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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修订)考勤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考勤及休假管理,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考勤管理第二条公司各部门考勤实行刷卡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统计管理,员工入职后领取考勤卡,离职时交回注销,其间因个人原因发生丢失或损坏的,原卡注销,员工承担新卡工本费25元/张。第三条人力资源部考勤职责:1.按规定及时、认真、准确地记录考勤情况;2.如实反映考勤中存在的问题;3.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4.及时汇总考勤结果,每月提供考勤统计报告。5、统计、累积员工加班、年假、冲抵病事假等考勤数据。各部门行政助理(不设助理的,由人力资源部兼管)考勤职责:1.提醒、检查、汇报部门员工出勤情况;2.月末对本部门员工出差情况进行汇总上报。第三章工作时间第四条公司实行每周五天、每天8小时工作制,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00-18:00;考勤周期以月计算,即每月1日至月末最后一日。第五条员工应当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公司不提倡加班,但鼓励员工在业余时间自行安排与工作有关的事务,并重视由此带来的绩效改善。确因特殊情况或工作需要而加班加点的,必须经部门经理和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出差期间需要加班的,根据出差计划和任务书,由主管副总确认,加班后原则上安排同等时间的倒休或冲抵病事假。员工晚上加班至21点半以后的,可以支付晚餐补贴20元/次;公休日或节假日加班超过6小时,支付餐费补贴25元/日,但出差期间因另有规定的,不照此执行。第六条员工上下班应当遵守以下规则:1.员工上下班应当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准时刷卡签到、签退,人力资源部每日跟踪、抽查出勤情况;2.如因特殊原因(忘记带卡、丢卡、本市内公出等)无法及时刷卡必须向人力资源部考勤员说明或填写未打卡说明交人力资源部,赴外地出差的,月末由各部门指定专人汇总出差情况,部门经理确认后报人力资源部。3.迟到:上班时间三分钟后十五分钟内为迟到,每月自第四次迟到起,每迟到一次罚款30元,迟到十五分钟以上应当天主动办理请假手续;4.早退:下班时间前十五分钟内离开为早退,早退一次罚款30元,早退十五分钟以上应当办理请假手续;5.旷工。以下情形视为旷工:(1)迟到或早退十五分钟以上当天不办理请假手续;(2)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3)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4)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5)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无法上岗;(6)其它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缺勤。5.旷工的处理:旷工最少以一日计,每旷工1日扣除日工资的300%;连续旷工3日或者年度累计旷工5日以上,视为自动离职。6.上下班均须本人亲自刷卡签到,不得托人代刷,否则按照旷工1日论处;代人刷卡受同等处分。7.特殊岗位因需要实行综合计时工作的,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在本规定外执行。第四章休假管理第七条请假手续1.员工请假填写《请假单》,1日以内须经部门经理批准,2日(含2日)以上部门经理批准后还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副总经理请假需其直接上级批准。请假单需随当月考勤汇总表一并报人力资源部归档;2.员工请假手续应在工作日事先办理;如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请假,事后补办手续,如果假期不够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第八条事假1.员工请事假应当提前一日申请,最小单位为1小时;2.员工事假期间薪资的扣减:事假每日扣减日工资的100%,全月事假或事假较多不足以支付本人承担的法定福利时,当月暂停办理。4.事假如需要超过一个月的,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但特殊情况经公司批准的除外。第九条病假1.以下情形视为病假:(1)上班时间去医院就诊的;(2)因病无法正常工作,申请病休的;(3)因病经医院诊断需要住院治疗的。2.员工休病假一天(含)以下者,经部门经理批准,不需要提供医院证明,休病假一天以上者,必须凭合法医疗机构的诊断书、病休或住院证明按照第七条的权限办理请假手续。不履行请假手续或持虚假医院证明的,视为旷工;3.员工病假期间薪资的扣减:病假以半日为单位,一月内累计3日(含)内的,病假日工资标准为本人日工资标准的50%,3日以上的,全部病假日工资标准为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全月病假超过法律规定的医疗期的,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第十条婚、丧假1.员工结婚持结婚证书,享有婚假3个工作日及婚假礼金(领取结婚证时间为入职转正后的时间方能享受婚假及礼金)。男女双方都到晚婚年龄(男26岁、女24岁)者增加婚假2个工作日。员工婚假应当提前一周申请。2.婚假要求结婚登记后一年内休完,不休者不予补偿。3.员工配偶、子女、父母或岳父母、公婆去世,给丧假3天,丧假可当天申请。4.婚丧、假不扣固定工资,但考虑因此产生的工作绩效影响。第十一条产假、计划生育假1.女员工享受产假,产假一般为90天,产假应产前产后连续计算;2.男员工妻子生育无人照顾者,经女方单位出具证明,可酌情给男员工3天以内的护理假,按公假记录考勤;3.女员工计划外生育或流产,其休息时间以事假论处;4.产假期间按员工基本工资支付,扣除法定福利后,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以北京市最低标准支付。第十二条法定休假1.公休日:每周星期六、星期日;2.法定节日:元旦一天;春节三天;国际劳动节三天;国庆节三天共计十天。第十三条年休假1.员工入职满一年的后享有3个工作日的年休假,以后每满一年增加一个工作日,但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2.年假可优先冲抵病事假,员工休年假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本部门主管副总经理批准;3.原则上,年假须于当年累计休完,确因工作需要,未能安排员工休假的,可以累计到下一年,但合并使用的休假总天数不得超过15天。招聘管理一、招聘计划公司根据年度定岗定编计划,内部若有空缺或有新职需求时,可以先由内部晋升或调配使之达到人尽其才,出现下列情形则对外招募:1.公司内部无合适人选时;2.需求量大,内部人力资源不足;3.需特殊技术或专业知识需对外招聘人才时;为了降低招聘成本,统一管理,公司进行招聘活动时,一律由人力资源部集中作业。二、招聘渠道1.人力资源部招聘的主要渠道有:校园招聘;现场招聘会招聘;网络招聘;公司主页及商业人才信息网站招聘;公司内部员工推荐;猎头服务等。2.招聘时应当根据不同的岗位和素质要求以及人才的相对稀少程度,选择恰当的招聘途径招收各类人才。3.