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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贡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二稿)为健全我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机制,提高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市政府要求,为了认真贯彻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四川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一、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的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所指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内容有:(一)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校内外涉及师生员工参与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员工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员工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影响学校和社会稳定的事件。(二)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包括:学校楼堂馆舍等发生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事故;校内交通事故;校园水面(冰面)溺水事故;集体活动事故;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后勤保障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其它突发灾难事故等。(三)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包括:校内公共卫生事件;当地发生的可能影响学校的公共卫生事件;造成(可能造成)损害师生员工健康安全的事件。(四)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包括:气象、洪水、地质、森林、地震等灾害及由此诱发的各种次生及衍生性灾害。(五)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利用校园网络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窃取国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2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各种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等。(六)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教育系统统一组织的国家教育考试命题、制卷、运送、保管等环节出现的泄密事件;在考试、评卷过程中发生的违规事件等。(七)其它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突发公共事件二、工作原则(一)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教育主管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统筹领导下,协同相关部门,负责做好事件处置和督促工作。市教育局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教育局领导小组”),负责市直属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指导、督促区(县)教育局和学校的工作。各区(县)教育局和学校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同时制定应急预案,完善保障措施,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协作。(二)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各区(县)教育局和学校必须完善领导小组成员的分工协作,做到群防群控,同时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的联系沟通,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要根据事件类型、级别等因素迅速启动相应预案,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减少各种损失。(三)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要立足防范,强化应急预案对日常预防工作的指导作用。加强信息收集和研判,从细节抓起,做到早发现,早研究,早解决。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提高应急反应水平。落实应急预案保障措施。从制度、组织、物质等方面做好充分准备,确保预案一旦启动即能有效实施。3(四)区分性质,处置得当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特别是社会安全类事件)要根据事件类型、级别等因素采取相应对策,积极化解矛盾,做好善后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对师生的诉求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按“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原则进行疏导;对煽动闹事的人员要依法处理,确保社会稳定。三、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一)市教育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党组(党委)书记、局长副组长:分管相关工作副局长、其他局级领导成员:办公室(安办)、计财科、人事科、基教科、职成科、高师科、政教体卫科、党办、监察室、招办、教科所、电教馆、后产处等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主要职责:1.定期分析形势,加强预警预报工作,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做好应急保障工作;2.完善应急预案和措施,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机制;3.组织、指导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其他部门处置其所属学校的突发公共事件;4.总结突发事件处置经验教训,对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提出责任追究建议;5.重大问题及时报告,请示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厅。(二)市教育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主要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安办),日常工作由办公室(安办)承担。主要职责:收集分析情况,研究对策,提出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建议;督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的落实;总结推广基层工作经验。(三)各专项处置工作组及主要职责4市教育局领导小组下设相应的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分管局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教育局党办负责人担任,日常工作由党办承担。成员:党办、办公室(安办)、计财科、人事科、基教科、职成科、高师科、监察室、后产处等科室(单位)负责人。主要职责:组织、指导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根据事件性质和等级安排任务;决定成立工作组(调查组)到现场;决定信息报送(公布)的内容方式及请求上级(有关部门)援助的事项;督促对事件有关人员的责任追究。2.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分管局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办公室(安办)负责人担任,日常工作由办公室(安办)承担。成员:办公室(安办)、计财科、人事科、基教科、职成科、高师科、后产处等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主要职责:组织、指导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根据事件性质和等级安排任务;决定成立工作组(调查组)到现场;决定信息报送(公布)的内容方式及请求上级(有关部门)援助的事项;督促对事件有关人员的责任追究。