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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沐川县宇业煤矿矿井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目的为了积极应对企业范围内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事件或灾难,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救援体系,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应急救援行动,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维护企业稳定,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此预案。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四川省所管辖煤矿企业所辖范围内的各类重大事故。本预案将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个等级。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30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编制依据/引用文献资料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3、《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害应急预案》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矿山事故灾害应急预案》5、《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6、《四川省省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7、《四川省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8、AQ/9002-2006《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四、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夯实“双基”工作,狠抓三个薄弱环节,强化落实安全责任主体,树立科学的安全发展观。积极采取预防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并在一旦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事件或灾难,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五、应急救援中心思想(1)以人为本,快速反应。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矿山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根据国发【2010】23号文,赋予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3/30和指挥权。(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企业的领导下,实行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根据矿山事故的严重程度、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3)分工负责,协同应对。各有关部门按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共同做好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各单位有关负责人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矿山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将日常管理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力量,培养兼职应急救援力量并发挥其作用。六、危险源辨识基本情况四川省乐山市沐川县宇业煤矿,设计生产能力9万吨/年的煤炭企业。根据《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和国家、省有关规定,我矿重大危险源等级类型有:1、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2、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3、煤层自然发火期≤6个月的矿井;七、应急救援预案体系4/301、综合预案综合预案是总体、全面的预案,主要阐述四川省乐山市沐川县宇业煤矿应急救援的方针、政策、应急组织机构及相应的职责、应急行动的总体思路和程序,是四川省乐山市沐川县宇业煤矿应急救援工作的基础“底线”和总纲,对其他紧急情况也可起到应急指导作用。2、专项预案通过对我矿存在的危险源辨识,制定了以下专项预案:①、顶板事故应急处理预案;②、井下或地面水灾、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③、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救援应急处理预案;④、瓦斯异常涌出导致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瓦斯超限应急处理预案;⑤、其它原因发生灾害事故、事故预兆或重大险情应急处理预案;除上述灾害事故以外的一般性事故的事故报告、现场救护等,仍按照《沐川县宇业煤矿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办法》的规定执行;需要医疗急救、用车等,由矿按规定联系办理。八、应急救援机构及其工作原则组长:赵志忠朱晓东副组长:王强、朱明贵、王万云、林凤军、朱权文、廖明富、傅贵强。成员:王国金、赵大平、张德维、刘孔忠、陈光兵、郑少年、朱玉忠、赵东、杨贵洪、杨财书。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矿长办公室,由王万云负责日常应急救援5/30安全管理工作及落、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设在调度室,负责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领导组织协调工作及下达命令。⑴、工作原则1、当发生本预案中的各种突发性灾害事故、事故预兆或重大险情时,矿长是处理突发性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负责立即成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设在矿安监科,矿长为指挥长,矿值班副矿长为副指挥长。由指挥长根据灾害事故性质确定指挥中心成员,组织制定应急救援方案,并下达相关救灾指令。2、矿安监科是第一时间接到事故报告的部门,当接到事故报告后,部门负责人就是矿值班领导的第一助手,协助矿值班领导按预案先行组织救灾。3、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事故单位行政负责人是一线或事故现场的全权指挥者,及时向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灾情情况,并严格按照指挥中心的命令完成所规定的抢险救灾任务。4、为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有序开展和及时组织抢险救灾,发生灾害事故时,由安监科科长负责,立即按《灾害事故通知集中人员一览表》(附表)的要求,通知有关人员到指定地点集中,接到通知的人员必须迅速到达。5、为防止应急救援过程中灾害事故的扩大,对抢险救灾中需要矿井反风、矿井停、送电、撤人等涉及重大安全问题的事项,必须经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同意后实施;对需要安排救护队员或其他救援人员进入有毒有害、爆炸危险或其它重大危险区域进行6/30救援工作的指令,必须由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根据指挥长或副指挥长的命令下达,其他任何部门和人员一律无权下达。