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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运货代操作手册--转资深物流经理人内部资料目录前言:第一篇:概论第一章:业务操作概述第二章:空运货物操作一般流程第二篇:公司进出口业务操作流程第一章:进口操作流程第二章:出口操作流程第三章:操作人员应掌握的基本知识前言本手册是为满足从事现代物流(空运为主)操作工作的员工扩大业务知识需求的工具书。同时,为了各个现代化大型物流企业适应操作系统规范化的建设,进一步提高货物综合处理/操作水平。笔者在本手册中总结、归纳、提炼了十数年来各阶层员工在操作中积累的成功经验及丰富详实的失败教训;结合了货运代理行业及相关行业操作工作中的规范、惯例;参考了各货运代理在航空运输中对货物操作的常识的基础上编写的。如对各种航空器的装载要求、对特种货物的运输要求、各口岸货物入库的程序、向海关报关的程序等都做了简洁明了的介绍。该手册主体上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对操作网络系统的介绍,虚拟了一个即将华北以北京、华东以上海、华南以广州的三大空港口岸为中心的,辐射区内各点的操作网络系统。详细介绍了包括信息传递、货物运输/调拨、仓储及多式联运等方面的综合物流管理系统。第二部分对操作工作的内容作了详细的介绍。即将其所进行的国际货物与国内货物的运输为整体的流程,从物流、信息流两个方面进行详细的说明。该部分的内容对行业内的企业员工(市场、BD、操作、客户服务、财务甚至行政等部门)都具指导意义。另外,这主要是操作员工进行统一规范的标尺。在和其他部门衔接中做到:有本可依、有据可查、明确责任。3第三部分是规章制度的介绍,仍以该虚拟主体为目标:为了加强操作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为其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包括公司组织结构、岗位职能及岗位责任等方面的各项制度,其他同行可依据制度内容给予建设性的批评指正,这是笔者完善操作工作规程的宝贵依据,也是提高行业操作水平的有力保障。手册在结尾部分还介绍了一些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是希望操作人员能够了解所从事工作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中的规定,在实际工作中避免发生由于不了解相关政策而给公司和个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第一篇概论第一章业务操作概述在十数年的工作实践中,笔者曾历经行业内的多个环节(岗位),同时不断总结行业其他的公司员工的丰富的货运物流经验,不断熟悉运输业务,了解不同交通运输工具的的载货特点,掌握各条运输路线的动态,尽可能地通晓有关的规章制度,同时向精通办理各种手续,深谙计算各种费用门道的同仁请教学习,他们与海关、商检、航空公司、机场地面代理、银行、仓库等部门有着经常不断的联系和业务上的密切关系,因而具有接受货主委托、代办各种货物国际运输的有利条件。下面我们就虚拟一个外资大型现代物流企业;其业务涉及物流运输行业的所有形式。仅仅针对空运业务,华北以北京、华东以上海、华南以香港为中心的大规模网络系统,并以每区的中心(Gateway)为辐射点,在全国多个城市建立了子公司(Subsidary)、分公司(Branch),并将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在全国各大中型城市设立分支机构(或者采购吞并国内中小型物流企业,使用其已经成型的二级分拨传递网络)形成全国范围内的一体化的物流管理系统。目前,假设其正在建设中的信息网络系统亦将为今后我们操作工作中的信息传递、货物运输、调拨及仓储提供强大的信息技术支持。4目前操作业务范围主要有:(1)揽货、订舱(含包机、包舱或包板/箱)、托运、仓储、包装。(2)货物的监装、监卸、集装箱装拆箱、分拨、中转、及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3)报关、报检、报验、代办保险。