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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和讯问的技巧询问方面概念询问是指侦查人员为了获取与案件有关的情况,依法对证人和被害人查询、访问的一种侦查活动。询问的方法询问前的准备组织询问人员明确询问对象了解询问对象情况,拟定询问提纲。为了减少盲目性,做到有针对性的询问,侦查人员必须全面了解询问对象的基本情况。通过审阅案件材料和调查走访,要熟悉询问对象的姓名、年龄、性别、住址、工作单位、职务、文化程度、政治面貌、一贯表现、性格特点和感知能力。要了解询问对象与案件的关系,与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关系等,对询问对象的综合作证情况进行准确的分析与判断,做到心中有数。在此基础上确定每个询问对象的具体内容,拟定询问提纲。..选择询问的时间和地点询问时间和地点是影响效果的两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询问时间的选择要以及时和有利为原则,尽快展开询问,减少由于时间的拖延,造成记忆的缺失或受到外界干扰。地点的选择首先要考虑地点周围环境给作证带来的影响,应当选择不引人注目、有利于保密、周围环境比较安静,没有无关人员干扰的地点。其次考虑不同地点对证人心里带来的影响。一般情况下,与案件无关的对象,地点可选择其熟悉的住处或工作地,即方便对象也有利于增加询问对象心理的稳定感或安全感。与案件有厉害关系的对象,必要时把询问地点选择在公安机关,增加必要的心理压力,使他们慎重对待询问,促其实事求是的陈述。询问的步骤提起作证是侦查员和询问对象沟通情感,建立心理接触,取得对象信任创造良好的询问重要的一环。自由陈述首先不要轻易打断陈述,其次要注意倾听,再次要注意观察,最后因确属记忆问题的可以帮助其恢复记忆。.重点提问重点提问内容包括一是详细询问陈述事件的具体来源;二是详细询问提供情况的具体细节;三是详细询问陈述中涉及的人、事、物。既包括人、事、物的来龙去脉也要问明各自的特点、特征。重点提问的方式:直接式提问、探寻式提问、复核式提问、迂回式提问、盘诘式提问。结束询问一是核对笔录;二是做好善后工作。包括表示真诚谢意,做好保密教育,对需要再次询问的,商定下次询问时间地点。询问技巧证人作证的心理障碍及其矫正。(1)无关心理这类证人系与案件无关联,属于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一问三不知,有意回避的人。(2)畏惧心理这类证人多数是担心作证后被嫌疑人亲属或同伙的打击报复,或摄于嫌疑人家庭、亲友的权势害怕作证后受到牵连和影响,因而对侦查人员敷衍塞责,不敢作证或歪曲案件事实,应付公安机关的询问。(3)防御心理这类证人主要是和犯罪嫌疑人有某种关系,或与犯罪行为有某种牵连,同案件有直接或间接的厉害关系,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揭发他人而暴露自己。对侦查人员能掩就掩,能躲就躲。拒绝作证或作伪证。(4)庇护心理这类证人往往与犯罪嫌疑人有亲属关系,受封建伦理道德和江湖意气的影响,从而庇护犯罪嫌疑人而不如实作证。(5)鄙视心理这类证人主要是对作证有抵触情绪,一是歧视被害人,憎恶被害人而不作证。二是对公安机关存在片面看法,或是因办案人员工作作风、工作方式不当引起证人反感,鄙视办案人员。拒绝提供证言。(6)敌对心理这类证人主要是对党和社会制度不满,对现实不满的人。他们仇视专政机关,同情犯罪分子。2、被害人陈述的心理障碍及其矫正(1)偏激心理因遭受了犯罪分子的无端侵害,在偏激情绪的影响下,会有意无意的夸大、渲染事实。(2)羞耻心理因害怕张扬出去会遭到各方面的打击和嘲讽,蒙受羞辱,无脸见人。会态度消极、冷淡。或回避躲闪,或时证时翻。(3)惊恐心理因在受暴力侵害时毫无防备,精神上恐惧不安,有时会失去正常感知。会在陈述、回忆时出现记忆模糊,事实混淆,甚至会出现错觉、幻觉等。陈述情况与案件事实出入较大。(4)贪利心理是被害人将市场经济“等价交换”的原则带到诉讼中来,为取得非分的经济补偿,在利益的驱动下与犯罪分子或其家属进行幕后交易,接受金钱或财务,从而逃避作证。(5)幼稚心理指在幼年的被害人辨别是非能力差,容易接受外界的影响和暗示。这种情况下要耐心地启发和引导,避免引诱和暗示的方法,另外要注意其陈述的情况和用语是否与其年龄和智力相适应,防止有人背后指使或施加影响。