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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幼儿/小学教育 > 小学教育 > 1.3罗万医院新冠肺炎应急预案及方案
彭州罗万医院医院关于制定《新冠肺炎防控应急工作预案》、《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方案》等的通知各科室:为了深入开展“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维护我院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保障在院休养员、住院病人、全院职工身体健康,随着“新冠肺炎”疫情的吃劲阶段,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再次重新制定《新冠肺炎防控应急工作预案》、《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方案》、《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精神科/综合科患者的管理方案及流程》,请遵照执行。附件1:新冠肺炎防控应急工作预案2: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方案3: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综合科/精神科患者的管理方案及流程彭州罗万医院2020年2月20日彭州罗万医院“新冠肺炎”应急工作预案一、目的为了把“新冠肺炎”给人民生命安全造成的威胁降至最低,维护我院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根据上级卫健局和医院对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相关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我院“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应急预案。二、原则统一领导、明确职责、依靠科学、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组成和相关部门的职责。为切实将“新冠肺炎”应急处理工作落到实处,加强急救、增强处理能力,成立“新冠肺炎”应急管理小组。总值班电话02883788272。四、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各科室负责人随时保持信息畅通,医务科接到疫情报告后,要及时了解疫情立即上报院领导,立即上报彭州市疾控中心。五、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任务。“新冠肺炎”发生后,根据其种类、危害程度、流行强度,“新冠肺炎”管理小组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的类型,提出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建议。应急预案启动前应根据突发事件的实际情况做好应急处理准备,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应急预案启动后,应当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的岗位,采取有关的控制措施。“新冠肺炎”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采取卫生防护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并报当地防疫机构,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染途径,防止扩散。对需要治疗、接受隔离的病人,首诊医师必须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按规定将病人及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到接诊的定点医院。六、“新冠肺炎”应急处理工作方案。为有效地处理“新冠肺炎”要随时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发布的信息和确定的突发事件级别,按照彭州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采取相应的工作方案。五、突发事件的预防、现场控制、应急设施、设备、救治药械以及其他物资和技术的储备与调度。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程度,采取积极的预防控制措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医疗救护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等由医院准备,突发事件发生后,“新冠肺炎”管理小组紧急调集小组人员、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六、“新冠肺炎”对专业队伍的建设和培训。组织全院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管理办法》等,积极参加各种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与考试,加强专业理论水平和技术水平。组织抽调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突发事件应急演练通过演练找出自己的不足,不断学习,不断交流,不断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本预案将根据突发事件的变化和在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彭州罗万医院“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方案为及时有效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特制定我院近期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一、原则对在院上班工作人员的体温人员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二、明确各部门防控工作职责1、医护办负责组织协调督导各部门按照规范开展工作。2、院感科负责传染病防控培训、督导防控工作落实到位。3、院感科负责发热分诊点按照规范要求做好预检分诊并记录,同时按照传染病相关要求规范发热诊断室、发热留观室,如:环境消毒、空气消毒、抢救物品、防护物品等,每日把分诊台、发热病人数量报医护办,确保数据准确。4、各临床科室每天日报在院患者、及体温状况,数据准确。5、后勤科按照规定做好环境整治,有效预防传染病发生。6、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做好发热病人的检查。7、药剂科做好发热病人相关药品充足的准备。8、各临床科室高度重视,督促科室人人参加培训,掌握传染病防控、诊疗指南等相关知识,并做好自身防护。9、医院实行全院封闭式管理。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精神科/综合科患者的管理方案及流程目前新冠肺炎的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四川省已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应急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住院患者管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一版))》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第六版)》及相关传染病防护要求,我院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安排管理。