(4)缮制签发有关单证,交付运费,结算及交付杂费。(5)国际展品、私人物品及过境货物运输代理。(6)国际多式联运、集运(含集货拼货)。(7)国际、国内快运快递(不含私人信函)。(8)物流运输(9)咨询及其他国际货运代理业务。(10)危险品鉴定(外包)就出口方面而言,可提供的服务有:(1)为出口商(发货人)选择运输路线、运输方式(海、陆、空、多式联运)和适当的承运人,并争取优惠运价。(2)为所选定的承运人揽货并办理订舱。(3)从货主的存货地点提取货物送往指定的目的港/站。(4)根据信用证条款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缮制各种有关的单证。(5)根据货主的委托,办理包装、仓储、报检、保险、理货等有关事宜。(6)称重丈量。(7)货物集港/站后办理报关并进行监装。(8)货交承运人后进行出港确认并追踪至目的港。(9)办理议付结汇(根据委托而定)。(10)支付运费和其它费用(根据付费方式而定)。(11)记录货物残损、短缺或灭失情况。(12)协助发货人向有关责任方进行索赔。(13)与委托方进行结算。(14)提供货运信息、资料、和咨询服务等。就进口方面而言,可提供的服务项目主要有:(1)向收货人通报有关的货物动态。(2)接受并核查有关的运输单据。(3)货物到达目的港/站后搬理接货、监卸。(4)办理报关、纳税、结关。(5)向承运人支付运费(若运费到付)。(6)根据委托安排仓储货转运。(7)向收货人交付货物,并进行结算。必要时协助收货人向有关责任方办理索赔事宜。5第二章空运货物一般操作流程第一节空运货物操作流程众所周知,我们所从事的国际航空货物的运输是指根据当事人订立的货物运输合同,无论运输有无间断或者有无转运,运输的出发地点、目的地点或者约定的经停地点之一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运输。本手册中将主要针对国际货的运输作介绍。在具体的工作中我们还将参与货物出境前或进境后的有关工作,比如货物入航空公司地面服务代理公司库房的手续、货物出运前的出口报关申报、货物进境后的海关申报以及提送货等一系列工作,在其中的各程序中存在着详细的责任划分,见下图:航空货物运输的责任划分:责任承担者:空运代理责任承担者:航空公司责任承担者:空运代理注解:1.托运人向装货地的我司订舱委托,填写托运书(SLI)。2.我司向航空公司预订舱。3.航空公司接收订舱并反馈舱位信息给我司。4.我司在接收航空公司承运确认后,通知托运人备货。5.托运的货物如果是许可证管理或配额管理等的货物,托运人还应向海关办理货物出口申报手续,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它法律单证。6.托运人将货物及相关单据送至我司,由口岸操作部门对货物进行入库前操作。7.口岸操作将货物送交航空公司地面服务代理公司。8.航空公司地面服务代理公司将货物入库。9.如果是需三检的货物,我司负责在报关前进行三检,否则直接向海关申报。10.我司将海关放行后的货物托运的有关单据交给航空公司地面服务公司。11.托运人向我司交清货物出口操作中所涉及的有关费用。12.代理公司通过银行与航空公司;海外分公司或代理进行运费结算工作。13.航空公司的地面服务公司将待运状态下的货物装上飞机。14.海关将发货人用于出口退税核销的相关单据退与我司。15.我司将单据退回托运人。16.对于属国家许可证管理或配额管理等的货物,收货人应先向海关申请进口许可证或其他相关的法律单证。17.收货人根据到货预报信息将有关单据交我司,供报关及提货用。18.航空公司通知我司及航空公司地面服务代理公司到货信息。19.航空公司的地面服务代理公司从飞机上接收货物并将其存放于仓库。20.我司向地面服务代理公司换取运单及随机文件。21.我司将存放于航空公司地面服务代理公司的货物提取到自己的监管库。22.对需要三检的货物,我司应先进行三检,不需要三检的货物则直接向海关申报。23.代理公司通过银行向海关缴纳有关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另外也通过银行与国外代理进行结算。24.代理公司向收货人收取货物进口操作中引起的相关费用,并退还有关单证给收货人。25.收货人获权提取货物。第二节办理进出口货物运输程序的概述一、进口货物的操作程序概述1.在国外发货前,进口单位就应将合同副本或订单以及其他有关单证送交进口空港所在地我司,作为委托报关、接货的依据。