(6)感知觉错误因为个人因素,如年龄、阅历、文化程度、对事物的认知情况等,对一些案件情况反映不够真实。这种情况询问人员要指出矛盾,正确引导,让他们仔细回忆。特别注意要感知觉错误与故意歪曲事实、诬告陷害区分开。讯问方面概念讯问是侦查人员在案件侦查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发现线索,获取罪证,揭露和证实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的一种面对面的审查活动。它是一项重要的侦查措施和侦查手段,是办理每一起刑事案件必经的重要程序,也是刑事诉讼中的一项侦查活动。讯问的重要性在我国刑事诉讼法律中虽规定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但是,不轻信口供,并不等于轻视口供。口供比其他证据更有力、更直接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尤其是在证实犯罪动机、目的、心态、细节等方面,具有其他证据不可替代性的作用。口供在司法实践中被称为“证据之王”,正因如此,司法工作人员在揭露、证实犯罪过程中,尤其重视口供的收集,而讯问是获取口供的重要方式。讯问的技巧一做好讯问前的准备,不仓促上阵“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侦查讯问具有短兵相接的性质在侦查办案中,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带有很强的对抗性。侦查人员在与犯罪嫌疑人的面对面交锋中要根据复杂的、变化着的形式做好充分的讯问准备。这是侦查人员在讯问过程中控制讯问局势,掌握主动,克服临场的盲动性和随意性,最大限度地减少失误,获得讯问的最佳效果的保证。1、摸清讯问对象的基本情况。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工作,实质是办案人员与讯问对象展开的一场攻心战。俗话说知已知彼,方能百战百胜。只有了解对手,知道对手的心态,才能取得制胜的先机。一是摸清讯问对象的静态信息。了解其文化程度、职业特长、个性特点、兴趣爱好、家庭背景、社会关系以及是否有前科等。此外,还要了解采取措施后的心态变化、认罪态度等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抓住症结,有的放失地进行发问,从而摧毁其心理防线,促使其如实供述。2、熟悉研究案情、证据情况。一是在讯问前,对已经掌握的证据进行深入分析,辨明真伪、价值,吃透案情,做到了如指掌。二是全面阅卷,熟悉案件发生、发展的过程及各个细节。三是对于重大案件,现场情况复杂的案件在条件的允许下对现场进行复堪,一方面可以对案情有深入了解,另一方面也为在讯问中对犯罪嫌疑人的交代与辩解做出正确判断打下基础。四是检查所获取的物品,在从犯罪嫌疑人所携带、搜查中获得的物品中仔细检查,往往也能为讯问提供线索和突破口。3、认真分析研究犯罪嫌疑人的心理。为了确保讯问方法有针对性,能够对犯罪嫌疑人的心理产生影响,侦查人员应当从犯罪嫌疑人反审讯伎俩、活动特征、言行举止等方面入手,认真分析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状态和个性特征,以及影响其供述的主要心理障碍,从而有的放矢。二、讲究讯问策略,不无的放矢。讯问策略是指在讯问过程中,侦查人员根据讯问目标和讯问条件,经过思维运筹,制定、实施的讯问活动的计策和谋略(一)讯问策略的依据(1)讯问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心理基本心理是矛盾心理特有心理是趋利避害心理在讯问过程中,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复杂多样,因人而异、因案有别、因时不同。但基本的就是交代、认罪与否的矛盾心理。,这个心理就是犯罪嫌疑人在讯问过程中不断权衡利弊,取舍利害的过程中的特有表现。我们侦查人员所运用的讯问策略就是要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具体情况,矫正嫌疑人的不良心理,解除心理障碍,推动讯问。也就是说把嫌疑人的矛盾心理推向交代、认罪方面发展。