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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曾在1993年《障碍者机会均等实施准则》中明示:普通教育有责任提供身心障碍者融合教育,并在学校体系中给与障碍者必要的支持性服务以及教师所需的支持系统,而且只有在普通学校体系无法满足身心障碍者的特殊需求时,才考虑提供特殊教育。指的是让身心障碍儿童和普通儿童在一起学习,它强调为身心障碍儿童提供正常化的教育环境,在普通班中提供所有的特殊教育和相关服务措施使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融为一体。2融合教育(InclusiveEducation):1994年6月7日至10日,联合国科文组织在西班牙萨拉曼卡市召开了“世界特殊教育大会”。代表8个政府与25个国际组织参加“世界特殊需要教育大会”的代表们,认识到在普通教育体系里为残疾儿童、青少年与成人提供教育的必要性和迫切性,颁布了《萨拉曼卡宣言》,明确提出了“全纳教育(InclusiveEducation)”的思想,所谓“全纳教育”,是教育应当满足所有儿童的需要,每一所普通学校必须接收服务区域内的所有儿童入学,并为这些儿童都能受到自身所需要的教育提供条件。331994年6月7日至10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西班牙萨拉曼卡市召开了“世界特殊教育大会”。代表们认识到在普通教育体系里为残疾儿童、青少年与成人提供教育的必要性和迫切性,颁布了《萨拉曼卡宣言》,明确提出了“全纳教育(InclusiveEducation)”的思想。4《萨拉曼卡宣言》(1994年):每一个儿童都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有获得可达到并保持可接受的学习水平的机会;每一个儿童有其独特的个人特点、兴趣、能力和需要;教育制度的设计和教育计划的制定要考虑到这些特性和需要的广泛差异。5——教育应满足所有儿童的需要。每一所学校必须接受服务区域内所有儿童入学(不管何种残疾、不管何种程度)并根据儿童自身的特殊需要提供特殊服务。学校所提供的人和教育服务应建立在普通教育体系内,应在普通班级内实施。——学校应以一种能满足其特殊儿童需要的教育思想来接纳他们。6第一讲特殊教育概述7特殊教育的含义:实施用一般的或经过特别设计的课程、教材和教法和教学组织形式及教学设备,对有特殊需要的儿童进行旨在达到一般和特殊培养目标的教育。是普通教育和常规教育的补充。8特殊教育与特殊教育学特殊教育(Specialeducation),是根据特殊儿童的身心特点和教育需要,采用一般或特殊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最大限度地发挥受教育者的潜能,使他们增长知识、获得技能、培养良好的品德,增强他们适应能力的一种教育。特殊教育是整个社会教育活动中重要的组成部分。特殊教育学(Specialpedagogy)则是研究特殊教育现象和内在规律的科学。问题:哪些儿童可以作为特殊教育的对象?10我国的特殊教育一般是指狭义的,即对身心发展有残疾的儿童施行的教育。如果按照当前国际流行的对特殊教育的定义,则是对在学习上有“特殊需要的儿童”施行教育(包括阅读障碍、书写障碍、写作障碍、计算障碍等在内的学习障碍、情绪情感障碍、言语障碍、行为困扰、品行问题、交往障碍、心理健康问题、身体病弱等)。中国约2亿的学龄儿童中,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绝不止750万。因为前苏联特殊儿童的比率占5—8%;美国学习方面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占总数的8%—12%;英国“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的检出率为20%;荷兰报告问题儿童的患病率为26%;波兰特殊儿童的比率为30%。中国如果按照10%的出现率计算,我国“特殊教育需要”的学龄儿童约有2000万,相当于两个北京市的人口。广义上的特殊教育除了对生理或心理有缺陷的儿童或少年的教育外,还包括对天才比如智力超常儿童的教育以及品德不良儿童或少年的教育。如今,国际上已经形成了从幼儿教育到成人高等教育的完善的特殊教育体系,体现了终身教育的发展趋势。一、特殊教育对象称谓的演变特殊教育的对象学术界一般都是从概念性(Conceptualdefinition)和操作性标准(Operationalcriteria)两个方面着手,根据统计、医学和社会常模等三个不同的维度来区分特殊儿童与正常儿童。