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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水电厂动力部分)二00八年十月一、版本说明•版本说明•《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1962年由水电部颁布,78年底进行过一次修订,94年电力部根据事故教训对部分条款又进行了修改补充,执行到今。•国电分家后,国家电网公司以国家电网安监[2008]23号文发布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火电厂动力部分)和(水电厂动力部分)两本安规。二、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在水力机械设备和水工建筑物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试运和终结制度;•动火工作票制度;•操作票制度。二、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工作票制度1)•以下只介绍与电气安规不同的部分•填用水力机械工作票的工作:•(1)在水轮发电机组、水工建筑物、水力机械及其辅助设备、设施上进行检修、试验或安装,需要将生产设备、系统停止运行或退出备用,或需要断开电源、隔断与运行设备的油、水、气联系的工作。•(2)需要运行值班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保障人身、设备运行安全措施的工作。•填用工作任务单的工作:•在生产区域从事建筑、搭、拆脚手架、焊接、油漆、绿化或其他文明生产、日常维护等工作,不需要运行值班人员采取填写工作票工作的安全措施。•填用事故应急抢修单的工作:•事故应急抢修工作(指生产主、辅设备等发生故障被迫紧急停止运行,需立即恢复的抢修和排除故障的工作),可不填用工作票,但应填用事故应急抢修单。•生产现场禁火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应同时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二、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工作票制度2)•工作票中的安全措施栏应主要填写以下内容:•1)要求运行人员做好的安全措施。如断开电源、隔断与运行设备联系的动力系统,对检修设备泄压、通风等。填写时应写明必须停电的设备名称,必须关闭或开启的阀门,并悬挂标示牌。•2)要求运行值班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的措施。•3)为保证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应采取的防护措施。•4)防止检修人员中毒、窒息、气体爆炸等特殊安全措施。•5)由于运行方式和设备缺陷(如阀门关闭不严等)需要扩大隔断范围的措施或其他运行人员补充的保证安全的措施应填写在“补充工作地点安全措施(由工作许可人填写)”栏内。二、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工作票制度3)•工作票的签发:•工作票签发人认为必要时可采用总工作票、分工作票,并同时签发。总工作票、分工作票的填用、许可等有关规定由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承、发包工程中,工作票可实行“双签发”。签发工作票时,双方工作票签发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各自承担本规程工作票签发人相应的安全责任。•签发工作票时,工作票签发人应将工作票有关内容向工作负责人交待清楚。•工作监护制度•对于连续(或连班)作业的工作,一个工作负责人不能连班负责者,可允许有两个或三个工作负责人相互接替,但应经过工作票签发人批准,并在工作票上注明。工作票应按班交接,各工作负责人应做好工作现场的交接。(机组大修工作中,这种情况很多,所以特别规定)二、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工作票制度4)•工作间断、试运和终结制度•每日收工,应清扫现场,开放已封闭的通道,工作票仍由负责人执存(不需要交给运行值班人员,此与电气票规定不同)。•对需要经试运检验检修质量后方能交工的工作,或工作中间需要启动检修设备时,如不影响其他工作班组安全措施范围的变动,应按下列条件进行:•1、试运前将全体工作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将所持工作票交工作许可人;•2、许可人认为可以进行试运时,应将试运设备检修工作票有关安全措施撤除,检查所有工作人员确已撤出检修现场后,在确认不影响其他作业班组安全的情况下,进行试运。•3、若检修设备试运将影响其他作业班组安全措施范围的变动和其他作业班组人员安全时,只有将所有作业班组全体人员撤离至安全地点,并将该设备系统的所有工作票收回时,方可进行试运。•4、试运后工作班需继续工作时,应按下列条件进行:•5、许可人按工作票要求重新布置安全措施并会同工作负责人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方可通知工作人员继续进行工作。二、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工作票制度5)•动火工作票制度•在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动火作业,应填用动火工作票,动火工作票有一级动火和二级动火两种•一级动火区,是指火灾危险性很大,发生火灾时后果很严重的部位或场所。•二级动火区,是指一级动火区以外的所有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动火工作票不得代替设备停复役手续或水力机械工作票、工作任务单和事故应急抢修单,并应在动火工作票上注明检修工作票、工作任务单和事故应急抢修单的编号。•一级动火工作票的有效期为24h,二级动火工作票的有效期为120h。