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总结/报告 > 关闭破产企业党建工作总结范文(十一篇)
关闭破产企业党建工作总结范文(十一篇)第一篇范文:关注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关注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河南韩志领【热点材料】3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说,2005年中央财政安排219亿元支持116户国有企业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继续进行。l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意见的通知》,对政策性关闭破产做了总体规划:一是新增1610户拟关闭破产企业,涉及国有金融机构债权1502.6亿元,职工228万人;二是目前已送各国有金融机构审核的拟关闭破产企业,共506户,涉及国有金融机构债权769亿元,职工123万。《通知》明确,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的期限为2005年至2008年。【综合测试】1.国有企业尤其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处于支配地位。A.各个领域B.流通体系C.关键和重要部门D.农业和基础产业2.国有金融机构是指A.所有权归国家所有的资金融通的中介机构B.具有明显公有性质的资金融通的中介机构C.所有权归国家所有的经济组织D.具有明显公有性的经济组织3.所谓政策性破产,就是除了按照《破产法》破产外,还可以享受国家出台的一系列关于国有企业破产的优惠政策。实施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能够①优化国有经济结构②提高国有企业经济效益③解决部分国有企业职工的安置费用④维护社会稳定A.①②③B.①②④C.②③④D.①②③④4.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时将全部资产首先用于安排失业和下岗职工。国家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A.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解放生产力B.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根本目标C.维护社会稳定,就必须消灭失业D.实现就业和再就业可以为国家创造更多财富5.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只适用于国务院确定范围的部分国有企业,其他国有企业及非国有企业的破产,不能享受优惠政策。这一做法违背了市场经济的A.平等性B.竞争性C.法制性D.开放性6.2005年中央财政安排219亿元支持116户国有企业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这表明财政支出可以A.反映政府的财政收支状况B.反映政府的政策C.促进经济的发展D.促进人民生活水平提高7.《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政策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的期限为2005年至2008年。政策性关闭破产之所以要退出市,是因为①它违背了市场经济的平等性②它不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③政府应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④政府应直接配置资源A.①②③B.①②④C.②③④D.①②③④8.政策性关闭破产退出市场后,全国将进入依法破产时期。从经济学角度看,规范破产有利于①优化资源配置③增强企业竞争力③握高企业经济效益④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A.①②③B.①②④C.②③④D.①②③④9.国有企业实行依法破产的负面影响是A.淡化了企业退出机制中的行政计划色彩B.导致资源、人力的浪费C.使政府远离企业的微观运行D.破坏现有社会保障体制10.出现企业兼并和破产的根本原因是A.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B.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不高C.国家实施宏观调控的结果D.市场竞争中价值规律的作用【简要评析】企业破产,指的是对那些长期亏损、资不抵债而又扭亏无望的企业,按法定程序实施破产结算的经济现象。实行企业破产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竞争的必然结果,也是增强我国企业竞争力的现实需要。政策性破产是目前我国现行的国有企业破产的两种方式(即政策性矿产和依法破产)之一,它与依法破产的最大区别在于对破产企业职工的救济安置费由谁来承担,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时将全部资产首先用于安排失业和下岗职工,而不是消偿银行债务。破产作为企业改革形式之一,主要以依法破产为主。但国务院1994年、1997年相继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两个文件,构成了我国破产制度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出现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政策性破产(又称计划内破产)。而今,政策性破产作为中国改革发展中的一个过渡形式,即将完成其历史使命而退出历史舞台。【参考答案】1.C2.A3.D4.C5.A6.B7.A8.D9.B10.D第二篇范文: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总结调研提纲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总结调研提纲为做好全国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总结工作,请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工作的实践,全面认真总结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项目实施的工作情况。一、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项目实施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1994年以来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项目的户数,涉及资产、负债、净资产数额,资产变现数额,核销国有金融机构债权数额,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及关闭破产企业上级集团公司的各类补助费用,涉及职工数,人员安置情况等。二、实施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的主要做法和基本经验。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有关部门单位的密切配合、规范操作、出台的主要政策、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做好职工思想工作、保持社会稳定以及先进典型事例和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等。三、实施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的效果。主要包括促进区域和本系统经济结构、布局调整,国有企业改革脱困,促进国有经济整体素质和经济效益提高,建立国有困难企业退出市场的机制,妥善安置职工,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作用和历史意义。本地区、本系统实施1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前后上述情况的比较及典型案例。四、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的问题及建议。主要包括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问题,企业办社会职能及供水、供电、供气等公共设施移交问题,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问题,破产企业厂办大集体企业职工安置问题,资源枯竭矿山尾矿库处理问题等。请提供需要研究解决问题的详细情况、充足理由,以及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措施。五、国有困难企业实施依法破产工作的有关情况。包括职工安置的主要方式,项目操作方式,取得的成效,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六、结合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和依法破产的实践,对建立和完善市场化的国有困难企业退出机制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第三篇范文: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总结调研提纲附件1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总结调研提纲为做好全国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总结工作,请结合本地区、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工作的实践,全面认真总结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项目实施的工作情况。