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 DB37T 704-2007 中国对虾放流增殖技术规范
ICS65.150B51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TDB37/TDB37/TDB37/T704704704704-2007200720072007中国对虾放流增殖技术规范2007-11-01实施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7/TDB37/TDB37/TDB37/T704704704704-2007200720072007I前言本标准由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提出。本标准由山东省渔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海洋捕捞生产管理站。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云中、王四杰、王熙杰、信敬福、李作朕、张本成DB37/TDB37/TDB37/TDB37/T704704704704-20072007200720071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中国对虾放流海域环境和供苗单位条件以及苗种的培育、规格、质量、检验方法与规则、计数方法、放流时间、资源保护监测、回捕效果评估等技术要点。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沿海中国对虾放流增殖。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11607-1989渔业水质标准GB/T15101.1-1994中国对虾养殖亲虾GB/T15102.2-1994中国对虾养殖苗种GB12763.6-1991海洋调查规范海洋生物调查NY/T5059-2001无公害食品对虾养殖技术规范SN/T1151.2-2002对虾白斑病毒(WSV)聚合酶链式反应(PCR)检测方法DB37/T468-2004日本对虾放流增殖技术规范《水生动物疾病珍断手册》(OIE,2000年出版)3术语和定义3.1体长当虾体自然伸展时,从眼柄基部至尾节末端的长度。3.2苗种体长大于10㎜的对虾仔虾或幼虾。3.3人工放流将人工繁育的水产苗种或亲体放回自然水域以增加其种群数量的活动。3.4渔业资源增殖向自然水域中人工放流原有经济水生生物种群或移入新种群,增加其数量,改善水域生态环境的活动。3.5中间培育将对虾仔虾由室内移至室外池塘继续培育至放流规格的过程。3.6中间培育池(放流暂养池)中国对虾放流增殖技术规范DB37/T704DB37/T704DB37/T704DB37/T704-20072007200720072用于对虾仔虾中间培育的露天池塘。3.7含虾率干称法放流计数时,抽样虾苗净重占抽样去皮重(含杂质及水份的苗重)的百分比。4放流海域环境条件4.1地理环境潮流畅通,附近有淡水迳流流入,曾是中国对虾产卵场、索饵场的内湾或岸线凹曲的浅海海域。4.2底质环境底质为泥、泥沙或沙泥质,无还原层污泥。4.3水文环境盐度10~35;底层海水温度14℃~30℃。4.4生物环境底栖贝类等对虾饵料生物丰富。4.5水质条件水质符合GB11607-1989的要求。5供苗单位条件5.1具有充足的对虾育苗水体。5.2放流大规格苗种要求有相配套的中间培育池。5.3持有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5.4交通、通讯便利。5.5苗种培育场距放流海域近。6苗种培育6.1亲体来源及质量要求培育放流苗种所用亲体必须是捕自天然海域或者是天然亲体后代经第一年越冬,质量符合GB/T15101.1-1994要求。6.2仔虾培育按照NY/T5059-2001执行。6.3中间培育6.3.1中间培育池条件中间培育池距海潮头较近,池坝(包括闸门)坚固,池底平坦且坡度大于1‰;池塘满水位时平均水深大于1m,池水能够完全排干;池面积在2ha~15ha之间、形状以长方形或近似长方形为宜;池外潮间带较窄、排水渠道宽阔畅通;中间培育期间池内不得兼养其它增殖或养殖品种。