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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QFII: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QualifiedForeignInstitutionalInvestors),在投资额度内可直接投资中国证券市场。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ualifiedDomesticInstitutionalInvestors),指在人民币资本项下不可兑换、资本市场未开放条件下,在一国境内设立,经该国有关部门批准,有控制地允许境内机构投资境外资本市场的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投资业务的一项制度安排。申请禁止期:证券发行公司的发行申请在FTC备案后,要经过3周的观察、审核,然后才能完成注册。目的是放慢上市速度、保证上市公司质量。暂搁注册制度:符合条件的公司,可以为其今后两年内所有可预期的证券发行,预先到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办理被称为暂搁注册的手续,并自主决定证券发行的具体时机。竞争性投标:通常由银行及证券经纪商等机构投资者参加,占每次拍卖人数的75%~80%,机构投资者一般都购买大数额的国库券,参加竞争性投标者要表明自己愿意接受的债券年收益率。非竞争性投标:通常由小额投资者参加。投标单上不需注明债券的收益率,只需注明认购额。按投标的平均价格购买。收益债券:收益债券(incomebonds)是指规定无论利息的支付或是本金的偿还均只能自债券发行公司的所得或利润中拔出的公司债券。债券的利息并不固定,发期有无利润和利润大小而定,如无利润则不付息。高收益债券,即垃圾债券,是一种高风险、低评级的投机级债券。资产证券化:指将缺乏流动性,但具有某种可预见未来现金流收入的资产或资产组合汇集起来,通过结构性重组,将其转变为可以在金融市场上出售和流通的证券,以此来融通资金的过程。资产池:具有一定特定特征的资产组合。过手证券:简单传递证券。是住房抵押担保证券中最基本的形式,它代表对房屋抵押贷款组成的资产池的直接所有权。过手证券的服务人从组成资产池的住房抵押贷款借款人处得到本金和利息的偿还后,定期地“过手”给证券的投资者。优先债券/次级债券:优先债券的持有人在借贷机构清盘时,具有比其它债券持有人优先索偿之权利。次级债是指偿还次序优于公司股本权益、但低于公司一般债务的一种债务形式。IO债券/PO债券:IO指只获利息类证券,PO指只获本金类证券。MBS:抵押支持证券(Mortgage-BackedSecurities)。是以住房抵押贷款这种信贷资产为基础,以借款人对贷款进行偿付所产生的现金流为支撑,通过金融市场发行证券(大多是债券)来进行融资的过程。ABS:资产支持证券(Asset-BackedSecurities)。是以非住房抵押贷款资产为支撑的证券化融资方式,是MBS技术在其他资产上的推广和应用。股指期货(StockIndexFutures)的全称是股票价格指数期货,也可称为股价指数期货、期指,是指以股价指数为标的物的标准化期货合约,双方约定在未来的某个特定日期,可以按照事先确定的股价指数的大小,进行标的指数的买卖。融资融券交易(securitiesmargintrading)又称信用交易,是指投资者在资金不足时采取的缴付一部分现金,其余部分由经纪商贷款或借出证券来解决,使投资者得以买入或卖出股票的交易方式。它是经济业务的一种形式。权证(sharewarrant),是指基础证券发行人或其以外的第三人发行的,约定持有人在规定期间内或特定到期日,有权按约定价格向发行人购买或出售标的证券,或以现金结算方式收取结算差价的有价证券。股权分置也称为股权分裂,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另一部分股份暂时不上市流通。前者主要称为流通股,主要成分为社会公众股;后者为非流通股,大多为国有股和法人股。大小非:非是指非流通股,即限售股。小非:小部分禁止上市流通的股票(即股改后,对股改前占比例较小的非流通股。限售流通股占总股本比例小于5%,在股改一年后方可流通,一年以后也不是2/14大规模的抛售,而是有限度的抛售一小部分,为的是不对二级市场造成大的冲击)。反之叫大非(即股改后,对股改前占比例较大的非流通股.限售流通股占总股本5%以上者在股改后两年以上方可流通,因为大非一般都是公司的大股东,战略投资者。一般不会抛)。M&A:并购,是兼并和收购的合称。兼并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公司的合并,原公司的权利、义务由存续或新设公司承担。