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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记历史,圆梦中华”诗歌朗诵比赛活动方案一、活动目的:1、通过诗歌朗诵会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精神教育,让他们通过诗歌的朗诵来赞扬祖国伟大、壮丽、富强的面貌,缅怀革命先烈的丰功伟绩,珍爱和平,提高学生对民族文化的认识,继承发扬诗歌文化,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培养少先队员从小树立为祖国的强盛而努力奋斗的民族精神,学做国家的新主人。2、进一步提高我校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推广普通话参与意识,美化校园语言环境。二、活动对象1—6年级以班级为单位,各班通过初赛选拔两位选手参加比赛。三、活动时间与地点9月30日上午(初定)学校操场四、活动内容与要求1、以诗歌朗诵的形式表达少先队员对祖国的热爱之情。2、朗诵内容以歌颂伟大的祖国、伟大的党,歌颂抗日救国的丰功伟绩,歌颂家乡的诗歌、散文诗及古今诗词均可。3、朗诵形式多样,可配表演,所需音乐自备。4、服装要求规范、整齐。5、参赛班级表演时间为5分钟以内。6、所有选手要脱稿朗诵。7.各班选手初步定于于9月27日的课间操时间到教学楼四楼张玉琼老师处,抽签决定朗诵出场顺序。五、评奖办法1.评分采用十分制:评分标准(1)所选诗歌符合要求,主题鲜明突出,内容积极向上。2分(2)精神饱满,姿态得体大方。2分(3)感情真挚,表达自然,能通过表情的变化及姿体语言反映诗歌的内涵。2分(4)吐字清晰,声音宏亮,正确把握诗歌节奏,朗诵富有韵味和表现力。2分(5)朗诵形式富有创意,配以适当动作或配乐,或以其他富有创意形式朗诵。2分2.评分规则: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平均值为参赛选手的最后得分。选手成绩奖项设置安年级分配,一到三年级为低年级组,四到六年级为高年级组;奖项等级分别为一等奖二名、二等奖三名、三奖若干名。三人及以上的选手评为集体奖。
本文标题:2015年秋爱国主义诗歌朗诵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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