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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党课课件:第二章--党的组织制度
1第二章党的组织制度主讲:李帅2主要内容一、为什么学习党的组织制度二、党的组织制度内容(一)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二)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三)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四)坚持和完善党的委员会制度(五)建立和完善党内巡视制度三、全面学习党的组织制度,自觉遵守党的组织制度3一、为什么学习党的组织制度每个政党都要采取一定的形式把它的成员组织起来,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以完成它的历史使命和各个时期的任务,这就形成了政党的组织原则和组织制度。十七大报告明确规定:“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4自觉遵守党的组织制度和纪律是成为合格党员的必要条件。1、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和遵守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的重要意义(1)有利于加深对党的性质、宗旨、纲领和先进性的理解,明确中国共产党作为无产阶级政党同其他政党的本质区别。(2)有利于增强党性,自觉按照组织原则和组织纪律约束和规范自己,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群众中树立良好形象。(3)有利于入党积极分子加强自身修养,提高自身素质,端正入党动机,树立正确的理想和信念,为早日加入党组织奠定坚实的基础。52、入党积极分子要模范遵守党和国家的组织原则、纪律和国家法律。(1)要深刻理解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内涵,增强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和自觉性。(2)自学接受党的纪律教育。(3)严守党的纪律。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决执行党的决定坚决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4)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6二、党的组织制度内容(一)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1、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含义党的十七大党章规定: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它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7(1)民主与集中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民主与集中之间存在着内在的一致性。表现为民主是集中的基础,集中是民主的必然要求。民主当中包含着集中,集中里面包含着民主。发扬民主和正确集中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实现党的奋斗目标。8秋收起义后文家市会师地,决定上井冈山9民主与集中之间存在着相互制约的关系。一方面,集中必须建立在民主的基础之上,脱离了这个基础,集中只能是空的、假的、错误的;另一方面,民主也必须置于集中的指导之下,否则就可能将党内民主引向极端民主化、分散主义和无政府主义。10党的“八大”后的曲折历史教训1958: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三面红旗1959:“反右倾”;1959-1961:“三年困难”时期;1966-1976:“十年内乱”走了一段大弯路;11大跃进12十年内乱131415十一届三中全会才找到了一条符合我国实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16民主与集中之间实质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是民主集中制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两者之间既是矛盾的,又是统一的,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二者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辅相承。参与十七大报告讨论人数比十六大增加了近一倍,5560人提了2900份修改意见。在胡锦涛总书记的亲自组织下,这2900份意见经过整理,汇报给了文件起草组。起草组全体会议经过反复斟酌吸收了其中900条修改意见。17(2)民主建设是基础没有民主作基础,就不可能形成正确的集中,更无法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党的事业朝气蓬勃地健康向前发展。18(3)集中建设是关键党内离开集中特别是中央的集中,党的队伍必然涣散,就会亡党亡国。19全党服从中央是最高的集中,是最重要的服从。理由有三:一是中央领导集体是在党内最充分、最广泛的民主基础上选举产生的,是全党主张和意愿的集中体现。二是中央领导集体是最有威信、最有影响、最有经验、经过考验、受过专门训练和长期教育并彼此配合很好的领导人组成的,他们有能力领导党的工作。三是离开了党中央的集体领导,党的整个组织的统一行动和凝聚力、战斗力就无法产生和发挥。202、民主集中制的内容(1)处理党内关系的总原则――“四个服从”的原则“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21服从需要上山烧木炭的张思德离开怀孕妻子领导百色起义的邓小平凤阳县小岗村党委第一书记沈浩22(2)党的各级领导机关产生的原则――党内“选举”制度“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23“十七大代表选举的过程,成为中共党内民主的生动实践。”据统计,十七大代表选举工作中,基层党组织参与率在99%以上,党员的参与率在98%以上,比十六大时又有提高。当选代表来自经济、科技、政法、教育等各个行业,也有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代表;女代表和少数民族代表的比例分别为20.1%和10.9%;55岁以下的代表占到总数的70.4%,比十六大提高了7.2个百分点。“拓宽代表的分布范围,有利于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有利于强化党的执政基础”。24(3)确立党的各级领导机关的地位及其各层次之间关系的原则――党的组织机构体制“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25这条原则明确规定,党的各级组织的领导机关是一个领导集体,即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和由它选出的委员会,而不是指少数几个人或书记个人。26(4)处理党的上下级组织之间关系的原则――党内“监督”制度“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党的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上下级组织之间不仅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而且是相互信赖、相互支持、相互监督的同志式关系。27党内出现的腐败现象和党内监督不利有关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北京市副市长刘志华的腐化案广东省原政协主席陈绍基28(5)党的各级委员会的领导制度――党内“集体领导”制度“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党的委员会民主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重大问题必须集体讨论,然后由分管同志负责执行。