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预期时间表i开始接受申请(附注2).........................二零零四年六月十日星期四上午十一时四十五分递交白色及黄色申请表格及向香港结算.........二零零四年六月十日星期四发出电子认购指示的最后限期(附注3)中午十二时正截止接受申请.................................二零零四年六月十日星期四中午十二时正预期定价日(附注4)............................二零零四年六月十一日星期五在南华早报(英文)及香港经济日报(中文)刊登有关发售价、国际配售认购踊跃程度以及香港发售股份申请结果及分配基准(连同成功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的公布日期........................................二零零四年六月十五日星期二寄发申请全部或部份获接纳的股票的日期(附注5及6)...........................二零零四年六月十五日星期二寄发申请全部获接纳(如适用)或申请全部.......二零零四年六月十五日星期二或部份不获接纳的退款支票的日期(附注6)或之前预期股份开始在联交所买卖的日期.............二零零四年六月十六日星期三附注:(1)所有时间指香港本地时间。发售安排(包括其条件)的详情载于「发售的安排」一节。(2)倘于二零零四年六月十日星期四早上九时正至中午十二时正任何时间香港悬挂「黑色」暴雨警告讯号或八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讯号,则该日将不会接受申请。请参阅「如何申请香港发售股份—恶劣天气对开始登记认购申请的影响」一节。(3)向香港结算发出电子认购指示以申请香港发售股份的申请人请参阅本售股章程「如何申请香港发售股份—向香港结算发出电子认购指示提出申请」一节。(4)预期定价日约为二零零四年六月十一日星期五,惟无论如何不会迟于二零零四年六月十四日星期一。倘基于任何理由而未能协议发售价,则发售将不会继续进行。(5)在(i)发售在各方面成为无条件及(ii)「包销」一节所述的终止权利并无被行使的前提下,预期发售股份的股票将于二零零四年六月十五日星期二发出,但须待二零零四年六月十六日上午八时正方会成为所有权的有效凭证。(6)申请1,000,000股或以上香港发售股份并在申请表格内表明有意亲自领取退款支票(如适用)及股票(如以白色申请表格提出申请)的申请人,可于二零零四年六月十五日星期二或本集团在报章另行公布寄发股票/退款支票当日早上九时正至下午一时正期间前往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至1716室)领取退款支票(如适用)及股票(如适用)。选择亲自领取的个人申请人不得授权他人代其领取,而选择亲自领取的公司申请人则须由持有盖上公司印鉴的公司授权书的授权代表领取。个人及授权代表于领取时均须出示股份过户处认可的身份证明文件。未获领取的股票及退款支票将以普通邮迅方式寄往有关申请表格所列的地址,邮误风险概由申请人承担。至于申请不足1,000,000股香港发售股份或申请1,000,000股或以上香港发售股份但并无在申请表格内表明有意亲自领取股票(如以白色申请表格提出申请)及/或退款支票(如适用)的申请人,有关股票(如适用)及/或退款支票(如适用)将于二零零四年六月十五日星期二以普通邮递方式寄往申请表格所列的地址,邮误风险概由申请人承担。有关进一步详情,请参阅「如何申请香港发售股份」一节。
本文标题:预期时间表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73837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