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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发银行合肥综合中心工程浦发银行合肥综合中心工程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监理细则编制:审批:日期:2010年12月09日目录一、岩土工程勘察情况概述……………………………………….2二、监理实施细则编制依据……………………………………….2三、监理控制难点和重点………………………………………….3四、质量控制的预控措施…………………………………………4五、各分项工程的质量标准及监理检查控制措施……………….6(一)土方工程………………………………………….6(二)基坑支护………………………………………….10土方开挖及支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工程及岩土勘察情况概述:1.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合肥市滨湖新区BHD-02-2地块(徽州大道与杭州路交叉口),共包括六栋单体,其中综合作业中心(C楼)和合肥分行(F楼)设有一层地下室,其中C楼地下室面积为32142㎡,F楼地下室面积为4530㎡,开挖深度最大达5.65m,属深基坑工程。本细则主要针对涉及到深基坑支护的土方开挖工程监理质量、安全控制要点予以阐述。2.岩土工程勘察情况概述:根据上海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的《浦发银行合肥综合中心工程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和结构设计说明,本工程场地土层分布及特征如下(至基坑底部):1)、第①1层填土:杂色,系人类活动堆填而成,一般以粘性土为主,含植物根茎及细小碎石等,局部含少量腐植物、有机质等;局部表层含较多碎石、混凝土块等,土质松散不均匀;2)、第①2层浜填土:灰黑色,含多量腐植物、有机质等,土质软弱,该层仅在拟建场地部分勘探孔有揭露。3)、第②1层粘土:灰黄、黄褐色,含氧化铁斑点及铁锰质结核,夹粉质粘土,局部夹少量高岭土,呈硬塑、可塑状,具有弱膨胀性,属中等压缩性,其静力触探比贯入阻力Ps值一般为1.83~4.37MPa,平均值为2.36MPa。二、监理实施细则编制依据:1.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4.经施工图审核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地质勘察报告。5.《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6.《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7.《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8.合肥市关于“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9.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文件、委托监理合同文件;三、监理控制难点和重点:1、工程施工工期紧:为实现年前完成所有桩基的进度目标,为工程后期施工争取最有利的客观条件,本工程前期(在进行桩基施工前)土方开挖和基坑支护工期安排较紧。监理部将督促施工单位精心对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工程的施工和相互间的衔接和交叉施工进行组织和安排,同时密切关注天气状况,通过抓住晴好天气,加大人物力投入及其他技术措施来抢抓工程进度。2、土方开挖量大:初步测算将超过二十五万立方,如何做到合理组织、科学调度,确保土方开挖施工有序推进是施工过程中要面临的一大难题。3、春节影响:根据现有条件来看,春节前基本无法进入基础工程混凝土分项工程施工阶段,而春节期间工人将放假返家,现场需暂停施工,如在春节期间,土方开挖正好接近基坑底部,需采取妥善的地基保护措施(如留置部分土层暂不开挖,待节后施工恢复后继续开挖等)。4、天气影响:合肥地区已基本进入冬期施工阶段,根据以往气候条件,雨雪天气较多,施工单位需落实好季节性施工保证措施,尤其是春节期间,敞开基坑要安排专人进行排水。5、临时道路主干道:结合设计文件和现场实际情况,本工程综合中心地下室北侧紧临施工临时主干道1.5m,设计明确要求坡顶堆载不得超过10kPa,施工通道处荷载不得超过30kPa。后期结构施工时将有重型运输车辆在该临时道路上通行,监理部需督促施工单位落实相关防护措施,确保邻近边坡部位荷载不得超出设计要求。6、塔吊设置位置影响:本工程含六个独立的单体,其中综合地下室超过3万平方米,据初步审查,施工单位在进行基础阶段施工时需搭设7台塔吊,因基坑开挖前未见施工单位塔吊基础位置,需督促其后期严禁在深基坑坑顶周边基坑深度2倍距离范围内设置塔吊等大型设备。