招聘信息应当公开化,以利于广泛征求合格的候选人,以相对较低的成本招聘到公司所需的人才。三、招聘录用程序1.人员增补申请各部门根据人员更替、临时缺员和新设岗位情况,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人员需求申请表》并报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才能办理招聘作业。2.实施招聘人力资源部依据岗位说明,确认任职资格及招聘选拔的内容和标准,据此制定招聘方案、确定招聘渠道,经公司总经理审核同意后发布招聘信息。3.初试人力资源部对应聘资料进行分类汇总后,选择出符合岗位基本要求的候选人按确定时间参加初试,初试可根据岗位特点采用面试、笔试等方式进行。初试内容包括:对个人专业、工作经历、以往业绩、教育培训、求职动机等方面的考察,同时向应聘者介绍公司概况、用人政策和管理要求,确认候选人是否具备任职资格、应聘意向。4.复试复试由用人部门经理及主管副总经理进行(重要岗位人员应当请总经理参加或经总经理再次复试),复试的内容主要是检验候选人的知识结构、专业技能、协作精神和适应能力,同时向应聘者介绍职务工作标准和工作流程、应聘职务的职责权限及薪金结构等。复试可根据岗位的不同采用面试、实际操作、试讲、答辩等不同形式。5.背景调查对于外部招聘通过复试的重要岗位人员,可根据需要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必要的背景调查,调查的内容和方式主要有:电话咨询其服务过的单位,验证有关工作经历、学识成就的真实性等。四、录用对于通过复试的应聘者,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填写《录用审批单》,经总经理批准后,通知应聘者。入职管理一、新员工入职时,必须先到指定医院进行健康体检,费用由公司承担,有重大疾患或传染性疾病不适应岗位要求的,不能入职,入职时间以入职手续办理完成,正式上岗之日起确定。二、人力资源部应请有关部门提前准备新员工的办公桌、椅、电脑、办公用品、通讯录、电话等。三、入职手续办理流程1.新员工应按人力资源部指定的时间、地点办理以下报到手续:(1)新员工应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公司留下复印件后,原件于当日退回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驾照;职称证书;派遣证;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1寸证件彩照3张;公司指定的其他材料。(2)填写《员工登记表》,按岗位特点接受有关制度的培训。(3)员工须如实填报个人资料,任何资料如有变动,应尽快通知人力资源部。2.人力资源部负责引导新员工按照《入职手续单》办理入职手续。3.人力资源部为新员工建立内部档案。试用管理一、试用期期限1.新员工报到后必须经过2个月的试用期,用人部门在员工试用期间负责全面考察员工的工作能力、各项素质是否符合岗位要求。2.试用期间公司和员工均可随时以书面形式解除聘用关系,但应按照公司的要求交接工作。3.试用期未满五个工作日而员工提出离职的,不予结算工资和福利,未满一个月而员工提出离职的,工资按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结算,但试用期间公司提出解聘的,不受此限。二、试用员工考核办法1.新员工试用期将满前,应主动以书面形式提交试用期工作总结,同时填写《转正申请表》,经部门经理、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评审后,决定是否转正;其中中、高层管理人员还需要经过公司经理办公会的批准。2.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安排谈话后,办理离职手续。3.人力资源部有义务提醒员工办理转正申请,如果员工未及时提交转正申请,工资执行试用期工资标准。4.公司也可根据新员工的工作表现提前予以转正。三、试用期沟通反馈制度新员工在试用期间,人力资源部或用人部门主管应每月最少与新员工交流沟通一次,沟通内容包括:1.了解新员工的具体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安排;2.新员工对企业管理方式、企业文化、业务流程的熟悉程度;3.工作、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4.新员工对公司的建议和意见。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有义务帮助新员工尽快适应环境,进入角色,发挥作用。劳动合同管理根据《劳动法》规定,公司与在岗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统一采用公司的《劳动合同书》,人力资源部与员工签订合同前应确认员工是否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有义务出示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不得以隐瞒、不实之辞获签劳动合同。外地服务站录用的员工统一与公司签订《劳务协议》,管理方式比照本制度执行。一、下列情况之一者,双方劳动合同即告终止: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其中一方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已经出现;3.公司经批准停业或依法被兼并、撤销、关闭、宣告破产的;4.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2.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公司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的;3.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的;4.员工的行为触犯刑律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2.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公司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没有相应保护措施,严重危害员工安全健康的;3.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的;四、劳动合同期限及续签1.劳动合同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执行期限,年中入职的员工,也可约定至次年的6月30日或12月31日。2.员工合同期即将到期时,由人力资源部提前30天提出续签劳动合同申请,经员工所在部门领导签署意见,报公司领导审核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续签手续。3.对于公司不同意续签或本人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员工,根据人力资源部安排,必须在合同期满前完成工作交接,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离开公司手续。如果公司和员工本人均没有按规定的时间提出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则视同公司、员工双方同意续签劳动合同,此后出现违约现象,应承担违约责任。五、劳动合同填写1.合同中空白处用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字迹清晰,不得涂改;2.填写姓名和签字处应本人亲手签名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