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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面深入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一、专项活动组织及开展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2010年4月6日下发的深证局【2010】109号《关于在深圳辖区上市公司全面深入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公司成立了由董事长为总负责人、财务总监为具体实施负责人的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自查小组,组织全体财务及内审人员认真学习了以上文件精神,并于2010年7月22日开始展开内部自查自纠工作。经过一个多月的自查,公司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之处,提出整改措施,并规定整改期限及整改责任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10年8月13日审议通过了公司《全面深入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工作方案》,确保本次财务会计基础自查专项活动有效开展。二、自查的内容及方法本次专项活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计档案管理制度》规定并结合《关于填报〈深圳辖区上市公司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调查问卷〉的通知》(深圳局公司字(2009)30号)以及《关于深圳辖区上市公司会计基础工作常见问题的通报》(深圳局发(2010)45号)中的内容逐条对照自查,自查方式为:核对、复核、测试、抽样等。三、自查情况及自查结果(一)财务人员和机构设置基本情况方面1.公司按《会计法》的要求,聘任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单位兼职,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亲属关系。2.公司按照《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自身经营管理的会计2业务需求,设置了独立的会计机构,并合理配置了会计岗位人员,制订了会计人员工作岗位职责,会计各岗位职责条理清晰,授权合理,不相容职务相互制约,符合内部牵制要求。3.为提升会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公司每年都有对全体会计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专业培训,另外,还鼓励与支持会计人员积极参加各类会计职称及执业资格考试,目前,公司财务部获得会计中级职称的会计人员有10人,4人为初级职称。4.公司设立有独立的内审部门,配备了专职人员负责内部审计的工作。自查中发现的问题:1.没有制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考核制度。整改措施:制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考核制度,报董事会审议批准。整改期限:2010年8月31日前整改责任人: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会计岗位没有实行定期轮岗。整改措施:制订财务岗位定期轮岗制度整改期限:2010年8月31日前整改责任人:财务总监(二)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范情况方面1.公司财务记帐凭证所附的原始凭证单据是齐全的,不存在原始单据另行存放的情况。2.公司记帐凭证的摘要内容清楚的反映了经济业务事项,不存在签名不全的情况。3.公司出纳对发生的现金、银行存款业务是每日进行记帐的,不存在记帐时间不及时的情况,公司的凭证每月装订一次,账册每年装订一次且有专人负责保管。4.公司合并报表的编制和会计报告附注是有专人负责编制的,由会计机构负责人复核、主管理会计工作负责人审核,不存在由年审会计师代为编制合并报表或财务报告附注的情况。35.公司财务部制定有严格的对帐制度,定期与内部相关部门、人员以及外部客户、供应商进行对帐,不存在不规范问题。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公司会计科目设置不合理,费用类科目中明细科目“其他”中项目过多。整改措施:增设明细子科目细化核算。整改期限:2010年8月1日前整改负责人:财务总监(三)资金管理和控制情况方面1.公司有制定现金管理制度,并设有资金管理部,公司资金管理部由财务总监负责管理。2.公司出纳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3.公司对资金支付,建有严格的审批制度进行控制,出纳人员没有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等账簿的登记工作。4.公司出纳每日对现金进行盘点,并每日进行对银行存款余额进行核对的工作,总账会计会定期或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根据盘点结果编制现金盘点表,总账会计月末会根据银行对帐单核对银行日记帐是否正确。5.公司对财务专用章与法人私章的存放是分开且不同人保管的。自查中发现的问题:1.财务因库存现金过大,公司将一部分库存现金存入以财务人员个人名义开立的银行账户。整改措施:超出库存现金限额的现金存入公司基本帐户中,核销已开立的私人存款帐户。整改期限:2010年8月31日前整改责任人:财务总监2.公司有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有专人进行复核,然而,是由出纳负责编制的。整改措施:指定总账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由资金部经理复核签字。4整改期限:2010年8月31日前整改责任人:财务总监3.公司的资金管理制度中现金库存、现金限额,未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求,及时进行修订。整改措施:按照《现金管理条例》和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对公司现有的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现金库存限额。整改时间:2010年8月31日前整改责任人:财务总监(四)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方面1.公司严格按照《会计法》、《公司法》的规定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一系列财务管理制度,如:货币资金的管理制度、应收及预付账款管理制度、应付账款管理制度、存货管理制度、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销售收入确认管理制度、费用报销管理制度等。2.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的较好,不存在执行不到位的情况。3.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是由总公司统一制订。自查中发现的问题:1.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以及重大会计差错变更需要履行的审批程序,未作详细的文字说明。整改措施: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增加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以及重大会计差错变更的审批程序的规定,报董事会审议批准。整改期限:2010年8月31日前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2.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中,没有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制定相应的责任追究条款。整改措施:修订财务管理制度,补充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相应责任追究的规定,报董事会审议批准。整改时间:2010年8月31日前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3.公司未建立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5整改措施: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制定内部信息披露管理流程,建立健全信息披露责任人机制,报董事会审议批准备。整改时间:2010年8月31日前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4.公司未建立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整改措施: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报董事会审议批准。整改时间:2010年8月31日前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五)财务信息系统使用和控制情况1.公司使用的易飞ERP管理系统,目前,所有模块都在正常使用,不存在财务信息系统不稳定的情况。2.公司财务信息系统的维护采用公司内部IT部维护与易飞系统开发商维护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在维护系统正常运行的同时,还根据公司经营不同阶段管理的需要,开发财务信息系统管理个案,以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3.公司财务信息系统访问,是通过控制操作员权限来加强管理的,增、减用户,修改用户权限,是有严格的审批程序规定,不存在超出岗位职责范围之外的业务进行会计处理的情况。4.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财务信息系统联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具有查看、修改公司财务信息系统的权限。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南昌市兆驰科技有限公司暂未使用财务信息系统进行账务处理。整改措施:督促、指导使用财务信息系统进行账务处理。整改期限:2010年10月12日整改责任人:财务总监(六)母公司对子公司财务管理和控制情况方面1.子公司开立银行帐户是需要经母公司批准的。2.子公司财务人员是由母公司统一招聘、派出任责的。6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未对子公司财务人员进行统一财务培训,未建立对子公司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整改措施:完善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并对子公司财务人员进行培训。整改期限:2010年10月12日前整改责任人:财务总监四、后续工作安排公司在接下来的工作,将按照活动方案的安排,落实各项整改计划,同时将对于整改的情况做进一步的检查,确保整改的效果和持续性。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〇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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