现提出调研提纲如下:一、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项目实施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1994年以来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项目的户数,涉及资产、负债、净资产数额,资产变现数额,核销国有金融机构债权数额,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及关闭破产企业上级集团公司的各类补助费用,涉及职工数,人员安置情况等。二、实施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的主要做法和基本经验。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有关部门单位的密切配合、规范操作、出台的主要政策、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做好职工思想工作、保持社会稳定以及先进典型事例和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等。三、实施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的效果。主要包括促进区域(集团公司)经济结构、布局调整,国有企业改革脱困,促进国有经济整体素质和经济效益提高,建立国有困难企业退出市场的机制,妥善安置职工,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作用和历史意义。本地区、集团公司实施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前后上述情况的比较及典型案例。四、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的问题及建议。主要包括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问题,企业办社会职能及供水、供电、供气等公共设施移交问题,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问题,破产企业厂办大集体企业职工安置问题,资源枯竭矿山尾矿库处理问题等。请提供需要研究解决问题的详细情况、充足理由,以及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措施。五、国有困难企业实施依法破产工作的有关情况,包括职工安置的主要方式,项目操作方式,取得的成效,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六、结合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和依法破产的实践,对建立和完善市场化的国有困难企业退出机制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第四篇范文:破产关闭企业职工提前退休审批工作规范破产关闭企业职工提前退休审批工作规范编辑:发布日期:2006-10-26阅读:1092留言:0最后评论一、服务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破产、关闭的企业中,按国家规定需办理提前退休的职工。二、审批依据(一)《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三)《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发[1997]10号)(四)《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源枯竭矿山关闭破产工作的通知》(办发[2000]11号)三、申请条件1、年龄要求: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干部年满50周岁;女工人年满45周岁。2、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要求A、199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需缴费满15年。B、1995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缴纳养老保险费(含视同缴费年限)需满10年。四、申报材料(一)该企业提前退休职工审批统计表;(二)该企业提前退休职工个人原始档案;(三)全国企业兼并破产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关于该企业关闭破产的相关文件;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破产的公告;市、州劳动保障部门的审查报告。五、办理程序(一)申报材料经市、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省直管企业的申报材料接报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后,上报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在收到上报材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1、承办人员在收到报送材料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2、如发现报送材料不合格,须在2个工作日内告之申报单位,并说明需补充何种材料。从到补充材料起,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3、承办人在审查完毕的当日或次日将审查结果送处长或分管处长,处长或分管处长须在2(含当日)工作日内签署意见。同时在退休人员审批表上盖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退休审批专用章;4、出具审批意见书。因特殊原因而延期出具审批意见书的,应在上述期限内告之申报单位并说明原因;(三)当事人在办理时限内应主动与承办人联系领取,或当事人与承办人协商送达方式;(四在审查档案的过程中,必须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同时在场,并互相监督;(五)对未获批准提前退休的,应出具不予批准意见书,并告知其理由、复议权、诉权和期限同时制作相关人员花名册。六、承办责任承办人和责任人未按规定履行职责的,按《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川劳社法[2001]4号)承担相应责任。承办机构: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第五篇范文: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实施办法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实施办法(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2006年4月制定省政府办公厅2006年5月18号晋政办发[2006]33号文转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省省属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以下简称《破产法》)、《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晋政发(2004)46号)、《国务院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9号)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列入国家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计划或依法实施关闭破产的省属国有企业。第三条省属国有企业关闭破产费用的缺口部分,由企业提出申请,企业主管部门同意后报省属国有企业改革领导组办公室,经批准后,用省属国有企业改革专项资金补助解决。第四条省属国有企业关闭破产的司法审理程序按法律和人民法院有关规定执行。第五条省属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应遵循如下原则:(一)依法规范操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二)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三)妥善安置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四)积极稳妥,精心组织,确保稳定。第六条凡借用外国政府、国际组织、世界银行贷款或转贷款,偿还任务尚未落实的省属国有企业,债务人不得申请破产。第二章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第七条省属国有企业改革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省属国有企业关闭破产
本文标题:关闭破产企业党建工作总结范文(十一篇)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7622347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