29共青团石家庄市委原副书记、石家庄市政协原常委王亚丽“造假骗官”案王亚丽采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是一起严重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案件,影响恶劣,教训深刻。河北省纪委与石家庄市委、市纪委及有关部门,对该案及部分违纪违法人员作出处理。对王亚丽的党员身份不予承认,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0(6)处理党的领导人同党和人民之间关系的原则――禁止个人崇拜的原则“党内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31(二)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即透过会议、文件、媒体等多种形式,逐级和及时地向党员通报党的代表大会的报告、党的各级组织对重大问题的讨论和决策情况;规范“先党内、后党外”制度,坚持重大事情党内先知道,重要文件党内先传达,重大问题的决定党内先讨论,重大决策的实施党内先发动,从而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逐步推进党务公开,目的是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党务公开,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坚持和推进的一项重要的组织活动原则和制度。32(三)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党章和准则等规定,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都由选举产生。331、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党内选举,必须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在选举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尊重选举人的意见,切实保障选举人的民主权利。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侯选人名单要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选举人有了解侯选人情况、要求改变侯选人、不选任何一个侯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34在选举过程中,绝不允许进行派别和非组织活动,绝不允许追查选票以及打击报复、虚报票数等违反党章的行为。对有破坏选举行为的人,轻者给予批评教育,重者要给予党纪处分。党内选举如果发生违反党章的情况,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调查核实后,应作出选举无效和采取相应措施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在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和任命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不需要经过下级党委全会选举和通过。35党内选举有两种形式:第一,就选举人参与选举的形式而言,有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直接选举就是由党员直接投票选举。间接选举就是按一定比例,先由党员选举出代表,再由代表投票进行选举。对党员人数比较少,党员之间彼此了解、情况熟悉的某些选举可采取直接选举的方式进行。对涉及党员人数比较多,范围比较大的某些选举则应采取间接选举的方式进行。36第二,就侯选人数与应选人数的多少而言,又可分为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两种。等额选举是指侯选人数与应选人数相等的选择。差额选举是指侯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选举。差额选举,既可以直接采用侯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侯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实行差额选举,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选举权利。372、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实行党代会代表任期制,是在党代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途径,有利于调动代表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利于扩大党内民主,提高党委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促进决策的贯彻落实;有利于建立并实行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推进党委机关、党委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38(四)坚持和完善党的委员会制度1、党的委员会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基层党的委员会。2、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393、党员个人代表党组织发表重要主张,如果超出党组织已有决定的范围,必须提交所在的党组织讨论决定,或向上级党组织请示。任何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不能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如遇紧急情况,必须由个人作出决定时,事后要迅速向党组织报告。不允许任何领导人实行个人专断和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404、关于上级党组织和下级党组织之间关系的制度规定。凡是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是撤销党的原有组织,必须由上级党组织决定。在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可以派出代表机关。41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对同下级组织有关的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时,在通常情况下,要征求下级组织的意见。要保证下级组织能够正常行使他们的职权。凡属应由下级组织处理的问题,如无特殊情况,上级领导机关不要干预。有关全国性的重大政策问题,只有党中央有权作出决定,各部门、各地方的党组织可以向中央提出建议,但不得擅自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党的下级组织必须坚决执行上级组织的决定。下级组织如果认为上级组织的决定不符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可以请求改变;如果上级组织坚持原决定,下级组织必须执行,并不得公开发表不同意见,但有权向再上一级组织报告。42(五)建立和完善党内巡视制度实行中央和省、市两级巡视制度,既是中国共产党健全党内监督体系、有效遏制权力腐败的一项制度创新,也是在新的历史时期加强党的建设、提升党的执政能力的一项重大战略工程。第十七条党的中央、地方和基层组织,都必须重视党的建设,经常讨论和检查党的宣传工作、教育工作、组织工作、纪律检查工作、群众
本文标题:党课课件:第二章--党的组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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