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招标投标 > 标识标牌合同(大型)
二零零年月日项目名称:公安路建行招牌灯箱项目经理:何四红签订时间:工程造价:竣工时间:武汉江南名家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标识标牌承包合同书标识标牌工程合同书甲方:乙方:一.导言甲乙双方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安装工程管理条例》的前提下,依据政府对广告装饰行业管理的有关条例、政策、法规之规定,在甲方认可乙方《公安路建行招牌发光字及灯箱报价单》的基础上,为保护双方利益,经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二.工程信息1.工程地址:甲方愿意将位于市区(县)标识标牌工程交给乙方,具体信息如下:2.工程类别:三.工程承包形式本工程采取:合同价款内所施工项目以乙方提交的预算为准进行包工包料的承包形式,包干结算。乙方提交的《公安路建行招牌发光字及灯箱报价单》及预算中所涉及到的主要材料样本(板)甲方审核后甲乙双方签字认可无争议。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程变更项目及材料不在包干范围内工程项目,结帐方式同第六条。在施工过程中涉及到乙方预算书中没有的项目,甲方不得在没有下达相应变更的情况下,要求乙方施工。结帐方式与总合同付款同步。四.工程价款根据《建行招牌发光字及灯箱报价单》,经甲乙双方进行友好洽谈,确定本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人民币:不含税造价元无争议。如果工程中发生预算包干外签证,施工工程结束后一星期内根据甲方代表签署的《甲方指令装饰工程变更单》和乙方提交的《变更申请单》等凭据结算包干外的变更费用。乙方提交的变更方案甲方不同意的,乙方不得变更;甲方发出的变更指令,在满足工期、工程造价、已经采购的材料损失的条件后,乙方必须进行变更。施工中如有增减项目,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增、减项目,甲、乙双方协商议定.没有《甲方指令装饰工程变更单》和乙方提交的《变更申请单》,施工方将不予变更。五.工期本工程从年月日到年月日结束。如果施工期间发生项目增减和材料变更时工期顺延,停电累计4小时按照一天计算,甲方没有按时付款乙方可以停工,停工工期顺延。以及甲方与相关配套工程影响乙方施工的,工期顺延。六.工程款的支付工程款采取三期付款方式。第一期: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30%即人民币元;第二期:工程完工,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总价65%即人民币元;第三期:一年保修期满后,甲方付工程总价5%质保金即人民币元;七.工地负责人甲方工地负责人:甲方财务负责人:乙方项目负责人:乙方财务负责人:八.工程的保修服务8.1本公司的用户,享有一年的免费保修服务。在保修期间内,因材料,施工工艺等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在付清全部工程款的前提下,公司提供48小时快速响应服务;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害不予保修,如需维修,公司收取适当的工本费;8.2由甲方提供的材料,乙方只承担施工部分保修责任。九.甲方权利及义务9.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水电设施和良好的施工环境,施工及生活用水电的费用由甲方承担;9.2甲方负责协调与其他施工单位的关系,并缴纳管理部门收取的各种管理费用;9.3甲方应派驻一名全权代表负责协调工作,甲方派驻的全权代表所签署的一切文件甲方均予以承认;9.4根据工程需要,甲方应派驻一名代表监督指导乙方工作,乙方必须接受甲方派驻代表的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管理。甲方派驻代表的所签署的一切文件甲方将予以承认;9.5甲方派驻的全权代表有义务协助乙方保障工地施工顺利进行。所有需要变更的材料和施工项目,必须由甲方全权代表提出,下达《甲方指令变更通知书》,乙方签字认可后才能变更,否则乙方不予变更。由乙方提出变更的,乙方向甲方发出《变更申请单》,甲方派驻的全权代表有义务对乙方的变更进行审核并签字确认。十.乙方权利及义务10.1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应切实维护甲方利益,保护、看管好甲方的财物。不得损坏甲方的房屋设备器材;10.2乙方不得在现场使用非施工用途的大功率电器(生活用电除外);10.3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所在地的有关管理规定,爱护环境,讲究卫生,维护公司形象;10.4注意保护成品、半成品、原材料,防止碰伤、划伤;10.5确保施工作业扎实、规范,质量过硬。如因质量原因造成的返工,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十一.合同变更及终止11.1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材料样板的变更,均需要取得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有关变更手续,不得随意变更合同及附件。11.2在施工中,如需对装饰项目进行变更,应提前一星期通知对方,并办理有关变更手续,如发生费用的增减,施工工期也应提前或顺延。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签《变更申请单》、或者不发《甲方指令变更通知书》,乙方有权中止施工并工期顺延。11.3在施工中,若因工程需要和其它原因更换合同中选定的材料,需经双方同意认可,并由要求更换方承担所发生的费用(运输费、搬运费、退料损失费)并签字认可。11.4合同签订后,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则按合同价格5%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若在施工过程要求终止合同,需对已完成的半成品和成品工程进行决算后,按上述约定办理终止合同手续。11.5本合同执行完毕、保修期满、保修金结算完后合同失效。十二.其它事项12.1《公安路建行招牌发光字及灯箱报价单》及乙方提交的材料样本等将作为合同附件,甲乙双方共同签署后均具有与合同正本同等法律效力。12.2甲方发出的《甲方指令变更通知单》、乙方提交的《变更申请单》、《工程竣工验收单》、需要甲方确认的,甲乙双方共同签署后均具有与合同正本同等法律效力。12.3工程完工后壹周内,甲方应组织验收,逾期不予验收的,则视工程合格;甲方应按约定方式支付工程尾款,逾期不能支付的,则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另将承担该工程总价的2%作为每天的违约金支付给乙方。12.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12.5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十三.会签甲方:乙方: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代表签字:代表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
本文标题:标识标牌合同(大型)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7282680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