二、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操作票制度1)•使用操作票的操作内容:•1、复杂的、操作程序不能颠倒的大型水机启、停操作;•2、一旦操作失误将造成重大损失的操作;•3、需要切换系统运行方式及隔离系统进行检修作业的操作。•下列项目应填入操作票内:•1、电气安规要求的内容;•2、应关闭或开启的油、水、气等系统的阀门;•3、应打开的泄压阀门;•4、规定应加锁的阀门;•5、要求值班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的其他措施。二、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操作票制度2)•操作的基本条件:•1、有与现场设备和系统相符的系统图(包括各种电子系统接线图)。•2、操作设备有明显的标志,包括:名称、编号、转动方向和切换位置的指示以及区别油、水、气等管道的色标、流向等。•3、有正式发布的操作指令,并使用经事先审核合格的操作票。•4、有统一的、规范的调度术语和操作术语。•5、有合格的操作工具、安全用具和设施。•下列三种情况应加挂机械锁:•1、压力管道、蜗壳和尾水管等重要泄压阀;•2、在一经操作即可送压且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隔离阀门;•3、设备检修时,系统中的各来电侧的刀闸操作手柄和电动操作刀闸机构箱的箱门。机械锁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钥匙要编号并妥善保管。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停电)•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在水力机械设备和水工建筑物上工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停电;隔离;泄压;通风;加锁、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停电•1、断开停运检修设备的电源(断开其动力电源和控制电源)。•2、断开与检修的设备、系统相连的管道、风道上的电动阀门的动力电源。切断水机控制设备执行元件的操作能源。•3、应在设备停止运行或转动以后方可执行停电措施。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隔离)•隔离•1、转动机械设备的检修,应关闭所有应关闭的阀门,切断所有可能的动力源(气、水、油等),并做好防转的措施。•如控制回路与其他设备设有联动、联锁关系的,还应将联动、联锁回路解除。•2、如阀门关闭不严且无法可靠隔断油、水、气,应采取关闭前一道阀门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3、在敷设有气、水等管道、阀门的地下沟道和井下进行检修工作,应关闭向工作地点流入气或水等介质的有关阀门。•4、在设备内部工作,如设备下部有与系统连接的管口、孔洞等,应对这些管口、孔洞采取封闭隔离措施。•5、在压力管道上进行长时间的检修工作时,检修管段应用带尾巴的堵板和运行中的管段隔断,或将它们之间的两个串联、严密不漏的阀门关严,两个串联阀门之间的泄压阀应予打开。关闭的阀门和打开的泄压阀应上锁并挂标示牌。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泄压)•泄压•1、设备检修前,应放尽系统内的油、水、气等介质,确认已泄压和温度符合工作条件后,方可开始工作。•2、做泄压措施前,应先检查确认检修的设备和系统确与运行部分可靠地隔离,然后方可缓慢开启有关阀门进行泄压。•3、检修的设备和系统是否已安全泄压,可通过阀门机械指示位置、热工仪表指示以及现场实际情况(如有无水、气流动声音等)等进行综合分析。•4、如果热工仪表显示有压力,或压力表指示虽在“零”位,但泄压阀处仍有水、气等介质流动的声音,应对设备的隔离和泄压措施以及压力表进行检查,在未查明原因前,应认为设备和系统内部有压力,不能擅自开始工作。•5、为泄压所开启的有关阀门,在检修过程中应一直保持在可靠的全开位置,悬挂“禁止操作,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同时加挂机械锁。•6、若无专门的阀门进行泄压,可通过拧松管道或阀门的法兰盘螺丝进行泄压。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通风)•通风•1、在有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烫伤等危险的地点或设备内工作,应做好通风措施。•2、进入各式箱、槽、罐等容器内部工作前,应打开各孔口进行通风换气。•3、进入地下井、坑、孔、洞、管沟、排水沟、电缆隧道等处工作前,应事先了解清楚这些地段的工作环境,做好通风措施。•4、在箱、槽、罐、地坑(沟)、隧道等限定空间内作业,禁止用输送氧气的方法通风换气。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加锁挂牌装遮栏)•加锁、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1、设备检修需要断开电源时,应在已拉开的开关、刀闸和检修设备控制开关的操作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2、在一经操作即可送压到工作地点的所有阀门的操作把手、控制按钮上,悬挂“禁止操作,有人工作!”的标示牌。阀门应加锁。•3、施工现场临近陡坎、深坑及高压带电区等处,均应设置临时遮栏及“止步,危险!”、“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危险处夜间应设红灯示警。•4、因检修施工打开的坑、沟、孔洞等均应铺设与地面平齐有防滑措施的盖板或设置可靠的遮栏、挡脚板及“止步,危险!”的标示牌;因检修施工破坏的常用楼梯、通道等,危险的出入口处应设置临时遮栏并悬挂醒目的“止步,危险!”标示牌。•5、在工作地点设置“在此工作!”的标示牌
本文标题:国网公司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水电厂动力部分)》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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