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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1机构人员配备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过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管理制度有安全责任制,并落实到岗位和人;建立《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的八项制度: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②安全生产检查制度;③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④危险作业管理制度;⑤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⑥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8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建立《北京市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所要求的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并且应当落实到位,做好相应的记录。3应急预案①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有演练记录(每半年必须进行一次演练);②有关负责人和从业人员掌握预案内容,可以履行预案规定的岗位职责。4安全教育培训①对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经考核培训合格;②新员工上岗前进行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培训合格;③安全教育记录至少保存2年。5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依法取得资质,持证上岗。6安全协议与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是否签订了安全管理协议。7疏散通道①主疏散通道应直通疏散门或疏散出口;②疏散通道应当保持畅通,不得堆放货物、设置摊位、摆放桌椅作为休息区等。8安全出口①安全出口宽度不应小于1.4米,紧靠门口1.4米内不得设置踏步;②安全门不应设置门槛、台阶,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③电动门、卷帘门、侧拉门、转门、吊门、电梯不应作为安全出口使用;④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⑤营业期间不能上锁或堵塞安全出口;⑥地下空间一般应设置两个以上安全出口。9应急照明营业区域内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重点部位应当设置应急照明灯,且应急照明灯的连续照明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得低于0.5勒克斯。餐饮经营单位安全检查要点一、安全管理制度检查二、人员疏散的安全检查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10人流控制①营业区域内实际容纳的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最大容纳人数;②最大容纳人数按照营业区域面积计算,人均不得小于1.4平方米;③当接近最大容纳人数或者人员相对聚集时,应当采取有效的控制和疏散措施,确保安全。11疏散指示标志①营业区域内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及其转角处应当设置发光疏散指示标志;②指示标志应当能够在断电且无自然光照明时,只因疏散位置和疏散方向;③指示标志应当设置在安全出口的顶部和疏散通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米以下的墙面上,设置在疏散通道上的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得大于10米。12提示标志营业区内落地式的玻璃门、玻璃窗、玻璃墙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志。13标志的设置要求①标志的设置应合理、规范;②“紧急出口”标志宜设置在通道两侧部及拐弯处的墙面上,标志牌的上边缘距地面不应大于1米;③各种安全标志应设在与疏散有关的醒目位置,标志的正面或其邻近不得有妨碍公共视读的障碍物;④一般不应设置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也不应设置在经常被其他物体遮挡的地方;⑤设置安全标志时,应避免出现标志内容相互矛盾、重复的现象。14消防中控室①消防中控室应有专人24小时值班;②应配备应急包等应急处理设备;③应有值班记录,对每天的值班情况进行记录,记录应包括检查情况、报警情况、设备运行情况等;④应有中、英文对照的应急广播稿或录音磁带,便于紧急情况下有效地疏导人员;⑤值班人员应掌握应急处理方法,会使用中控室的各项设备;⑥各项设备能够正常运行,并处于开启状态。15灭火器材①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等消防设施、器材和配置逃生器材;②消防器材要完好、有效。灭火器要有足够的压力,外观应保持完好;③每年由有关部门检验一次,并在检验合格后贴上标签;④消火栓内要有完好的水带、水枪,水带应按要求卷好;⑤消防器材不能被圈占、遮挡;⑥灭火器应该放置在显著位置,消火栓上应该有标志注明。16应急广播设置能够覆盖所有营业区域的应急广播系统,并且能够使用中、英文两种语言播放。三、安全标志检查四、消防检查五、变配电室的检查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17电工①持有效证件上岗;②按规定值班,制作值班记录;③上岗作业时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18管理制度①建立门禁制度,非专业人员禁止入内;②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用电安全规程和岗位责任制。19作业工具和劳保用品①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和高、低压作业工具;②保证安全使用,定期检测。20配备设施①电器设备布置平面分布图、配电线路平面分布图,配电系统操作模拟图、值班记录;②安装应急照明,配备专用灭火器;③有防止小动物从门、窗、电缆沟进入的措施。21禁止规定①严禁堆放与变配电室工作无关的物品;②架空线上禁止放置或悬挂物品;③配电室不能设置床铺,留人住宿,并要与值班室分开设置。22操作规程电器设备有操作规程23线路敷设①禁止拉接临时电线,临时用电线路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②不得超负荷运载,电气设备应按规定安装漏电和过载保护装置。24设备检测电气设备每年至少由具备资格的专业部门进行一次安全检测。25燃气和灶具使用检查①抽油烟机、集烟罩、排油烟管道的清理工作应纳入防火责任制,实行重点管理,并按照规定进行清理;②对操作间的集烟罩和烟道入口处1米范围内,应当每日应认真进行清洗,并有记录备查;③灶具与钢瓶之间的净距离应大于0.5m,连接软管长度应控制在2m以内并应按规定定期更换;④中餐操作间的排油烟管道应当每60日至少清理1次,清理应当做好记录。26液化石油气使用检查①高层建筑的燃气应采用管道供气,禁止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②设置在地下的食品加工餐饮等部门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作为燃料;③使用和备用液化石油气总重量超过100千克、钢瓶总数超过30瓶的应设置专用气瓶间,使用和备用钢瓶应分开设置,并用防火墙隔开;④气瓶间内不得设置电器开关,不得放置易燃物品等杂物,应有通风设施;⑤瓶库周围应划定禁火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相应数量的干粉灭火器。六、电气线路安全检查七、燃气设备安全检查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八、地下营业区域安全检查27地下区域①营业区域不得设置在地下2层以下;②不得使用液化石油气,不得储存危险物品;③疏散通道长度超过40米或者超过20米且无自然通风的,应当安装机械排烟设施。28货物码放①分类、分跺码放,码放面积要符合相关规定;②码放时要按照有关规定保证安全距离;③码放不得挤占或影响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29消防①按照货物种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②保证库房有安全通道,通道宽度要符合相关规定。30电器线路电器线路敷设要符合相关规定。31禁止规定库房不能设置办公室,不能留人住宿。32危险物品使用、储存的危险物品,应当单独存放,专人管理。33登记备案①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②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34设备检测①在用的特种设备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进行检验,并有检验记录;②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35技术资料①应有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②应有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应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应有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应有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36日常检查①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有检查记录;②严禁使用超过检验周期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九、仓库的安全检查十、特种设备安全检查
本文标题:餐饮经营单位安全检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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