收购是指一家公司在证券市场上用现金、债券或股票购买另一家公司的股票或资产,以获得对该公司的控制权的行为。吸收合并:即兼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中,其中一个公司吸收或兼并了其他公司,最后以该公司为存续公司的合并形式。特点是存续公司获得消失公司的全部业务和资产,同时承担全部债务与责任。新设合并:又叫创立合并和联合,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通过合并同时消亡,代之以新成立的公司,即新设公司。特点是新设公司获得全部财产并承担全部债务与责任。狗熊拥抱:是介于善意收购和敌意收购之间的收购方式。其区别于善意收购的地方在于:收购公司向目标公司提交的收购建议是以最终将向市场公布的方式运作;与敌意收购不同的是,在知会目标公司管理层前,收购公司不会进行标购或在公开市场上大量购入金额积累目标公司的股票。托宾Q系数:企业的市场价值与该企业的重置成本之比。一个企业的托宾Q系数越低于1,它就越具有并购价值。买壳上市:指非上市公司通过收购上市公司股权,获得“壳”资源,从而取得上市资格,实现低成本的“买壳上市”。成为壳目标的公司一般是拥有和保持上市资格,业绩一般或无业绩,总股本或流通股本规模小,股价较低的上市公司。白衣骑士:当敌意收购发生时,目标公司的友好人士或公司作为第三方出面来解救目标企业、驱逐敌意收购者。白衣骑士最终也会得到公司的控制权。通常,敌意收购者的收购出价越高,目标公司获得拯救的可能性就越小。要约收购:投资者通过向某一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公开收购要约的方式,以对该公司控股或者兼并为目的而取得该公司股份的行为。特点是在所有股东平等获取信息的基础上由股东自主作出选择,因此被视为完全市场化的规范的收购模式。现金流贴现法DCF:收购方通过估计并购后增加的现金流量,运用一个适当的贴现率计算出它们的现值,这就是所能支付的价格上限。该方法是最基本也是最有效的并购估值方法。毒丸:指目标公司在受到敌意收购时采取的对收购公司非常不利的措施。毒丸防御大致包括优先股计划、折价认股计划、票据购买计划、表决权计划、债务扩张计划。契约型基金:又称为单位信托基金,是指以信托契约集合投资人的资金成立基金,以投资人为委托人,管理人、托管人为受托人,由基金管理人进行证券投资,最终使投资者获益的投资基金。公司型基金:是根据公司法成立的以盈利为目的的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基金。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方式筹集资金以进行分散性证券投资,并向投资者定期派发股息和红利。开放式基金:又称追加型投资基金。指基金发行在外的股份或受益凭证总数不固定,可视经营策略和实际需要追加发行,投资者可随时购买或在设定的内部交易日内赎回基金单位。封闭式基金:指基金发行总额有限值,初次发行达到预定发行计划后,基金即宣告成立,并封闭起来,在一定时期内不再追加发行新的基金单位。投资者不可赎回持有的股份,但可将其在公开市场上转让,价格由市场决定。对冲基金:又称套期保值基金或避险基金。以金融衍生产品为投资对象,为了实现低风险稳回报,需较好利用认股权证和指数期货进行对冲。雨伞基金:是基金管理公司把自己名下的一组基金作为母基金,在母基金下,再组成若干成份基金或子基金,以方便和吸引投资者在其中自有选择和转换的一种经营方式。FOF:基金中基金。特别之处在于它是以其他基金单位作为投资对象,通过分散投资于本身或不同管理公司的基金上,选择面比雨伞基金更广,使风险进一步分散和降低。3/14ETF: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xchangeTradedFund),又称交易所交易基金,是一种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产品,交易手续与股票完全相同。第一章投资银行的核心业务是证券承销。现代投资业务发展趋势:广泛性;综合性;专业性;电子化与网络化;创新性。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的区别:1、投行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其经营对象是证券及相关创新、引申业务;2、投行所依托的是资本市场,主要为直接融资和长期融资提供服务;3、投行的本源业务是证券承销,佣金是其利润的基本来源;4、投行的经营原则是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注重业务开拓与创新,强调提供个性化服务;5、投行提供的主要是高智力服务,投行家常被称为金融工程师;6、投行的监管机构一般不是中央银行,而是专门监管机构。