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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实验室运行管理方案(征求意见稿)中心实验室为我校新建的全校科研服务公共平台,为做好运行管理,提供优质服务,特制定此管理方案。一、功能定位中心实验室功能定位:服务科研,支撑创新。将建设成为全校科研设备公共服务平台及全校教学科研创新支撑基地。作为面向全校开放的公共实验室,学校各类各级专业技术人员及学生均可申请使用中心实验室从事科学研究活动。二、建设布局中心实验室划分为六大模块,分别是:中央控制(实验技术培训)、分子医学实验、形态学实验、医学成像技术实验、物质结构解析和生物标本库(筹建)模块。1.中央控制(实验技术培训)模块功能作用:通过开放式统一管理,及时准确地提供和处理实验室运行的各项数据,实现对中心实验室管理的规范化、流程化和信息化,提高中心实验室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为学校的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为实验室对外开放提供有力保障;同时,通过医学实验技术操作和仪器设备管理的培训,提升全校科研人员的专业技能。在学校相关部门的授权下,对分布在学校其他单位的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实行远程管理与绩效评估。2.分子医学模块功能作用:在蛋白质和核酸水平上,通过对蛋白质化学、蛋白质晶体学和蛋白质动力学的研究,获得有关蛋白质理化特性和分子特性的信息,对编码蛋白质的基因进行有目的的设计和改造;针对需要展开基因克隆、基因突变分析、基因功能研究等与基因操作相关的研究,为其提供所需要的基因操作技术、设备支撑等。3.形态学模块功能作用:通过对细胞各种形态学参数和生物学特征、细胞生化成分组成及含量、细胞的各种功能、特定分子和离子的生物学变化等的实时定量分析研究,建立涵盖从细胞到组织水平的各种形态学科研技术和方法,从而更客观地揭示生命活动的规律。4.医学成像技术模块功能作用:从化学工程学、细胞及分子生物学、纳米技术与医学以及生物医学工程等四个方面,围绕分子影像学与转化医学研究领域开展研究工作。5.物质结构解析模块功能作用:开展小分子化合物、生物及药用高分子材料、多肽、核酸分子、无机离子等的结构确证、材料表征、含量测定及质量标准建立。6、生物标本库模块(筹建)功能作用:收集、保存和提供人体正常或病理的细胞、血液、组织、器官等生物样本,为医学基础研究和临床应用汇集资源。三、运行机制(一)管理模式1.管理委员会监督下的中心主任负责制。实行中心实验室运行管理委员会(简称管理委员会)监督下的主任负责制,管理委员会由9人组成,设主任1名,由分管科研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主任2名,其中,一名由学校科技处处长兼任;另一名由中心实验室主任担任,作为常务副主任。委员由各单位推举本单位承担科研实验设施管理较多的专家组成。管理委员会负责对中心实验室的规划、布局、建设、收费、管理、质量控制等方面进行监督和管理。实验室的日常运行管理由中心实验室具体实施,中心实验室主任的产生由学校招聘、考察、任命。中心实验室运行管理委员会人员名单如下:主任:高天明副主任:赵醒村(兼),徐江平(常务)委员:(待推荐考核)2.成立模块专家技术委员会。在实验室各技术模块成立专家技术委员会,委员会由学校各单位或外单位相关领域的3-5名专家组成,每届任期三年。委员会的职责主要是针对各模块在建设与发展中遇到的管理和技术问题进行讨论研究,提出专业的意见与建议。委员采用组织推荐的方法产生,组织推荐需征求被推荐人本人同意。中心实验室运行管理委员会对推荐人员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最终人选。3.持证上岗。所有申请到中心实验室进行独立实验操作的人员均须持证上岗,没有上岗证的人员必须接受中心实验室定期组织的岗前集中培训。培训考试合格后颁发“南方医科大学中心实验室使用上岗证”,方可正式进入实验室工作。持证上岗、实验室具体操作步骤等按国家和有关部门相应规定执行。4.实行预约制。实验室优先保障校内人员使用,在满足校内需求的前提下,向社会开放。所有实验人员在申请使用本实验室时必须提前预约,首先由实验人员提前15个工作日向中心实验室网站提交申请,通过审查的项目由中心实验室网站及时公布。项目由中心实验室按申请先后顺序、轻重缓急,统一安排实验和配备人员,并向实验人员分配门卡。项目申请人需注明使用设备名称、使用时间,随同的其他实验人员等,并预交不少于总额50%的实验费至学校财务中心实验室专门账户。5.实行24小时开放制。实验室采用“酒店房卡”管理模式,实行24小时开放制,不分节假日。项目申请人预约时需注明实验时间。所有人员必须持卡进入,且项目申请人只能进入到授权使用的实验室,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其他实验室。6.定期收集反馈意见表。实验室使用完毕后,由项目完成人填写意见反馈表,实验室收集整理反馈意见,并按反馈意见及时整改,年终审核时将同年终总结报告一并呈管理委员会审核。(二)财务管理制度中心实验室由财务处指定会计负责独立核算。参照学校有关财务审批管理规定,财务支出主要用于实验室建设及运行,支出费用分为资产成本类支出(包括小型仪器设备购置、修理维护、原材料及耗材试剂等物资采购等开支等)和费用类支出(包括非成本性的业务消耗开支,如技术人员培训费、办公费、招待费、差旅费、会议费等开支)。资产成本类支出费用30000元以下由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签字审核同意,30000-50000元由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及副主任共同签字审核后,由管理委员会主任审核签字同意;50000元以上由中心实验室运行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审核同意并按照学校财务规定流程审核。