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 DB37T 1187-2009 淡水养殖池塘
ICS备案号: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DB37DB37DB37DB37/T1187—2009淡水养殖池塘2009-02-17发布2009-03-01实施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7/T1187—2009I前言本标准由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提出。本标准由山东省渔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淡水水产研究所。本标准起草人:曹振杰、王俊鹏、刘强、朱士文、徐海强、客涵、董俊。DB37/T1187—20091淡水养殖池塘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淡水养殖池塘的选址、塘埂、面积、池形、池深、坡度、底质等技术要求,并对淡水养殖池塘内水质提出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淡水养殖池塘的新建或改建。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18407.4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水产品产地环境要求GB11607渔业水质标准NY5051无公害食品淡水养殖用水水质3术语与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塘埂包围养殖水体的四周、由土壤、石块等构成的部分。3.2底质淡水养殖池塘池底土质及淤泥等的质量状况。4选址选择水源充足,水质符合GB11607和NY5051的规定,土壤无污染,交通、电力、通讯方便的地方建池。环境符合GB/T18407.4的规定。5塘埂及进排水系统5.1塘埂断面为梯形,顶部平坦,宽度大于3m,斜坡部分用石料、水泥板等材料砌成或用素土夯实,坡比1:1~2.5,根据护坡材料和塘埂土质状况而定(见附图1)。塘埂内土质有较好保水性,壤土最好,粘土次之,夯实以防漏水。塘埂之上可种植作物或饲草,以不影响管理作业为度。5.2进排水系统进排水主干渠与各分支水渠相互连接,并能控制水流方向与流量。水渠用石料砌制而成或用素土夯实,进水口与排水口应远离。6池塘设计6.1外观连片池塘要池形整齐,布局合理,进排水系统完整(见附图2)。6.2池形DB37/T1187—20092池塘呈长方形,东西长、南北宽,长宽比5:3。底部呈反龟背状,池底向出水口倾斜。6.3池塘面积鱼苗鱼种池以0.2hm2~0.33hm2为宜,成鱼池以0.53hm2~0.66hm2为宜。特种水产品养殖池塘根据不同要求另行设计。6.4池深鱼种池2~3m,成鱼池2.5m~4m。6.5池塘底质池塘底质一般用粘土为好,池底要夯实,以防漏水。7旧池改造7.1池塘改造针对已有鱼池条件,按如下方案执行:小塘改大塘,成鱼池0.53hm2~0.66hm2为宜;浅塘改深塘,一般水深3.5m左右;死水塘改活水塘,池水能注能排;低埂窄埂塘改为高埂阔埂塘;漏水塘改为保水塘。7.2清整池塘将多余的淤泥挖去,以保留10㎝左右为度。鱼池清整后,曝晒池底3d~5d,用生石灰水消毒,生石灰用量200kg/667m2~250kg/667m2,调节酸碱度,杀死野杂鱼、寄生虫和病原体。8淡水养殖水质按GB11607与NY5051的要求实行。DB37/T1187—20093
本文标题:DB37T 1187-2009 淡水养殖池塘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7592685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