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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考试考生须知各位考生:按照教学计划和考试工作安排本学期各门课程期末考试从第20周起陆续开始,希望同学们认真复习准备考试,在考试中自觉遵守考场纪律,考出真实、满意的成绩,为本学期的学习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在此特别提醒各位考生在考试期间要注意下列事项:1.考生按规定的考试时间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按考试学号序号排列就座。迟到超过15分钟,不准进入考场并以缺考论。2.考生考试时必须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两证不可缺一,若证件丢失或暂扣,请在12月19日之前来到考务科办理准考证,考试开始后,无学生证或身份证者,一律不准进入考场。3.考生考前必须配合监考人员检查、清理座位周围物品,检查桌面是否写有与考试有关的文字,并报告监考人员清理。必须将本人的学生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放在座位的右上角,以备查对。不得将手机等电子设备带入考场,如已带入的,务必在关掉电源后,放在监考员指定位置,否则视情节按违纪和作弊论处。书包、不透明的笔袋等物品不允许带入座位,请放到指定位置。4.考试过程中不予许提前交卷,考试结束,考生停止答卷,等监考人员收卷和清点试卷后方可离开考场。交卷后不得在考场内逗留和在考场周围喧哗。6.考生不得将试卷、答题纸、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7.学生答题应使用黑色笔答题,字迹应清晰工整,不得使用红色笔和铅笔答题。8.考试期间,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安静。考场内禁止喧哗。考试中不得相互交谈,左顾右盼。试题印刷问题可举手询问监考教师。交卷后不得在教室内逗留,不准在考场附近谈论考试内容或大声喧哗。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本文标题:考场纪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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