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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2009-2010(2)NO.36关于暑期开展教师深入企业实践活动的通知各院、系、部:为了适应应用型人才培养对师资的要求,学校决定利用暑假期间,派出教师到与教学相关的企业等单位参加实践活动,提高教师自身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以便提高教学质量,特作如下通知:一、对象承担或拟承担综合技能训练和指导专业实践教学的教师,特别是中青年骨干教师。二、要求1、选择实践的单位以就近、就地和已经建立的校企实践基地为原则,同时提倡开辟新的实践基地。2、实践内容的针对性要强,要结合专业人才培养的职业岗位要求和教师自身提高的需要选择专业对口的单位,提前做好实践内容和时间安排的具体计划上报教务处审核。3、在一个单位实践时间要根据企业工作流程及需要情况确定,但要防止走马看花,一般要在10个工作日左右,并要求做好实践记录。4、教师向院系部提出申请。院、系、部要根据教学实际需要确定参加实践人员。院、系、部和参加实践的教师要积极联系实践单位,和实践单位做好交流沟通工作,保证实践任务的落实。院、系、部落实实践单位和人员后,填报《教师假期实践活动审批表》(见附件一)5、活动结束时请实践单位对教师作出书面鉴定,由教师带回学校。(见附件二: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教师实践鉴定表)6、活动结束后每人要提交一份总结报告,并在院、系、部内进行交流。7、各院、系、部于开学上班第一周内将教师实践总结报告、单位鉴定表和实践日记上报到教务处。三、活动安排1、从即日起至6月30日,采取教师个人自愿申请和院、系、部选派相结合的办法,在落实了实践单位的基础上,填报《教师假期实践活动审批表》上报教务处审核,报院长审批确定参加实践活动的教师名单。2、7月9日-14日前办完相关经费审核和借款手续。3、7月21日至8月21日为实践活动时间四、相关说明1、在长春市企业实践每天补助10元(含交通和午餐费,不再享受假期校内饭卡补贴)。2、外地实践经学校批准后原则上按出差标准补助(住宿费另行研究)。3、参加假期实践活动按出勤对待。教务处二0一0年六月二十日教务处2009-2010(2)NO.36附件一教师假期实践活动审批表院系名称:姓名性别实践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职务年龄本人电话、邮箱简要说明实践的目的、内容、时间安排计划:院长、系、部主任意见:年月日教务处审核意见:年月日财务经费审核意见:年月日教学副院长审批意见:年月日院长审批意见:年月日备注备注:此表由教师本人填写一份;签字批准后原件由财务处存档,院系、教务处各存一份复印件。教务处2009-2010(2)NO.36附件二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教师实践鉴定表院、系、部姓名性别教研室实践单位起止时间自我鉴定:单位鉴定:单位领导签字(公章):年月日备注:此表一式二份,原件一份教务处存档,复印件院系部存档。
本文标题:关于暑期开展教师深入企业实践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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