7、必须采取桩基保护措施:本工程基础采用PHC桩基,待部分土方开挖后进行打桩,工程桩全部施工结束后在开挖剩余土方,在剩余土方开挖时,必须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或扰动基底原状土。四、质量控制的预控措施:1、本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米,属深基坑工程,施工前应办理质量安全报监手续。2、建设单位应委托专家评审组对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进行专家论证。专家组应从“合肥市建筑施工深基坑工程专家库”中选出,共计5人组成。深基坑设计单位应根据专家组的评审意见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优化,出具正式施工图纸。3、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进行边坡变形监测;基坑开挖前,应由监测单位编制监测方案。监测方案应经建设、设计、监理和施工等单位共同认可。监测方案应包括监测目的、监测项目、测点布置、监测方法及观测精度、监测频度、监控报警值、监测数据的记录制度和数据处理方法、工序管理及信息反馈制度等。4、建设单位应当对深基坑附近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现状,以及同期施工的相邻建设工程施工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资料及时提供给勘察、设计、施工、监测单位。5、施工单位在编制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专项方案后,需由企业组织专家论证,并按专家论证意见调整完善后方可实施。方案除应当具备常规的内容外,还应当包括执行规范、规程、设计中所规定的施工程序的技术措施;土方开挖及运输方案;控制地面堆载、地表水、地下水的措施;对邻近建(构)筑物、道路,供电及市政管线的保护措施、监控措施;应急抢险措施等内容。6、施工企业资质、管理人员资格审查。分包工程开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严格审查承包单位(分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资料。对分包单位资格审核主要有以下内容: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分包单位的业绩;拟分包的工程内容和范围;项目经理、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等各种管理岗位人员以及焊工、电工等各种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符合规定的上岗条件。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能力、技术素质、资质情况要严格进行审查,考察其近期完工工程的施工质量及投入本工程的技术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的情况,审查分包合同的质量条款,以确保分包工程质量达到质量目标等级。审查符合有关规定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7、总包必须与分包单位签订严格的工程承包合同,并向监理部提供合同复印件一份,以便监理方更好的督促并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管理。8、材料验收:施工单位在正式施工前需将基坑支护用材料质量保证资料上报监理单位审批,质保资料审查内容包括各项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备案证明和材质检验报告是否符合要求,材质报告,进场验收登记和现场实物的批号、批量是否相符,材料数量能否满足施工要求;钢筋、水泥、喷射混凝土试块等应落实进场复试和见证取样检测。其中,喷射混凝土在使用前必须上报有资质的实验室出具的配合比通知单。对于验收不合格或未经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并签署材料报验单的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使用。9、机械设备审查:审查内容包括:现场的设备机具和技术状态能否满足施工需要;对使用的钻机等机具设备,应配备专人维修保养,进行定期及不定期的检查,不符使用要求的设备,不得使用,以避免施工过程中出现故障影响施工质量。对于注浆用的注浆机,必须配置有有效的压力控制表。10、督促落实技术交底:需检查确认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已安排到位,书面的技术交底已进行,劳力的安排、分工已明确;11、检查现场施工条件及环境是否符合施工要求:现场的水电供应能满足施工需要,安全设施已检查完毕,安全措施已落实。本工程基坑周边无重要邻近建筑物,但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基坑开挖后的边坡安全防护工作。