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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汇报(十篇)第一篇范文: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各位代表:我受旗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作报告,请各位代表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及列席会议的同志们提出意见。2021年工作回顾2021年,是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和全体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开局之年。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在盟人大工委指导和旗委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紧紧围绕旗委富民强旗总目标,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行使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权,组织代表视察和调研活动,大力加强履职能力和制度建设,探索创新人大代表活动和联络工作机制,为推进全旗民主法制建设进程,开展了扎实有效的履职工作。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推进职责工作(一)开展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一是紧紧围绕旗委中心工作,依法实施工作监督。审议批准了2021年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听取和审议了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工业经济运行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的报告。就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工业经济运行、政府性债务管理、预算执行、财政目标任务落实情况作出审议意见,在充分肯定全旗经济社会取得发展的同时,就解决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应对措施和意见要求;二是围绕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扎实推进法律监督。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就法院、检察院工作开展代表视察,分别作出了加强法院、检察院工作监督的决议。对公安局工作开展调研,提出了加强执法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打下了基础;三是围绕宪法和法律的贯彻实施,协助和配合盟人大工委开展了“动物防疫法”、“义务教育法”、“档案法”和“珍稀林木保护条例”等多项执法检查。(二)行使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权。决定重大事项方面,审议旗政府提交的《巴彦浩特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并作出决议,提出了从全旗发展大局出发,既考虑当前需要、兼顾长远发展,又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建议和要求;对旗政府以融资租赁方式解决中小学基建项目资金事项,作出了融资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决定,保障了教育发展;审议通过了旗政府《关于对阿拉善左旗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进行财政补贴的报告》,为城市建设投融资提供了有效保障。人事任免方面,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自觉维护旗委的领导权威,认真审议旗委推荐的人事任免事项。采取主任会议初审、提请人大常委会集体审议、集体投票表决通过的程序,依法任免干部。进一步修订人事任免办法、完善工作程序,提升了人事任免工作的民主化、规范化程度。2021年任免干部98名,其中,任免人大办事机构负责人2名,任免旗人民政府组成人员39名,任免审判和检察人员13名,任免人民陪审员44名,为地方国家机关依法行政奠定了组织基础。(三)组织开展代表履职活动。高度重视和充分依靠人大代表发挥主体作用,以代表视察和调研活动为载体,不断强化监督职能。组织50多名人大代表开展了3项代表视察、8项调研活动,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报告和人大代表视察、调研报告17项,作出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14项。主要开展了草原生态奖补机制、国有资产管理、教育工作、蒙中医药发展、花岗岩矿区环境综合整治等多项视察、调研工作,为贯彻落实旗委决策部署、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民生和保护生态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王府街道党工委制定了《人大工作实施方案》,组织了人大代表培训座谈会,积极推动闭会期间人大代表履职工作。南环街道党工委组织人大代表对哈伦能源公司开展代表视察,就居民群众热切关心的“供热价格上涨”问题与企业进行了深入座谈,在加强街道人大工作、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方面,做出了表率。与此同时,高度重视督办落实,对常委会依法审议表决形成的各项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要求“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大常委会报告落实情况。(四)认真督办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十四届一次人代会期间,人大代表提出议案1件,建议、批评和意见83件。人大常委会召开交办会,交旗委办办理的1件,交旗政府各职能部门办理的81件,交旗人民法院办理的2件。截止目前,答复率为100%。已经办结64件,占76.2%,受条件限制将逐步办理解决的20件,占23.8%。通过对办理结果开展满意度测评,代表满意的62件,占73.8%,基本满意的16件,占19.1%,不满意的6件,占7.1%。另外,对巴镇人大提请转办的4件议案,转交旗政府办公室给予了办理答复。(五)加强人大信访工作。人大常委会把信访工作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之一,切实加强领导,及时查办、转办、督办、答复,妥善处理群众信访问题。2021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第二篇范文: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2021年1月17日在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喜久各位代表:我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2021年工作和2021年工作任务,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2021年的主要工作2021年,常委会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一府两院”的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县委十六届五次、七次全会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一年来,常委会组织召开2次人代会,7次常委会议;组织视察2次,专项调查9次,执法检查1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一、着眼科学发展,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常委会坚持抓大事、议大事、定大事的原则,依法1作出决议、决定8项,审议意见3项,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决定大事的职能作用。在行使审议决定权上,着重突出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着眼于牵动县域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行使决定权。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县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和安排情况的报告,并在常委会议上听取了执行情况的汇报,批准了县政府2009年财政决算。常委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全县十一〃五规划执行和十二〃五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全县《2021——2021年林、草、水生态建设规划》,作出了相应决议,确保了十二〃五规划科学编制和生态建设扎实推进。