第一部分精神科一、门诊管理1、门诊入口管理设立门诊入口唯一通道,就诊者、陪诊人员及相关人员进入门诊诊疗区域前均须佩戴口罩和配合测量体温。配置红外线测温仪非接触式粗测体温,体温异常者再使用红外线耳温仪或水银体温计复测。进行流行病学史调查与登记,根据患者病情,限制陪诊人员数量,原则上最多1名固定人员陪同。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陪同人员禁止进入门诊诊疗、辅检等公共区域,并对该陪诊人员按相关防控措施进行管理。2、设置隔离诊室疫情期间门诊设立发热门诊室和隔离留观室,用于满足有发热或流行病学重点监控对象的患者隔离和救治需要。隔离区域及诊室须与其他普通诊室区域相区分,设置从预检至隔离诊室的特定路线或独立通道,避免穿过人群相对密集的候诊区。隔离诊室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做好信息登记(患者及陪同者姓名、身份证号、户籍及住居地址、联系电话等)。完成诊疗后由门诊部按照医院感染要求对隔离诊室及通道进行清洁消毒,医疗废弃物按规定处理。3.预检分诊在医院大门口设置独立的预检分诊台,预检护士须询问所有就诊者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相关流行病学史,包括:(1)14天内有疫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2)14天内与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有接触史;(3)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疫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4)有聚集性发病或与新冠肺炎患者有流行病学关联的其他情况。同时询问所有就诊者是否有咳嗽、气促、乏力、腹泻等临床症状。无发热、临床症状及相关流行病学史患者,在科学防护基础上戴好口罩,按门诊常规流程就诊。如有发热情况,先到发热门诊就诊。4.医生接诊对于一般患者,接诊医生除依据精神科诊疗规范予以诊治,还需在病史中记录无发热、呼吸系统症状和流行病学史。对于在隔离诊室就诊的发热患者,接诊医生应进行相应的防护,并详细询问患者及陪同者的流行病学史,并在病史中予以记录。若发现有上述相关流行病学史或其他特殊情况,请内科医生进行会诊,并按要求上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并启动相关转运隔离程序。5、门诊复诊复诊、随诊可适当调整时限,对于病情稳定患者,适当延长处方药物时间,最长可开具2个月药量。告知患者和监护人加强药物管理,病情反复或恶化时应及时就诊。二、住院管理1、住院部入口管理参照门诊部入口管理,在住院部病区入口处设置预检分诊台,对所有进入人员须测量体温并要求佩戴口罩。2、设置病区应急隔离观察病室精神科男女病区各设置应急隔离观察病室,以备科室临时就地隔离待排患者使用,并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及流程。病区应急隔离病室设置要尽量远离病区的治疗区域,病区内配备消毒机一台,病房及公共区域需定期进行消毒,同时科室内要备有相应对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的消毒和防护用品。3、住院病人管理1)根据彭州市卫健局相关要求,精神科疫情期间暂停办理患者出入院。2)、严格落实主管医生、主管护士负责制,尽量较少医护人员与患者接触暴露总人数。3)、疫情期间科室暂停家属常规进行探视,禁止请假离院,首选视频、电话等远程探视方式,缓解患者及家属的焦虑情绪。4)、所有患者每日监测2次体温,注意有无咳嗽、气促、腹泻等疑似症状。5)、若患者住院期间出现疑似症状或之前家属隐瞒病史等情况时,应立即上报相关管理部门,同时升级医护防护级别,并就地隔离,若确诊立即联系相关部门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治疗,若排除风险继续住院常规治疗。如该患者确定为疑似患者或确诊患者,所有存在接触史的人员,要进行隔离医学观察。6)精神科医生、护士、护工实行在院宿食全封闭管理。不到离院。第二部分综合科一、门诊管理1、门诊入口管理设立门诊入口唯一通道,就诊者、陪诊人员及相关人员进入门诊诊疗区域前均须佩戴口罩和配合测量体温。建议配置红外线测温仪非接触式粗测体温,体温异常者再使用红外线耳温仪或水银体温计复测。加强流行病学史调查与登记,根据患者病情,限制陪诊人员数量,原则上最多1名固定人员陪同。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陪同人员禁止进入门诊诊疗、辅检等公共区域,并对该陪诊人员按相关防控措施进行管理。2、设置隔离诊室疫情期间门诊设立发热门诊室和隔离留观室,用于满足有发热或流行病学重点监控对象的患者隔离和救治需要。隔离区域及诊室须与其他普通诊室区域相区分,设置从预检至隔离诊室的独立通道,避免穿过人群相对密集的候诊区。隔离诊室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做好信息登记(患者及陪同者姓名、身份证号、户籍及住居地址、联系电话等)。完成诊疗后由门诊部按照医院感染要求对隔离诊室及通道进行清洁消毒,医疗废弃物按规定处理。3、预检分诊在医院大门口设置独立的预检分诊台,预检护士须询问所有就诊者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相关流行病学史,包括:(1)14天内有疫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2)14天内与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有接触史;(3)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疫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4)有聚集性发病或与新冠肺炎患者有流行病学关联的其他情况。同时询问所有就诊者是否有咳嗽、气促、乏力、腹泻等临床症状。无发热、临床症状及相关流行病学史患者,在科学防护基础上戴好口罩,按门诊常规流程就诊。若有发热、临床症状或相关流行病学史就诊者,应按相关要求对“有发热或相关流行病学史者”进行管理,报告建议其先行前往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4、医生接诊对于一般患者,接诊医生除依据常规诊疗规范予以诊治,还需在病史中记录无发热、呼吸系统症状和流行病学史。对于在隔离诊室就诊的发热患者,接诊医生应进行相应的防护,并详细询问患者及陪同者的流行病学史,并在病史中予以记录。若发现有上述相关流行病学史或其他特殊情况,并按要求上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并启动相关转运隔离程序。二、住院管理(一)疫情期间住院管理要求1)院部入口管理参照门诊部入口管理,对住院部病区所有值班人员须测量体温并要求佩戴口罩。2)设置病区应急隔离观察病室在综合科病区设置应急隔离观察病室,以备科室临时就地隔离待排患者使用,并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及流程。病区应急隔离病室设置要尽量远离病区的治疗区域,病区内配备消毒机一台,病房及公共区域需定期进行消毒,同时科室内要备有相应对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的消毒和防护用品。3)新入院病人流程1、所有就诊患者一律通过门口分诊台进行初筛排查,住院病房不得直接接诊患者及家属。2、疫情期间严格掌握入院指征,由门诊医生接诊后排查有无新冠肺炎相关流行病学史和临床表现的患者,完善体温、血常规、胸部X线摄片等必要检查,并确认无新冠肺炎相关特征后办理入院,由门诊医生开具入院证后由病区工作人员带至住院部入住,告知疫情住院期间相关风险及病房管理制度,签署知情同意书及承诺书后办理住院手续;新入院患者在观察区观察14天(重大突发传染病的潜伏期时间)后方可与其他病人接触。高度待排病例者就地隔离,立即通知医护办,联系当地定点医院专家会诊,根据会诊意见安排转诊或继续隔离观察治疗。4)、住院患者管理1、严格落实主管医生、主管护士负责制,尽量较少医护人员与患者接触暴露总人数。在接诊新病人的时候,新入院患者进入病房前要确认口罩是否戴好
本文标题:1.3罗万医院新冠肺炎应急预案及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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