五、各分项工程的质量标准及监理检查控制措施:(一)土方工程1、土方开挖工程质量检验标准(mm)项序项目允许偏差或允许值检验方法主控项目1标高—50水准仪2长度、宽度(由设计中心线向两边量)+200—50经纬仪,用钢尺量3边坡设计要求观察或用坡度尺检查一般项目1表面平整度20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2基底土性设计要求观察或土样分析2、基坑开挖2.1基坑开挖应根据支护结构设计、降排水要求,确定开挖方案。2.2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护,先护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2.3土方开挖宜从上到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随时做成一定的坡势以利泄水,并不得在影响边坡稳定的范围内积水。2.4发生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挖土,并应立即查清原因和采取措施,方能继续挖土。2.5采用机械施工时,必要的边坡修整和场地边角、小型沟槽的开挖或填土等,可用人工或小型机具配合进行。机械挖土时,在伸臂工作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作业。各种施工机械的操作,应遵照有关安全操作技术规程。2.6采用机械施工时,只能挖至设计高程以上30cm,以后用人工挖至设计高程。2.7如挖方时超深,超深部分的处理应由设计单位确定方案。2.8在挖方边坡上如发现岩(土)内有倾向于挖方的软弱夹层或裂隙面时,应通知设计单位采取措施,防止岩(土)下滑。2.9为避免滑坡事故,在进行挖方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施工前应熟悉工程地质勘察资料,了解现场地形、地貌及滑坡迹象等情况。(2)不宜在雨期施工。(3)应遵循先整治后开挖的施工程序。(4)应按设计图纸和施工单位自报的专项方案要求做好地面和地下排水设施。(5)必须遵循由上至下的开挖顺序,严禁先切除坡脚。(6)机械开挖时,边坡坡度应适当减缓,然后用人工修整,达到设计要求,这样也利于下一步的支护工程质量。2.10在土方开挖过程中,如出现滑坡迹象(如裂隙、滑动等)时,应立即采取下列措施:(1)暂停施工。必要时所有人员和机械撤至安全地点。(2)通知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措施。(3)根据滑动迹象设置观测点,观测滑坡体平面位移和沉降变化,并做好记录。2.11雨季施工考虑到合肥地区冬季可能出现雨季天气,要求施工单位在雨季施工时必须落实以下措施:(1)雨季施工的工作面不宜过大,应逐段、逐片的分期完成。(2)雨季施工中应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并应随时掌握气象变化情况。(3)雨季施工前,应对施工场地原有排水系统进行检查、疏浚或加固,应增备排水设备及设施,保证水流畅通。在施工场地周围应防止地面水流入场内。(4)雨季施工时,应保证现场运输道路畅通。道路路面应根据需要加铺炉渣、砂砾或其他防滑材料,必要时应加高加固路基。道路两侧应修好排水沟,在低洼积水处应设置涵管,以利泄水。2.12深基坑四周应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栏。危险区域如深基坑工程、临空、临水等危险地段,应当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醒目的警示标志。2.13在基坑(槽)回填并稳定前要保持对基坑边坡位移及沉降的观测。3、开挖监控3.1监测单位应严格实施监测方案,及时分析、处理观测数据,并将监测结果和评价及时向监理、施工和设计人员作信息反馈。当观测数据达到监控报警值时必须立即通报施工、设计、监理单位及相关人员。3.2监测点的布置应满足监控及设计要求,从基坑边缘以外1~2倍开挖深度范围内的需要保护物体均应作为监控对象。3.3监测项目在基坑开挖前应测得初始值,且不应少于两次。3.4基坑变形的设计变形预警值如下:剖面号累计水平位移(mm)水平位移速率(连续三天)(mm/天)累计沉降(mm)应急措施1-1,1a-1a,2-2,2a-2a1638补加长钉及竖向钢管桩,坑内反压土方,坡顶卸方3-3,3a-3a63114-48312注:本工程属三级基坑3.6各项监测的时间间隔可根据施工进程确定。当变形超过有关标准或监测结果变化速率较大时,应加密观测次数。当有事故征兆时,应连续监测。3.7基坑开挖监测过程中,应根据设计要求提交阶段性监测结果报告。工程结束时应提交完整的监测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1.工程概况;2.监测项目和各测点的平面和立面布置图;3.采用仪器设备和监测方法;4.监测数据处理方法和监测结果过程曲线;5.监测结果评价。4、工程质量验收:1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