护凭发票和相关证明材料到区级残联组织报销;注:具体结算方式由区级残联组织确定。2.3甲方应当应对实际产生的康复费用全额出具符合财政制度的票据作为结算凭证。第三条协议期限及协议期满的处理3.1根据区级残联组织对乙方接受甲方服务的审核结果,以区级残联组织核准同意的《广州市残疾人康复资助补贴申请表》上的“申请资助时间长度”确定本协议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个月。3.2本协议期满后不再续签。如乙方需要继续接受甲方服务的,须向区级残联组织提出申请,审核同意后重新签署服务协议,具体做法参照上款执行。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4.1甲方的权利4.1.1制订、结合乙方实际修改服务方案并按照服务方案为乙方提供服务。4.1.2有权依照本协议约定及法律规定解除协议。4.2甲方的义务4.2.1按协议约定向乙方提供符合服务质量标准的精准康复服务。4.2.2按协议约定提供各项服务设施,确保服务场所、设施符合《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等6部门关于印发广州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定点康复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要求。4.2.3保证提供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持有关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上岗,保证专业人员接受专业技能培训,能够满足岗位职责要求。4.2.4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尊重乙方,尽力合理地保障乙方的人格尊严和人身、财产安全。4.2.5当乙方发生紧急情况时及时通知乙方监护人或者其他紧急情况联系人。4.2.6按照本市精准康复工作的要求为乙方建立康复服务档案,完整填写档案内容,提供乙方接受康复服务前、后反映乙方康复状况的文字、图片和音像资料,有康复专业人员授课教案等相关资料。并保证档案资料的真实性。4.2.7及时准确将乙方的相关服务信息录入到精准康复服务管理系统。组织康复专业人员和乙方在每个“服务日”签署确认的服务记录明细资料,保证签署资料的真实性和规范性。制作社区、家庭康复指导或相关支持性服务记录,保证时效性和真实性。4.2.8不得违规要求乙方垫付康复服务费用;不得借助精准康复项目,要求乙方缴纳不合理费用或胁迫其接受项目外的康复服务;不得在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地点以外为乙方提供服务;不得提供虚假服务,违规套取精准康复资金;不得为乙方提供明显超过其合理限度的康复服务。4.2.9按照本市精准康复工作的要求,为乙方提供“广州市残疾人康复资助服务管理系统”相关的操作指导和协助,做好服务真实性记录,协助乙方接受广州市残疾人康复资助服务管理系统的管理。4.2.10在解散清算前,依法妥善安置乙方。4.2.11接受乙方、乙方监护人的合理建议和监督,畅通咨询投诉渠道。4.2.12向乙方宣传精准康复服务行动相关政策规定。4.2.13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对乙方在接受服务过程中受到甲方造成的侵权伤害,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责任。第五条乙方及乙方监护人的权利、义务5.1乙方的权利5.1.1按照约定的服务项目获得甲方提供的符合服务标准的精准康复服务。5.1.2对甲方的服务有批评建议的权利。5.1.3对自身的康复状况、费用支出、服务记录等有知情权,有权查阅、复印甲方为其建立的康复服务档案。5.1.4有权了解提供服务的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有权要求甲方更换未经专业培训或不具备相应资质或提供服务不合格的人员。5.1.5享有隐私权,人格尊严和人身、财产安全不受非法侵害。5.2乙方监护人的权利5.2.1对甲方的服务有批评建议的权利。5.2.2对乙方的康复状况、费用支出、服务记录、康复服务档案等有知情权,有权查阅、复印甲方为乙方建立的康复服务档案。5.2.3有权了解提供服务的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有权要求甲方更换未经专业培训或不具备相应资质或提供服务不合格的人员。5.3乙方的义务5.3.1如实告知甲方本人的残障状况。5.3.2配合甲方做好评估和检查。5.3.3配合甲方管理,并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爱护甲方提供的各项服务设施。5.3.4配合甲方开展康复训练服务,并在每个服务日接受康复训练服务之后签署《服务明细记录表》。5.3.5自觉接受广州市残疾人康复资助服务管理系统的管理。5.4乙方监护人的义务5.4.1如实向甲方反映乙方的残障情况。5.4.2及时协助甲方处理乙方出现的紧急情况。5.4.3家庭及单位地址、联系方式变更时,应及时通知甲方。5.4.4对乙方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和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5.4.5协助接受广州市残疾人康复资助服务管理系统的管理,并督促乙方配合签署《服务明细记录表》。第六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6.1协议的变更6.1.1根据乙方康复状况的变化,乙方可以根据甲方的建议变更服务方案,经甲、乙或乙方监护人协商一致,签署补充协议。6.1.2甲方在作为“广州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定点康复机构”期间,不得变更收费标准。6.2协议的解除6.2.1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下列情况下,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可以单方解除本协议,并无需承担违约责任:(1)甲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协议约定,经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提出,日内不改正的;(2)因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的严重过错造成乙方人身或重大财产损害的;(3)乙方因疾病或其他个人原因不再接受甲方服务的,但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不提出解除本协议而要求保留服务资格的除外;6.2.2甲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协议,拒绝为乙方提供服务。第七条违约责任7.1因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的过错,损害乙方人身或财产权利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7.2甲方服务人员资质不合格、没有按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提供的服务不合格,甲方应补充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由此造成乙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7.3甲方或其工作人员侵犯乙方、乙方监护人对甲方提供的精准康复服务的知情权的,乙方、乙方监护人有权要求甲方改正,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7.4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乙方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7.5因乙方原因造成其自身损害的,由乙方、乙方监护人自行承担全部后果和责任。第八条纠纷的解决方式及管辖与本协议有关的或者因本协议引发的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应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而提起诉讼发生的包括而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费、查询费等费用由败诉方承担。第九条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其他内容(约定内容可以另行附页)第十条协议生效本协议一式份,甲、乙或乙方监护人各执份,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本文以下无正文)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乙方(签字、盖章、按手印):日期:乙方监护人(签字、盖章、按手印):日期:签署地点:
本文标题:广州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协议书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7267725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