九、灾害事故报告制度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直接影响着是否可以减少人员伤亡,控制事故蔓延和降低事故损失,当发生突发性灾害事故、事故预兆或险情时,严格按照事故报告制度报告,以利于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救灾。1、报告程序:当发生突发性灾害事故、事故预兆或险情时,现场安全生产责任人、现场管理人员或员工必须立即向上一级领导或矿长报告;矿长向董事长(总经理)报告。2、报告内容:灾害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初步分析的事故原因,所采取的抢救人员、财产和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3、矿长接到灾害事故报告后,按规定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十、在灾害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各有关人员的主要职责1、董事长(总经理):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副指挥长,负责组织成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执行指挥长下达的各项救灾命令,负责组织救援所需物资和资金。2、矿长:是处理灾害事故的指挥长,负责协调应急救援的各项工作。根据事故现场及现场外部信息,向应急救援人员下达有关命令。3、副总经理: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副指挥长,执行指挥长下达的各项救灾命令,负责组织成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根据灾害事7/30故的性质确定指挥中心成员及分工,组织制定应急救援方案,并下达相关救灾命令。4、矿值班副矿长:是矿救灾指挥长、副指挥长的有力助手,根据灾害事故性质确定是否需要矿应急救援机构以外的应急服务机构的帮助;协助指挥长、副指挥长实施危险设施的全部或部分停止运行,启动应急救援设施和系统;及时与应急救援现场负责人配合,指挥危险区域及现场人员的撤离。5、矿总工程师:在矿救灾指挥长、副指挥长领导下,负责处理灾害事故的技术工作,根据救灾命令负责处理某一方面的救灾工作。6、安监科科长:根据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实施的应急救援方案、措施和救灾指挥长、副指挥长的命令,实行有效的控制和监督。7、生产、掘进副矿长:接到灾害事故通知后,组织相关人员做好应急救援工作,并与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保持密切联系。8、生技科科长:准确无误地提供相关图纸资料,并在图中标明:事故地点、可能或已经受到影响的范围、相关的安全设施和系统、安全区域、灾害事故地点(段)的位置与周边地区的关系、现场作业人数;掌握关键岗位人员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为保证及时提供图纸资料,生技科必须常备的矿井图纸有:通风系统图、防尘系统图、采掘工程平面图、供电系统图、排水系统图、井上下对照图、通信系统图和矿井地质及水文地质图。9、安监科科长:接到灾害事故报告后,立即按本预案通知有关人员到指定地点集中,并根据灾害事故情况,分别通知做好医8/30疗救援和出车准备。在抢险救灾过程中,及时下达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命令,收集整理有关信息,并做好记录。10、辅助矿山救护队:接到灾害事故通知后,迅速集合队员到指定地点待命,并按事故类别和有关规定整理好所需携带的装备。对需要救护队员进入有毒有害、爆炸危险或其它重大危险区域进行救援工作的,必须立即通知所有队员回队集合待命,在接到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下达的救灾命令后,方可由救护小队队长负责,按照矿山救护队出动救灾的有关规定及指挥中心下达的救灾任务和要求,向指战员说明事故情况、救灾重点、行动计划、行动路线、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等,组织救护队进行灾区侦察和抢救工作。在灾区工作的救护小队必须按预先确定的联系方式保持与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联系,并报告有关情况和下一步的行动方案,以便采取应急措施或布置新的工作任务。11、矿办公室主任:保证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器材和通讯工具畅通,保证所需的交通运输工具,以便及时运送人员和救援物资。12、后勤科科长:按要求及时准备和提供有关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和器材,并根据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命令迅速送达指定地点。13、副总经理、矿长、总工程师:评估事故规模,决定是否需要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以外的其它应急救援服务机构,并报告指挥中心;落实本单位参加应急救援工作的有关人员,及时准备应急救援所需物资;明确应急步骤以确保人员的安全和减少财产9/30的损失;有序安排受伤人员和无关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明确撤离步骤、程序、路线);根据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命令完成所规定的抢险救灾任务。14、其他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人员:根据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命令完成所规定的抢险救灾任务。十一、应急响应(一)、响应分级国家按照事故等级和可能造成的损失,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响应分为四级:Ⅰ级响应:已经或可能导致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超出省(区、市)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跨省级行政区、跨领域(行业、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Ⅱ级响应:已经或可能导致10-29人死亡(或失踪),或50-100人以上中毒(重伤),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超出市(地)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省内跨行政区、行业、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Ⅲ级响应:已经或可能导致3-9人死亡(含失踪),或30-50人中毒(重伤),或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较大的安全生产事故。Ⅳ级响应:已经或可能发生3人(不含3人)以下的安全生产10/30伤亡事故(沐川县宇业煤矿响应此项)。(二)、响应程序⑴、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后,指挥长应立即发布命令,按“重大安全事故电话通知顺序”,通知指挥中心成员和各专业科室人员立即到调度室集合,通知有关抢救抢险队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⑵、指挥中心全体成员接到通知后迅速赶到矿调度室,听取事故简单情况介绍,接受指挥长命令,分头开始行动。⑶、应急启动后,要求尽快做到应急救援人员到位,开通信息与通讯网络,调配救援所需的应急资源,派出现场指挥协调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如需紧急疏散或转移人员,报警通知员工家属(可采用“紧急广播”与“警笛”相结合的方式)十二、指挥和协调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现场应急救援指挥
本文标题:矿井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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