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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65.020.01B30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DB33/T407.4—2007代替DB33/T407.5—2003无公害苦丁茶第4部分:加工技术Non-environmentalpollutionKuDingteaPart5:Processingtechnology2007-03-05发布2007-04-05实施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3/T407.4—2007I前言DB33/407-2007《无公害苦丁茶》分为以下几个部分:--第1部分:种子;--第2部分:苗木繁育;--第3部分:栽培技术;--第4部分:加工技术;--第5部分:质量安全要求。本部分为DB33/407-2007的第4部分。本部分代替DB33/T407.5-2003《苦丁茶第5部分:苦丁茶叶》中的有关加工内容,与DB33/T407.5-200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苦丁茶烘干的含水率改为≤7.5%;——增加大叶冬青的拉丁学名;——增加压力锅杀青内容;——辉锅改为理条;——再揉捻改为再理条;——增加了加工场所(地)的环境条件和设备、人员要求。本部分由浙江省林业厅提出并归口。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新昌县苦丁茶研究所、新昌县林业局、新昌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杜宏彬、吕世新、王伟妃、何晓锋、梁源新。本部分于2003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DB33/T407.4—20071无公害苦丁茶第4部分:加工技术1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大叶冬青苦丁茶鲜叶采摘和加工要求。其中包括鲜叶采摘的时期、原则、运输、验收、和整理分级;以及苦丁茶叶加工的环境条件、设备人员,杀青揉捻、理条回潮、烘干整形等要求。本部分适用于大叶冬青(IlexlatifoliaThunb.)苦丁茶叶。2要求2.1苦丁茶鲜叶采摘2.1.1采摘时期分期分批采摘。野生树,一般一年只采一次。人工林培育得好的,每年采摘次数可达3次以上。2.1.2采摘原则幼年茶树应以养为主,以采为辅,多留少采。成林茶树头轮多采,次轮少采;长梢多采,短梢少采。2.1.3鲜叶装运用清洁透气性良好的篮、篓等装运,不得紧压,不得用布袋、塑料袋等软包装材料。运输工具清洁卫生,运输途中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异味、有毒的物品混装。2.1.4鲜叶验收鲜叶采摘后应及时验收、摊放,防止发热变红。2.1.5鲜叶分级要摘除粗梗,清除病虫变质叶。高档茶1芽1叶~3叶,长度不超过5cm;中档茶4叶~5叶;低档茶为5叶~6叶。2.2苦丁茶叶加工2.2.1环境条件苦丁茶厂选址应远离粪池、垃圾场、工矿区、省道、国道及其它污染源,在苦丁茶叶加工场所禁止吸烟。2.2.2设备要求必须符合食品加工要求的卫生条件,设备材料不污染苦丁茶叶,使用前后均应清洗,禁用含铅材料制造设备。2.2.3人员要求参与苦丁茶叶加工人员上岗前和每年均须体检,健康合格者才能上岗。必须保持个人卫生,禁止随地吐痰。2.2.4杀青通常用封闭式滚筒杀青机杀青,温度先高后低,140℃→120℃→80℃。每次杀青时间3分钟~5分钟,投放经摊放的青叶3kg~6kg。鲜叶数量较少,也可用压力锅(去筏)杀青。手工杀青时间较长,投放青叶数量以双手恰好可操作为宜。2.2.5揉捻嫩芽茶要摊凉后揉捻,用小型揉捻机轻捻或手工轻揉(团揉),至基本成条。DB33/T407.4—200722.2.6理条在理条机中理条,边烘边理条,进一步成形。2.2.7回潮第一次理条后,薄摊1小时左右,使茶叶回潮,各部分水分均匀。2.2.8再理条再理条,至苦丁茶叶完全成条,方法与前相同。2.2.9烘干用焙笼烘干,分2次~3次烘。第一次用毛火,结合理条,温度100℃左右;或在理条机中,边理条,边烘干。第二次用足火,温度80℃左右。经过反复烘干、摊凉、回潮后,直至干燥为止。注意用焙笼烘干,不得用煤或煤饼直接烘。用烘箱烘干,第一次烘干温度为100℃,烘1小时;第二次温度为70℃~80℃,烘的时间可长些。直至完全干燥,使之含水率≤7.5%。2.2.10整形经过拣、筛,使苦丁茶叶外形均匀一致,整齐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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