6.3.2建立中间培育池档案按1:5000比例尺绘制中间培育池平面图;图上标明培苗单位名称、中间培育池地点、池号、有效水面积、苗种入池时间、入池苗种数量。6.3.3中间培育管理按照NY/T5059-2001的要求执行。7苗种规格放流苗种规格应符合表1之要求。DB37/TDB37/TDB37/TDB37/T704704704704-20072007200720073表1放流苗种规格要求规格平均体长(㎜)大规格苗种≥25小规格苗种>108苗种质量8.1感官要求感官质量应符合表2要求。表2苗种感官质量要求项目要求规格整齐体色半透明、鲜艳、浅黄色,色素点明显。摄食胃部饱满,肠道粗、直。活力虾体活泼,弹跳有力,干露1分钟后入水仍正常游动。8.2可数指标要求符合GB/T15102.2-1994的要求。8.3检疫严重传染性弧菌病不得检出;对虾杆状病毒(BP)、对虾白斑病毒(WSV)不得呈阳性。9检验方法与规则9.1质量检验9.1.1感官质量检验将随机取样的苗种,放入500ml烧杯中,用肉眼观察苗种规格、体色、活性,在解剖镜下检查摄食情况,按表2要求综合判别苗种感官质量。9.1.2可数指标检验按GB/T15102.2-1994执行。9.2检疫通过感官质量判定,确定疑似病害对象,进行细菌病或病毒病的采样检查。9.2.1细菌病严重传染性弧菌病,依常规PCR法进行检疫。9.2.2病毒病对虾杆状病毒(BP)按OIE《水生动物疾病珍断手册》进行检疫。对虾白斑病毒(WSV)按SN/T1151.2-2002要求进行检疫。9.3检验规则9.3.1检验时间在放流前5日内由具备资质的水产苗种质量检验机构检验。9.3.2组批以一个放流批次苗种作为一个检验组批。9.3.3抽样以一个放流批次苗种为基数,随机抽样三次,每次不少于100尾,样品总数不少于300尾。9.4判定规则9.4.1质量判定任何一项检验指标未达质量要求或检出严重传染性弧菌病、对虾杆状病毒(BP)、白斑病毒(WSV),则判定本批苗种为不合格,不准许用于放流增殖。DB37/T704DB37/T704DB37/T704DB37/T704-200720072007200749.4.2复检若对判定结果有异议,可重新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准。10苗种计数10.1大规格苗种放流采取评估与抽样干称相结合的放流方法。10.1.1干称法在放流池的闸门外侧挂锥型网,网尾带活水网箱(80cm×80cm×100cm),用10目聚乙烯网制做的取苗器具捞取虾苗,沥水(呈滴水状)后称重,放入排水渠中,每次称量毛重应控制在1-3㎏之间(精度0.01㎏),边称边填写称重记录表(见附录A)。10.1.1.1计算含虾率每干称一潮次计算一次含虾率。放流过程中,按称重次数的1%随机抽样沥水(不滴水为止)、去杂质,称量去水杂重(虾苗重+皮重)和皮重,计算去皮重(毛重-皮重)、净重(去水杂重-皮重);以每潮次的抽样净重和除以抽样去皮重和计算出含虾率,进而计算出本潮次放流虾苗净重,并填写水杂抽样记录表(见附录B)。10.1.1.2计算千克重尾数每一放流潮次计算一次千克重尾数。按放流过程的前期、中期、后期随机抽样三次计数(每次抽样虾苗重不少于200g),以三次抽样尾数和除以三次抽样净重和,计算出该潮次放流苗种千克重尾数,根据虾苗净重进而计算出该潮次放流虾苗尾数,填写尾数抽样记录表(见附录C)。10.1.1.3测平均体长每一放流潮次随机取50尾以上测量体长(不足3个潮次的,每潮次测100尾),计算出该放流池虾苗平均体长。要求每个干称池建立一个体长测量表(见附录D)。10.1.1.4干称操作要求每个干称池须在限定的潮次内结束放流,每1.5ha限定为一个干称潮次。干称操作过程中,要注意控制好闸门放水流量,防止虾苗被激流冲击而造成损伤;要经常检查活水网箱及锥形网,避免网具破损造成虾苗逃逸;遇6级以上大风天气或下雨天,暂停放流作业。10.1.2评估法由具有高级增殖、养殖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专家或有丰富增养殖实践经验的生产管理人员组成5至7人评估组。评估组首先对放流池苗种随机取样(尾数不少于50尾),测量平均体长,确定苗种规格达标后,划船绕池查看虾苗起跳密度,并予摄像记录。