费用类支出费用20000元以下由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签字审核同意,20000-50000元由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和副主任共同签字审核后由管理委员会主任审核签字同意,50000元以上按照学校财务规定流程审核。财务收支由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视情况不定期举行会议对中心的管理运行进行审核。实验室负责人每年4月5日,7月5日,10月5日前将上一阶段账目制成报表,并对中心的所有收支情况进行详细说明,相关材料发给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审核,审核通过并经全体委员签字同意后报学校科技处存档备案。每年元月对上一年度财务汇总,并由学校科技处委托第三方对全年财务运行情况进行专业会计审计,年度审计结果、每月财务报表和专家使用的满意度反馈结果作为每年对实验室运行进行统筹补助的重要依据。(三)人事管理与人员的确定依据校人字【2015】53号文件,中心实验室编设专业技术人员25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人事原则是:模块负责人优化固定,技术骨干竞聘上岗,绩效考核稳定队伍。1.中心正副主任:现设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1名,由学校组织部门招聘上岗,具体负责中心实验室的建设与运转。岗位目标责任由学校制定。2.模块负责人:根据实验室模块区分,现设模块负责人5-7人,由中心实验室配合学校人事处公开招聘。主要负责所在模块设备及设施的运行管理,包括实验登记、准入培训、伦理审查、设施领证年审、费用结算、档案整理、设备耗材采购等的日常管理工作。3.设备操作和维护人员:此类人员分为设备技术骨干和技术员两个层次,现阶段拟聘8-10人。设备技术骨干负责模块中同类(种)设备(仪器)的管理与操作服务,承担(分列)部分模块负责人的职责;技术员负责设备(仪器)的操作与维护。此类人员为合同制,择优上岗,相对流动,由中心实验室根据自身发展情况公开招聘,报学校人事处审批。中心实验室编制人员的绩效工资不低于学校教辅机构同职务级别人员标准;现有合同制人员的基础工资福利等费用列入学校开支,不低于校内同等岗位人员平均水平,绩效工资按中心实际收入情况分配,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按年度执行,由中心运行收入支出,列入成本支出。随着中心的扩大,人员数目超出25名后的合同制人员的工资福利全额由中心实验室承担。中心实验室运行管理委员会负责对中心实验室全体人员实施绩效考核,绩效考核结果与工作收入、薪酬补助、聘用关系等挂钩,由管理委员会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当年度的人员经费发放比例、人员聘用等方案,人员绩效考核结果报学校备案。上述工作人员除纳入学校编制内人员可在校内进行技术职称的晋升,其他合同制聘用人员均鼓励通过社会通道获取技术职称,获取的职称可以作为基础工薪提升的参考。(四)运行成本中心实验室采用全成本核算制,对运行成本(主要包括设备维护检测费、人员绩效工资福利、水电费、空调维修费、耗材、废物处理等)进行核算。1.设备维护检测费:大型设备的维护检测费实行“仪器质量保险”制,预交费用,全程检测维护。2.人员绩效工资福利:中心实验室编内人员工资由学校全部承担;其他人员按规模需求逐步外聘,按6000元/人/月计算(包括社保等),现阶段拟聘8-10人,约需60万/年。3.水电费:中心实验室独立设置电表、水表,费用列入中心运转成本。4.空调维修费:由归口管理部门管理,费用列入中心运转成本。5.实验及办公消耗品费用:列入中心运转成本,预计约50万元/年。6.废物处理:由归口管理部门管理,费用列入中心运转成本。(五)设施使用收费方式与管理中心实验室的使用管理采取“有偿服务”的形式,具体的收费管理办法如下:1.设备使用收费:中心实验室设备使用收费分校内及校外两个层次。具体收费标准将在近日发布征求意见稿。2.技术人员支持收费:需要中心实验室设备专家协助检测时,收费标准参考不同技术平台相关说明。3.耗材购买收费:需要中心实验室提供实验耗材和前期样本处理时,实行按成本收费。4.加班收费:非正常工作时间或非预约时间申请临时检测时,需要加收日常相关费用的30%。5.持证上岗培训费:所有申请使用技术设备进行实验操作的人员均需执证上岗。没有上岗证的人员必须提前接受相关技术设备使用培训,并取得该技术设备上岗证。上岗培训费由学员从本人项目经费中支出。所有费用进入学校指定专用账户,中心实验室只负责设施的管理和运转,试运行一年后根据收支情况由中心实验室运行管理委员会适当调整收费价格。(六)经费保障按照“建设经费和大型设备学校一次性投入,运转和维护经费多渠道筹集,实现可持续自我发展”的原则。1.学校设立的大型科研设施维护补助基金。根据国家基金委有关规定,自2015年起,国家基金项目经费的20%将作为项目间接费用,间接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学校科技处设立大型科研设施维护补助基金,经费主要来源于国家基金间接费用,主要用于统一集中支付学校大型公共科研设施设备维护及水电消耗等费用。每年年底,学校科技处将根据实验室运行情况统筹安排对实验室进行水电补助,直接缴纳到学校专用帐户。2.设备有偿使用收费。根据估算,设施运行2-3年后,中心实验室大致可达到收支平衡,具体收支按实际情况计算,如有盈利则投入实验室建设,如有不足则继续由大型科研设施维护补助基金补贴。(七)定期通过网络公布设施使用信息为保证全校科研人员能够公平使用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及时了解中心实验室使用情况,中心实验室网站将定期公布设施使用、实验项目预约、以及实验项目审查结果,方便科研人员安排实验计划,共同监督仪器设施的运转情况。
本文标题:中心实验室运行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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