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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理委员会聘用人员暂行办法根据省市编办文件***和***文件规定,管委会正式编制**人,承担着***平方公里土地的建设和管理任务。人员少、任务重,不仅影响了管委会的日常工作,更制约了兴元新区的快速发展。按照***会议纪要精神,管委会可以外聘工作人员,具体管理办法由管委会自行制定并实施。为了落实好市政府的会议精神,加强和规范聘用人员管理,保障单位和聘用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管委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聘用人员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愿意投身到兴元新区建设工作中去。第二条聘用人员要求1、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要求在20至45周岁之间,属特殊专业人才和特殊职位,年龄可适当放宽;2、诚实守信,品行兼优,无违法犯罪记录;3、聘用人员一般要求专业对口,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学历、任职资格条件和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24、爱岗敬业,具有较高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第三条聘用程序聘用人员的职数和岗位由用人单位向管委会提出,需经管委会决定。各用人单位根据管委会批准的职数、条件自行组织招聘。新入职人员必须填制《***管理委员会聘用人员登记表》(见附件一),并交由党政办、财政局报备。财政局依据管委会决定,编列聘用人员薪酬、福利等项预算。第四条聘期管理1、岗前培训由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劳动纪律、思想政治、权利义务、岗位职责、专业技能、服务意识等内容。2、日常管理聘用人员由党政办统一管理,各用人单位为具体聘用人员管理单位,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第五条聘期教育各用人单位要加强对聘用人员的教育管理,合理分配其工作岗位,明确岗位职责,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对他们的思想教育和在岗培训,努力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并依法依纪依规管理,督促他们认真履行职责。聘用人员应加强理论政策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政策水平和辨别是非的能力,始终保持清3醒头脑,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爱岗敬业,热爱兴元新区建设事业,树立大局意识,要有全局观念和奉献精神。第六条劳动合同管理1、合同订立满足单位岗位招聘要求的应聘人员,应经过为期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表现合格的聘用人员,由党政办代表管委会与聘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合同一经双方签订,具有法律效力。2、合同的续订、解除和终止①劳动合同期满,聘用合同则到期终止。因工作需要继续聘用的,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在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无严重违规、严重失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法律规定情形,如员工提出,可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续订和解除,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②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合同聘期内随意开除聘用人员,聘用人员出现严重违规、严重失职、给社会和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确不宜聘用的除外,用人单位可向管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由管委会会议批准后,方可依法与聘用人员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决定,并配合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等相关4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③聘期满后自行终止原合同。第七条薪酬福利聘用人员采用岗位工资制度,即基本工资+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降温、取暖津贴。为了体现工资的激励性原则,在单位聘用人员的工资水准上,要适当拉开工资差距,真正体现按贡献分配的原则,不能搞平均主义的“大锅饭”。具体薪酬由用人单位在规定的工资标准范围内,以**市社会平均工资标准为基础,依照岗位性质和人员工作技能水平确定,视其工作表现可逐步提高。聘用合同在党政办、财政局备案后生效。1、工资标准本办法只确定各类聘用人员的最高工资财政预算标准,各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标准。初次聘用人员的工资不宜过高,用人单位可依据其日常工作表现,逐年提高工资待遇。①高端人才管委会所需高端人才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一岗一人一议”的原则,单独签订劳动合同,确定特殊工资待遇。2中级专业技术人才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取得国家规定的中级职称或与之5类似水平的职业资格的人员,基本工资确定在4000元以下。3一般专业技术人员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取得国家规定的初级职称,考取规定的从事相关岗位的资格证书(如会计从业资格证、律师从业资格证、造价员资格证等),基本工资确定在3500元以下。4工勤岗位含驾驶员、打字员、通信员等,基本工资确定在3000元以下。2、工资支付①聘用人员的薪酬由财政局列入财政预算,根据各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的考核结果,并参照有关文件规定,统一发放。②依据本人的出勤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月支付。日工资标准按月计薪天数分之一计算,本人当月出勤不足当月计薪天数时,每出勤一天按一个日劳动标准计发。③聘用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加班的,必须填写加班单,加班单须注明加班时间、加班原因、工作内容等必要事项,由部门领导审核,管委会主管领导批准后,可以适当补偿。因兴元新区远离城区,就餐不便,为了体现单位对员工的人文关怀和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可适当给予一定的用餐补助。标准为:正常工作日加班(下午6点以后),每人40元/晚;周末休息日加班,每人60元/天;国家重大法定节假日加班,每人100元/天。63、社会保险由党政办统一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单位应缴部分财政局列入预算,个人应缴部分可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也可由本人自行缴纳。如个人不愿缴纳,影响单位集体缴纳的,聘用人员自行负责。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参照第六条办理。4、带薪年休假聘用人员连续工作12个月以上的,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①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②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③员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员工依法享受的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连续休假时,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员工请病假累计时间超过劳动法规定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第八条考核及奖惩1、考核党政办会同用人单位参照机关目标考评办法进行考核,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具体实施,考核结果由党政办确认(具体参见考核表)。2、奖惩7①考核合格的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②考核优秀的予以表彰,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的员工,参照公务员管理办法,可加发第十三个月工资作为奖励;③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合同终止后,原则上不得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如果被考评人员确有努力工作的决心,且工作岗位需要的,由聘用人员本人提交书面申请,经管委会会议批准,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第九条劳动争议处理涉及的合同争议由党政办代表管委会统一受理。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应按劳动合同约定办理,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事项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主任办公会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第十条本管理办法由***管理委员会党政办、财政局负责解释。附件:一、《***管理委员会聘用人员登记表》二、《***管理委员会聘用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8管理委员会聘用人员登记表登记时间:年月日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一寸照片出生年月学历毕业院校政治面貌婚否所学专业聘用岗位获得证书家庭住址联系电话本人简历主要家庭成员用人单位意见单位盖章年月日党政办意见盖章年月日9****管理委员会聘用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年度)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任现职时间单位及职务从事或分管工作个人总结10个人总结签名:年月日本人对年度考核等次的意见签名:年月日单位对年度考核等次的意见单位盖章年月日汉中市兴元新区管理委员会意见盖章年月日未确定等次或不参加考核情况说明单位盖章年月日注:个人总结须简明扼要,勿另纸填写;在单位栏加盖印章。11部门意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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