美国分业经营法律标志:1933年《银行法》,即《格拉斯-斯蒂格尔法》;美国混业经营法律标志:1999年《金融服务现代化法》,即《格雷姆-利奇-布莱里法》。中国分业经营法律标志:1995年《商业银行法》。混业经营模式:1、全能银行模式。以德国为代表。商业银行可依法从事包括接受存款和发放贷款、交易各种金融工具和外汇、承销债券和股票经济业务、投资管理和保险在内的广泛的一系列金融服务。2、银行母公司模式。以英国为代表。这类银行允许商业银行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成立子公司,或由其控股公司成立的子公司兼营其他业务。3、金融控股模式。以美国为代表。银行不允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如果商业银行想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应以控股公司形式,在同一机构框架内通过相互独立的子公司来从事其他金融业务。我国证券公司分类:1、综合类证券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5亿人民币,可以经营证券经纪业务、自营业务、承销业务以及经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核定的其他业务。2、经纪类证券公司。注册资本只需3000万人民币,只能从事证券经纪业务。我国证券公司业务构成与特点:主要利润来源集中在承销业务、经纪业务、自营业务。这三项业务收入在其主要收入中所占比重超过80%。并且我国投资银行展开的是无差别竞争,会直接导致恶性竞争、价格竞争。第二章美国债券市场的构成和特点:1、国债:是由美国联邦政府财政部负责管理发行,由联邦政府提供完全的信用担保的金融资产。是美国弥补财政赤字的重要手段。分为短期国库券、中期债券、长期债券、美国储蓄公债。2、市政债券:是以政府的信用作为担保,由州和地方政府以及它们的代理机构和授权机构发行的债券。短期是为了弥补市政当局的费用支出和税收收入间的季节性和暂时性失衡,长期是为了弥补当期运营的长期预算赤字。分为一般责任债券、收入债券。3、公司债券:分为信用债券、抵押债券、其他债券。4、机构债券:分为政府资助的企业债券和联邦有关机构债券。美国国债发行市场的特点:1、短期采用“竞争性投标”和“非竞争性投标”。2、中期采用认购方式和拍卖方式。3、储蓄公债不允许在市场上自由买卖,只许向政府购买,到期后由政府收回,属于不可流通债券。我国债券市场的构成和特点:1、国债:分为记账式国债、无记名国债、凭证式国债、特殊国债。采用公开招标、承购包销、行政分配方式发行。2、金融债券:分为政策性金融债券、特种金融债4/14券、金融企业债券。3、企业债券:是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债券。4、公司债券: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债券。5、可转换债券:是一种以公司债券为载体,允许持有人在规定时间内按事先约定好的价格将其转换为发行公司股票的金融工具。我国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的发行主体、发行审批、主管部门比较。金融债券:发行主体:政策性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审批:根据实际需要,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报送本单位金融债券的计划,同时,主管部门根据信贷资金的平衡情况确定年度发行额,并向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下达发行金融债券的指标。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债券:发行主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发行审批与主管部门:中央企业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计划委员会审批;地方企业由中国人民银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会同同级计划主管部门审批。公司债券:发行主体: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审批和主管部门:发行
本文标题:武汉大学双学位投资银行学复习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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