评估人员经现场查看后,综合天气、池水深度、虾苗胃饱满度、苗种规格及仔虾放养时间和放养密度等多种因素,对放流池的单位面积相对出苗量进行评估。放流池单位面积相对出苗量取评估人员给出评估数的平均值(见附录E)。10.1.3大规格苗种数量计算10.1.3.1开闸池苗种数量经评估组评估后,决定直接开闸的放流池,其苗种数量由下列公式计算得出:Mn=M(Sn×Nn)/(S×N)………………………………………………(1)式中:Mn—开闸池的放流苗种数量,单位为万尾。M—干称池的放流苗种数量,单位为万尾。Sn—开闸池的有效暂养水面积,单位为公顷(ha)。S—干称池的有效暂养水面积,单位为公顷(ha)。Nn—开闸池的单位面积相对出苗量,单位为每公顷万尾(万尾/ha)。N—干称池的单位面积相对出苗量,单位为每公顷万尾(万尾/ha)。DB37/TDB37/TDB37/TDB37/T704704704704-20072007200720075n—为开闸池的编号。如有数个干称池,则逐个代入公式(1)计算后,取平均值。10.1.3.2干称池苗种数量以干称法计算的苗种数量为最终结果。10.1.4苗种计数验收程序首先由评估人员进行评估,并确定干称池和开闸池。干称池由干称人员负责按干称法验收;开闸池由开闸人员监督直接开闸放流,池水排干后纳水冲池一次,放流结束后填写开闸记录(见附录F)。10.2小规格苗种放流苗种放流计数和放流操作按照DB37/T468-2004执行。11放流时间11.1大规格苗种自6月5日至6月20日。11.2小规格苗种自5月10日至5月25日。12资源保护放流后,由省、市、县渔政管理机构依照省渔政部门规定的各自管理权限进行保护管理。放流后15日内,附近的盐场及大型养殖场的进水口须设置防护网。13资源监测由增殖项目组织实施单位组织科技人员定期监测虾苗生长情况;8月上旬按GB12763.6-1991进行幼对虾相对数量调查,评估资源量、可捕量。14回捕效果评估14.1可捕期14.1.1黄海流网自8月20日12时至10月31日12时;拖网、定置网自9月1日12时至10月31日12时。14.1.2渤海自9月1日12时至10月31日12时。14.2捕捞规格与幼虾比例14.2.1最小捕捞规格最小捕捞体长标准为:雄虾:10cm雌虾:12cm14.2.2渔获幼虾比例限制对虾渔获物中,小于上述最小捕捞规格的幼虾比例≤20%。14.3回捕报告参加中国对虾回捕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应随时向其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回捕生产情况;由市级渔业主管部门每月底汇总后上报省增殖管理机构。14.4增殖效果评估14.5中国对虾回捕生产结束后,由省增殖管理机构负责汇总各地回捕生产情况,组织科技人员评估中国对虾增殖效果。DB37/T704DB37/T704DB37/T704DB37/T704-20072007200720076附录A(规范性附录)中国对虾干称法放流称重记录表供苗单位:供苗地点:放流日期:年月日第页共页放流池号:面积(ha):本池第潮次开闸时间:关闸时间:毛重记录(㎏)小计本页毛重合计(㎏)本潮毛重合计(㎏)组织验收单位:称重人:记录人:校对人(组长):监督验收单位:现场监督人:DB37/TDB37/TDB37/TDB37/T704704704704-20072007200720077附录B(规范性附录)中国对虾干称法放流水杂抽样记录表供苗单位:供苗地点:放流日期:年月日放流池号:面积(ha):本池第潮次;开闸时间:关闸时间:沥水去杂抽样(kg)序次时间毛重去水杂重皮重去皮重净重123456789101112131415合计潮次累计毛重:皮重:去皮重:含虾率:净重:组织验收单位:称量人计算人记录人校对人(组长)监督验收单位:现场监督人:DB37/T704DB37/T704DB37/T704DB37/T704-20072007200720078附录C(规范性附录)中国对虾干称法放流尾数抽样记录表供苗单位:供苗地点:放流池号:面积(ha):填表
本文标题:DB37T 704-2007 中国对虾放流增殖技术规范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7592759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