通过适当的讯问策略,让犯罪嫌疑人认识到认罪、交代是他目前最有利的选择。(2)犯罪嫌疑人的个体特征犯罪嫌疑人的个人情况、具体案情不同,在基本心理和特有心理的支配下,会有多种表现形式。具体来说大致分为狡诈型、强硬型、侥幸型、畏罪型。更多的是这几种情况兼有。我们侦查人员要根据不同类型,采用不同的讯问策略,要灵活多变,切忌千人一策。(二)选准突破口讯问中的突破口是指对查清全案具有关键意义而又易于攻破的某项案件事实或共同犯罪中某个犯罪嫌疑人。(1)共同犯罪。共同犯罪中相对薄弱,且对案情有一定程度的了解,最好是直接参与者;有利于审讯的条件。如果没有这种合适的对象,我们就从各自的叙述中发现线索,逐步寻找缺口,达到突破的目的。(2)多起犯罪事实。认真研究其中易于突破一起或一类犯罪事实。针对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状态,对于侥幸心理占主导的,选择有一定证据支撑,易于强攻的案件;畏罪心理严重的,先选择较轻,刺激性小的案件。对立心理严重的,选择能够抓住其把柄,打击其嚣张气焰的案件入手。(3)具体的犯罪事实一般选择难以狡辩抵赖的事实。二是摧毁其抗拒讯问的心理基础。产生抗拒讯问的心理基础有错误的认识,侥幸心理,对公安机关的敌视,有狡辩理由等。三是利用犯罪嫌疑人的性格弱点。(三)、讯问策略的具体运用(1)攻心为上,心兵结合攻心指运用国家法律政策,正确的思想观念、道德意识;客观事实和厉害关系去批驳犯罪嫌疑人的错误认识,抑制其不良心理倾向,转变其拒供心理。攻坚是指运用掌握的事实和证据,针对犯罪嫌疑人的具体罪行进行讯问揭露。实践中,犯罪嫌疑在人在讯问中的行为是受其心理支配的,不解除其赖以抗拒的精神支柱,不摧毁其意志力,他是很难放弃对抗态度的。所以攻心和攻坚要相辅相成,才能造成大兵压境之势,才能促其心理防线彻底崩溃。(2)重点突破,迂回渐进重点突破是指在掌握了充分确凿的证据材料,在犯罪嫌疑人犹豫不决或拒不供认的情况下,营造一个严肃的气氛,运用证据材料直接追问案件的要害及核心问题。使犯罪嫌疑人在强大的证据压力和心理压力下交代犯罪事实。迂回渐进指在掌握证据材料不充分,侦查人员对案情还不十分清楚,为避免讯问陷入僵局和被动,在平缓的气氛中,围绕与案件的实质和核心问题有关联的周围情况,由表及里,由浅及深,逐步扫清障碍,堵死犯罪嫌疑人狡辩抵赖的退路,最终突破全案。(3)避实击虚,虚实相兼在讯问过程中,我方和嫌疑人都存在相对的虚和实。在实践中,讯问活动往往是案件证据不够确实、充分,罪行情节还未理清,甚至存在某些疑问的情况下进行。这些情况就应该看作犯罪嫌疑人防御坚实之处。但犯罪嫌疑人难以掩盖的事实,难以自圆其说的谎言,无法自控的心理,是我方攻击的薄弱环节。在讯问中,要求侦查员要虚实并用,一方面迷惑对手,使其产生错误判断,动摇其意志,做出供述的选择。另一方面转换虚实,出其不意,攻其不备,迫使其做出供述。(4)隐己露彼,引而不发在讯问活动中,对抗双方都有一个隐和露的问题。犯罪嫌疑人一方面制造假象极力隐蔽自己,另一方面又极力窥探侦查员的虚实。我们侦查人员要正确处理隐和露的关系,只有善于隐蔽自己才能最大限度地暴露敌人。在讯问中隐蔽自己,绝不能排斥自我暴露。实际上讯问的过程也是一个自我暴露的过程。我们在讯问中显示坚定沉着、胸有成竹的态势,讯问指向要明确,发问要含蓄,尽量少用证据,少摆案件事实,做到谋而不外露,情不外泄。还要善于让犯罪嫌疑人自我暴露力图回避掩盖的问题,暴露供词中的矛盾,为有效进攻创造条件。引而不发,是利用犯罪嫌疑人在讯问中特定的心理状态和特定环境造成的思维片面性。传递信息量很少,但扩张力度很大的信息,使嫌疑人做出错误判断,得出已经无法抗拒的结论。这中策略一定要注意一是要对案情和嫌疑人心理有透彻的分析,弄清他最关心什么,最担心什么;二是提出问题要建立在一定的证据事实和分析犯罪嫌疑人心理的基础上,三是要力争速战速决,切忌久攻不下。(5)随机应变,因势利导是指在通过观察和探查犯罪嫌疑人的心理活动,根据讯问局势的发展变化相应的变化讯问策略,以控制局势。在把握局势和犯罪嫌疑人心理活动的基础上因势而为,利而导之,把讯问推向顺利的方向。三、讯问内容的技巧讯问内容关系到是否能全面查清案情,关系到诉讼效率的高低。讯问应做到主次分明,详略得当。(1)围绕本罪的构成要件。在侦查环节,要围绕本罪的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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