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项目/工程管理 > XX项目污水处理厂土建合同(含通用条款廉政责任书和农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故城县营东新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工程地点:故城县营东新区工程内容:厂区内建、构筑物土建工程及为其配套的电气照明、给排水、消防、通讯系统等室内工程。资金来源:自筹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同上述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土建’及《故城县营东新区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图设计》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中间节点:年月日具备工艺设备安装条件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五、合同价款此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因部分工程量需调整,总价无法确定。采用合同后附清单格式,清单项后对应综合单价,即为该项工程量固定单价,不再记取措施费等各相关取费项目。总价为可变量,当工程量变化后再调整总价,总价暂定为:金额(大写):(人民币)¥:元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2、施工图纸3、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4、投标综合单价及报价书5、本合同专用条款6、本合同通用条款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约定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第二部分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按本合同协议书部分第六项所列内容顺序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2.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无语言文字。2.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2.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招标文件规定采用的技术规范,设计要求采用的规范,国家及相关的标准规范。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招标阶段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由承包方提出相应方案,报发包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同意,审批后进行施工。3、图纸3.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发包人提供开工所需施工图3套(不包括竣工图)。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承包方只限本合同使用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无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6—4、工程师4.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职务:发包人委托的职权: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安全控制,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控制。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经发包人授权后,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工程量增减项(量)的审核签认、工程款签证。4.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职务:职权:发包人全权代表,工程施工各方面的指令签发核准,设计变更及增减项(量)的签认。4.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无5、项目经理5.1承包人项目经理姓名:职务:项目经理5.2承包人技术负责人姓名:职务:项目总工未经发包人许可,承包人不得更换上述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但若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承包人须按发包人要求予以更换。6、发包人工作—7—6.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执行《通用条款》第8条,8.1款(1)已完成“三通一平”(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执行《通用条款》第8条,8.1款(2)(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执行《通用条款》第8条,8.1款(3)(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执行《通用条款》第8条,8.1款(4)(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执行《通用条款》第8条,8.1款(5)(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施工现场交验并做好文字记录。(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时间另定(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发包方协调,承包方负责实施—8—(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无6.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承包人协助发包方办理《通用条款》第8条8.1款(5)的相关手续7、承包人工作7.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无(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施工组织设计,合同签订后3日内提交每月25日前提供本月完成工程量计量及下月计划表各肆份(其中一份电子版)(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全部由承包人承担(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设施的要求:六套桌椅、三套文件柜,会议室配会议用桌椅满足十人开会要求,四间房屋均配冷暖空调及饮水机。(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由承包方负责,事先需征得发包方同意(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向发包方办妥交接手续前,承包方负全责(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9—开工前10日内由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实际情况,承包方负责(古墓除外)保护。(8)施工场清洁卫生的要求:承包方按故城县及营东新区管委会相关职能部门要求执行(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交工前清理现场,需经当地政府及发包方验收合格,由承包方原因未完成上述规定,按《建筑法》有关规定执行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8、进度计划8.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承包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后4天内,编制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包含且不限于施工安全保证措施、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措施、设备及材料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并报送发包人审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和工程实施方案应分工程准备、施工、竣工验收和保修等分阶段编制详细细目,发包人应在7天内向承包人提出批复意见。经发包人批准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称合同进度计划),作为控制本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并据此编制年、季和月进度计划(提交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报送发包人审批。在工程总进度计划批准前,应按签订协议书时商定的进度计划和发包人的指示控制工程进度。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提交文件后7日内8.1.1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进度计划:—10—(1)承包人在开工前,根据本项目具体特点,编制详细的部分工程进度计划报发包人审批,并严格按发包人批准的分部工程施工计划实施。(2)提交资金流估算表承包人应在按第8.1款的规定向发包人报送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同时,向发包人提交按月的资金流估算表。估算表应包括承包人计划可从发包人处得到的全部款额,以供发包人参考。此后,如发包人提出要求,承包人还应在发包人指定的期限内提交修订的资金流估算表。8.1.2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1)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工程的实际进度与第8.1款所述的合同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指示在7天内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报送发包人审批,发包人应在收到该进度计划后的7天内批复承包人。批准后的修订进度计划作为实际实施的合同进度计划。(2)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施工进度计划拖后,承包人均应按发包人的指示,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承包人应在向发包人报送修订进度计划的同时,编制一份赶工措施报告报送发包人审批,赶工措施应以保证工程按期完工为前提调整和修改进度计划。(3)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可发出指示,承包人应按发包人指示的内容和期限,并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进度控制要求,编制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进度计划报送发包人审批。—11—8.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满足业主单位及发包人总体要求9、工期延误9.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协商,由于发包方原因影响,工期顺延,执行《通用条款》第13条13.1款(1)(2)(3)(4)(5)(6)(7),其中(5)中的时间由8小时改为10小时9.2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总工期和节点工期延误前30天,违约金每天按对应签约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三计算;总工期和节点工期延误超过30天后,每天按对应签约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五计算,但累计违约金总金额不应超过签约合同价款的5%。如果节点工期延误,竣工时总工期未延误或提前,各节点工期违约金可全部退还承包人,期间的赶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四、质量与验收10、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0.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根据工程节点及规范规定需进行隐蔽验收的部位,并按现场甲方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承包方于24小时前通知,监理方应在48小时之内予以验收,超过可视为验收合格。11、工程试车11.1试车费用的承担:单机及无负荷联合试运行组织及费用由承包方负责。—12—五、合同价款与支付12、合同价款及调整12.1本合同价款采用第(2)种方式确定。(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无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无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无⑵采用可调总价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本合同价款应不受国家政策调整及市场价格影响而调整。投标综合单价是指投标文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清单内仅为主要工作内容,除此还应包括图纸和规范列明、暗示和要求的工作内容、检验试验等,即除措施项目费用、规费和税金以外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按设计规定和验收规范要求施工单位应进行的测试、试验费用、缺陷修复、管理、保险、利润等全部内容和费用)单价(含规费及税金,并包括了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及所有风险因素等),合同综合单价按投标综合单价计价,不得调整。合同总价款的调整,只且仅在以下两种情况发生时给予实施:①招标工程量清单与实际图纸差异造成的合同价款变更:合同签订后,投标文件中已有的综合单价,不予另行调整,未发生的清单项目及减少的工程量据实扣除,增加的项目及工程量参照工程变更及洽商的处理方法执行。增减项目及工程量需由乙方、监理、甲—13—方共同确认,有必要时共同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给予审核,费用由承包单位负担。②设计变更及洽商造成的合同价款变动:a、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合同综合单价),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合同综合单价)执行:b、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合同综合单价),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合同综合单价),工程结算时双方共同商定;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无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无(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无12.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发包方代表签认的因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造成的工程量增减13、工程预付款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合同签订后五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其后3日内发包人支付合同额的10%作为预付款。14、工程量确认14.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①承包范围的每月25日②变更及调整部分在其发生后经发包方及监理确认后,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并结算。—14—15、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①按月进度付款②计量款于拨付月5日前拨付,监理和发包方负责签证确认上月已完成工程量的计量款,承包方同时向发包方提供等额发票(或由发包方代扣开票税金,承包方开具发票时,发包方将代扣开票税金予以退回)。③计量款累计支付至工程款(实际实施部分)的85%时不再支付计量款,发包人在每次拨付进度款时,拨付进度款的金额为计量款的85%④支付至合同价款85%时不再支付,竣工验收合格后60天内进行并完成结算,结算后支付到总价款的90%(包括调整价款),环保验收合格后15
本文标题:XX项目污水处理厂土建合同(含通用条款廉政责任书和农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76054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