二是着眼于解决社会事业发展的难点问题行使决定权。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医疗卫生工作和蒙古族聚居村发展问题日益突出。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常委会议先后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全县农村医疗卫生和蒙古族聚居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汇报,作出了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计划招录卫生专业人才、提高村医报酬、全面落实民族法律法规、制定蒙古族聚居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等审议意见,推进了农村医疗卫生、蒙古族聚居村的健康快速发展。2三是着眼于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行使决定权。社保和供热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一直以来群众十分关注。常委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社保基金收支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作出了扩大参保覆盖面、完善服务体系、加强资金监管等审议意见。长期以来,由于供热管网年久失修、设备老化等因素导致一些住宅楼供热不好,对此群众反响十分强烈。为彻底解决这一难题,2021年县政府实施了县城集中供热改造工程。为解决资金瓶颈问题,常委会议在听取并审议县政府工作汇报基础上,作出了《关于同意将偿还泰康镇集中供热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列入财政专项预算的决定》,保证了县城供热改造工程的顺利推进。二、突出工作重点,依法履行监督职能常委会在贯彻落实《监督法》基础上,围绕中心工作,紧扣监督重点,改进监督方式,不断增强监督工作实效。一年来,常委会议共听取“一府两院”17项工作情况汇报,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强化监督工作。一是围绕确保“三县”建设战略升级取得新突破强化监督。为落实县委五次全会提出的“五年内除基本农田外林草水全覆盖”目标要求,年初以来县人大常委会把建立生态保护长效机制作为切入点,全面启动生态审3计工作,组织审计等有关部门对生态规划的制定、版图的制作、台帐的建立及现场选定等方面都给予细致的指导,保证了全县生态审计现场推进会的顺利召开。制定了《县人大常委会生态审计工作监督暂行办法》,将生态审计监督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常委会议还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情况汇报,组织代表调查了我县上游水系状况,提出了工作建议,为县委决策提供了参考。二是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强化监督。7月份,常委会组织代表视察了县城供热管网、天湖公园改造和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建设等项工程,提出了工作意见。11月份,常委会组织我县的全国、省和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开展了“民生工程”视察,现场查看了县城供热、社区工作和蒙中教学楼建设等有关情况,听取了县政府工作汇报,代表提出了工作建议,推进了我县民生工程建设的扎实有效开展。三是围绕提高部门工作实效强化监督。在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对54个单位和部门进行了划票测评,代表共提出建议159条,县政府以正式文件转发至各单位,有效促进了部门工作。深入推进对垂直管理单位的工作监督,组织代表检查了人寿保险公司等单位工作开4展情况,在常委会议上听取了《电力法》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增强了垂直管理单位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意识。比照政府序列局监督方式,对垂直管理单位实施全方位监督,这种监督的方式方法在全省范围内我县首开先河,得到省、市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四是围绕促进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强化监督。常委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机构改革工作情况的汇报,提出依法实施、确保社会稳定等工作意见。加强了信访工作监督,一年来,召开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信访联席会议2次,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8件140余人次,办结率达到100%。常委会议听取了县检察院反贪和县法院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情况汇报,组织代表定期对全县法职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在常委会议上,46名法职人员作了履职工作报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部分人大代表提出了工作意见、建议,进行了划票测评,并将测评结果和工作意见以正式文件形式发至“两院”,有效增强了法职人员公正执法意识。在法职人员监督工作创新上,我县始终居于全省前列。三、注重实际效果,推进民族立法工作常委会坚持注重实效、立用并重的立法工作原则,在深入调研、科学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扎实5推进了立法工作。一是按照省人大常委会要求,完成了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二是完成了《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蒙古语文工作条例》修改工作,并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审批通过,进一步加强了我县的蒙古语文工作。三是启动了《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城镇建设管理条例》修改工作,待完善成熟后提请人代会审议。四是深化了民族法律法规研究工作,在县委人大工作座谈会上提出了落实工作建议。五是组织参加了省立法学会年会、全国六省区蒙古族自治县立法研讨会、全国部分少数民族自治县人大工作联席会,拓展了立法工作思路。四、严格法律程序,改进人事任免工作县人大常委会正确处理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免的关系,认真执行《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细则》,及时对干部进行任免。一年来,共任免“一府两院”工作人员23人,确保了县委意图和人民意志的统一。五、夯实基层基础,深化代表和乡镇人大工作坚持把代表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全局性、基础性工作来抓,注重发挥代表作用,切实加强和改进了代表工作。一是精心组织培训。指导各代表小组制定培训计划,4月份组织各代表小组有关人员到重庆参加代表工6作培训,9月份聘请专家对各级代表进行集中培训,有效提高了代表素质。二是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召开了代表建议交办会,对建议办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常委会领导按照工作分工,分别对各自负责的重点代表建议进行跟踪督办。7月份,召开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推进会,9月份在县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上听取了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通过采取以上措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满意度日益提高。三是深入推进乡镇人大工作。县委召开了人大工作座谈会,对加强乡镇人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指导乡镇人大制定工作计划,开展好各项活动。继续推进乡镇人大工作主席例会制,严格执行《乡镇人大主席会议职责》等项制度,促进乡镇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我县在创新乡镇人大工作方面的做法和经验,得到省委、省人大的高度
本文标题: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汇报(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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