2.货物到达后,口岸操作部接到航空公司的到货通知时,应从机场或航空公司营业处取单(运单第三联正本——OriginalfortheConsignee)。取单时应注意两点:(1)航空公司免费保管货物的期限为三天,超过此限取单应付仓储保管费;(2)进口货物应自运输工具进境之日起14天内办理报关。如通知取单日期已临近或超过限期,应先征得收货人同意缴纳滞报金的情况下方可取单。3.取回运单后操作应与合同副本或订单核对。如合同号(P.O)、唛头(Marks)、品名(Commodity)、数量(Quantity)、收货人(Consignee)及通知人(alsonotify)等无误,应立即填制“进口货物报关单”并附必要的单证向设在空港的海关办理报关。如由于单证不全而无法报关时,应及时通过销售人员或业务发展部人员通知收货人补齐单据或通知收货人自行处理,以免承担迟期报关而须交滞报金的责任。作为收货人应立即答复或处理。4.海关审单通过后,我司按海关出据的税单缴纳关税及其他有关费用。然后凭交费收据将所有报关单据送海关放行部,海关对无需验货的货物直接在航空运单上盖章放行;对需要验货的,查验无误后放行;对单货不符的由海关扣留,另行查处。5.海关放行后,属于当地货物立即送交货主;如为外地货物,立即通知货主到口岸提取或按事先的委托送货上门。6.对须办理转运的货物,如不能就地报关的,应填制“海关转运单”并附有关单据交海关制作“关封”办理转关。7.提货时如发现短缺、残损等情况,我司操作应向航空公司索取商务记录,交货主向航空公司索赔,也可根据货主委托代办索赔。如提货时包装外表完好,但内部货物的质量或数量有问题,则属于“原残”,应由货主向商检部门申请检验出证向国外发货人交涉赔偿。8.如一张运单上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收货人,则我司操作应按照合同或分拨单上的品名、数量、规格、型号、开箱办理分拨与分交。收货人应向我司出据收货证明并签字,注明日期。9.如货物系样品、样本、礼品,应有进口单位填写样品、礼品单交空代办理报关。10.如集中托运的货物系驻华使领馆、商社代表或外籍工程技术人员的物品,我司应通知收货人自行办理报关提货,如海关同意,我司也可接受委托代办报关。二、出口货物的操作程序概述1.出口单位如委托我司代理操作空运出口货物,应向我司提供“空运出口货物委托书”和出口合同副本各一份。对需要包机运输的大宗货物出口单位应在发运货物前40天填写“包机委托书”送交我司。对需要紧急运送的货物或必须在中途装运的货物,应在“委托书”中说明,以便我司设法利用直达航班运送和安排便于衔接转运的航班运送。2.我口岸操作根据发货人的委托书向航空公司填写“国际货运托运书”办理订舱手续。订妥舱位后应及时通知发货人备货、备单。3.出口单位备妥货物、备齐所有出口单证后送交我司,以便我司向海关办理出口报关手续。4.空运出口货物要妥善包装,每件货物上要有收货人、托运人的姓名、地址、箱号、唛头及有关拴挂或粘贴的标签,对须特殊处理或照管的货物要粘贴指示性标志。我司在接货时要根据发票、装箱单注意清点和核对货物的名称、数量、合同号、唛头,检查包装是否符合要求,有无残损等。5.对于大宗货物的集中托运,货物一般由我司在自己的仓库场地、货棚装扳、装箱,也可在航空公司指定的场地装板、装箱。在装板、装箱时要注意以下问题:(1)不要用错板型、箱型。因不同航空公司的集装板、集装箱的尺寸不同,用错了装不上飞机,而且每家航空公司的板、箱不允许别家航空公司的航班使用。(2)货物装板、装箱时不得超过规定的重量、高度和尺寸。一定型号的板、箱用于一定的机型。一旦超装,就无法装机,所以既不可超装,又要用足板、箱的负荷和尺寸。(3)要封盖塑料薄膜以防潮防雨。要衬垫平稳、整齐,使结构牢靠,系紧网锁,以防止倒垛。(4)对于整票货尽可能装一个和几个板、箱,以防散乱、丢失。6.操作向航空公司交货时,应预先制作交接清单。航空公司接货人员根据空代提供的交货清单和航空运单注意核对点收,如有下属情况之一将予拒收。(1)航空运单上未注明货物的包装方式和尺寸,或包装不符合要求。(2)包装上无收货人、发货人的姓名地址。(3)货物标签失落或粘贴不牢。(4)运单上更改处未加盖更改图章。(5)运价和运费有错。(6)随附的文件未用信袋装好,或订附不牢。7.我司将所有报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