3.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分管局领导担任,副组长由政教体卫科负责人担任,日常工作由政教体卫科承担。成员:办公室(安办)、计财科、基教科、职成科、高师科等科室负责人。主要职责:在卫生部门指导下,组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根据事件性质和等级安排任务;决定成立工作组(调查组)到现场;决定信息报5送(公布)的内容方式及请求上级(有关部门)援助的事项;督促对事件有关人员的责任追究。4.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分管局领导担任,副组长由计财科负责人担任,日常工作由计财科承担。成员:办公室(安办)、基教科、高师科、职成科等科室负责人。主要职责:在市政府应急部门指导下,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根据事件性质和等级安排任务;决定成立工作组(调查组)到现场;决定信息报送(公布)的内容方式及请求上级(有关部门)援助的事项;督促对事件涉及人员的责任追究。5.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分管局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电教馆负责人担任,日常工作由电教馆承担。成员:办公室(安办)、计财科、政教科、基教科、职成科等科室负责人。主要职责:通过技术手段对各级教育机构网络实施有害信息监控;及时制止重大有害信息在校园网大面积传播;处置校园网遭受大范围攻击和其他的严重事故。6.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分管局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招办负责人担任,办公室设在市招办。成员:市招委各成员单位的分管负责人。主要职责:根据事件等级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上报事件情况(包括事件原因、性质、程度、波及范围的初步判断和目前的应对措施);作出决策,协调各部门行动;落实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部署。四、信息报送发布6(一)信息报送发布1.信息报送原则①迅速:学校发生(发现)突发公共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②准确:信息内容必须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事件发展变化的情况应及时续报。2.信息报送机制①紧急电话报告系统各区(县)教育局领导小组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根据事件类型、规模、紧迫程度和可能的发展趋势,立即电话通告相关人员;情况严重的报告各工作组组长、副组长,同时与事发学校联系,进一步核实情况。事件涉及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应及时报告外事部门。②文件报送系统报告工作组组长的内容要有书面材料,并根据相关预案和领导批示开展工作。重大信息,市教育局要及时书面报告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厅。3.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①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等);②事件的原因、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发展趋势估计;③学校、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已经采取的措施;④公众及媒体等方面的反应;⑤事件处置过程和结果;⑥其他需要报送的事项。4.信息发布严格新闻发布制度。市教育局对外信息发布由领导小组审定,办公室负责执行,重大信息发布请市政府办公室审定。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7把握好舆论导向。五、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和响应程序(一)特别重大事件(I级)应急响应市、区(县)教育局和学校立即启动相应预案,主要负责人及时到现场组织协调,全力进行应急处置。市教育局同时将情况报告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厅,通报其他有关部门。(二)重大事件(II级)应急响应市、区(县)教育局和学校立即启动相应预案,主要负责人及时到现场组织协调,全力进行应急处置。市教育局同时将情况报告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厅,通报其他有关部门。(三)较大事件(III级)应急响应区(县)教育局和学校启动应急预案,主要负责人及时到现场,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各项工作。市教育局启动应急预案,相应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带队到现场协调、指导。(四)一般事件(IV级)应急响应区(县)教育局和学校进行处置工作;必要时,市教育局派工作组到现场。学校主要负责人到场组织应急处置工作,视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市教育局不启动应急预案。(五)预案的启动应急预案由市、区(县)教育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决定启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必须立即执行。六、应急保障(一)信息保障各区(县)教育局和学校要健全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收集、报送、处理机制(注意特殊情况下的信息传递),保持通讯设施完好,确保信息传递及时畅通。8(二)物资保障各区(县)教育局和学校应事先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物资有所安排。加强与政府专用物资储备部门的联系,确保紧急情况下物资及时足额到位。教育系统要安排一定的应急物资储备,合理存放,确保紧急情况下的必需。(三)资金保障各区(县)教育局每年应在经费预算中安排一定应急保障资金,专款专用;直属学校也应安排相应的应急处置专项资金。同时要努力改善应急队伍的工作条件和设施装备。(四)人员保障各区(县)教育局和学校要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应急领导小组成员随时到位在岗,同时应组建内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队伍。根据德才兼备和专兼结合的原则,不断优化结构,确保关键时能发挥作用。(五)培训演练保障要采取措施,督促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熟悉自己的职责,学习相应应急处置知识;要加强应急队伍的培训工作,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协同作战能力。七、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一)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等级与划分(1)特别重大事件(I级)聚集事件失控并走出校门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以及实施打、砸、抢等,引发地区、行业性连锁反应,形成严惩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针对师生员工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视情况需要应作为I级事件对待的事件。(2)重大事件(II级)聚集事件失控,校园网上出现大范围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园聚集规模迅速扩大并出现多校串联的趋势;校内出现未经批准的大规模游行、集会、静坐、请愿等行为,学校正常教育教学9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视情况需要应作为II级事件对待的事件。(3)较大事件(III级)单个突发事件引起连锁反应,校内出现横幅、标语和大(小)字报,有关讨论已成为校园网BBS十大热点问题之一;校内局部聚集一次(累计)人不足100人,但已影响学校正常秩序的群体性事端;视情况需要应作为III级事件对待的事件。(4)一般事件(IV级)群体性事件呈萌芽状态或事件虽处单个状态但已引起师生员工关注,可能引发聚集;师生员工中出现少数过激言论行为,校园内(校园网)出现大(小)字报;视情况需要应作为IV级事件对待的事件。2.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和预警(1)预防预警工作①建立不稳定因素定期分析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经常深入学校,
本文标题:自贡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doc-自贡市教育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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