13残疾儿童—缺陷儿童—残障儿童直呼身心发展上的各种缺陷肢体残疾视觉残疾听觉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14特殊儿童广义:正常发展的普通儿童之外的各类儿童。其中既包括生理和心理发展有缺陷者,也包括生理心理发展超常者。包括英才儿童。狭义:专指生理或心理发展上有缺陷的残疾儿童。具体指那些生理功能、解剖功能、心理和行为异常或丧失,部分或全部失去以正常方式从事学习或活动能力的儿童。15特殊需要儿童(specialEducationneeds)因个体差异而有不同的特殊教育要求的儿童。泛指一切在学习能力与学习方面与一般学生差异较大,不易适应教学环境,需要特别辅导的儿童。这些儿童可以因身心方面缺陷或学习能力障碍,也可以因资赋优异或处境不利而产生学习问题,需要特殊教育。16中国:过去:“瘸子”、“瞎子”、“聋子”、“傻子”“缺陷儿童”、“残疾儿童”、“残障儿童”。日本:“障害儿”“障碍儿”“特殊教育”称为“障害儿教育”或“特别支援教育”英国:“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17二、特殊教育对象分类的演变分类的目的和原则:目的:更好地了解每一类特殊儿童的特殊性更有效地进行教育工作原则:医学上的诊断是特殊教育分类的基础是其心理发展特异性的生理和病理基础18分类理论广义:残疾儿童(handicappedChildren)(盲、聋)感官残疾、智力残疾、肢体残疾、病弱、多重残疾问题儿童(ProblemChildren)学习问题、行为问题、情绪问题超常儿童(GiftedandTalentedChildren)资质优异、智力超群19问题儿童(ProblemChildren)学习困难(LearningDisabledChildren)阅读困难、语言困难、计算困难、注意力不集中等。情绪问题(EmotionDisorderChildren)情绪不稳定,性格孤僻、易悲易怒、烦躁不安等。行为问题(SocialBehaviorallyDisorder)包括一般社会行为不适,失眠、恶梦、懒散、消极、幼稚化等。反社会性行为不适。偷窃、吸毒、攻击性、自杀等。20狭义:残疾儿童(DisabledChildren)感官残疾(SensoryhandicappedChildren)视觉残疾(盲和弱视)、听觉残疾(聋和重听)、聋-盲双残。肢体残疾(PhsicallyhandicappedChildren)语言残疾(SpeechImpairedchildren)语言中枢、神经通路的障碍、发音器官的伤残、发音矫正器官的伤残。病弱和多重残疾(ChronicMedicalDisorderandMulti-handicappedChildren)智力残疾(mentalRetardedChildren)212006年第二次中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标准中的分类(1)视力残疾(2)听力残疾(3)言语残疾(4)智力残疾(5)肢体残疾(6)精神残疾(7)多重残疾22美国残疾人教育法(IDEA)的分类(1)学习障碍(2)言语或语言障碍(3)智力障碍(4)情绪障碍(5)多重障碍(6)听觉障碍(7)肢体障碍(8)其他健康障碍(9)视觉障碍(10)聋-盲(11)自闭症(12)外伤性脑损伤(13)发展迟缓23日本特殊教育对象的分类(1)视觉障碍(2)听觉障碍(3)智力落后(4)肢体缺陷(5)病弱儿童(6)精神情绪障碍(7)言语障碍(8)学习障碍(9)重复障碍(10)自闭症(11)多动症(12)高功能自闭症24身心障碍智能障碍、视觉障碍、听觉障碍、语言障碍、肢体障碍、身体障碍、身体病弱、严重情绪障碍、学习障碍、多重障碍、自闭症、发展迟缓和其他显著障碍资赋优异一般智能优异、学习性向优异、艺术才能优异、创造力优异、领导才能优异和其他特殊才能优异美国、日本、俄罗斯等都属于这一种细分模式,也是最传统的分类方式。我国台湾对特殊教育服务对象的规定25我国有多少残疾儿童?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公布的一项中国0-6岁残疾儿童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全国约有0-6岁残疾儿童139.5万,每年新增0-6岁残疾儿童约19.9万,其中智力残疾所占比例最高。在中国0-14岁儿童中,有残疾儿童900余万人,占全国同龄儿童总数的2.66%。根据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推算,截止到2008年底我国有6-14岁的残疾儿童共246万。2627据资料显示:我国学龄残疾儿童接受特殊教育服务率为4.53%、学龄特殊需要儿童接受特殊教育服务率不到2%。在我国特殊教育学科还是一门年轻的学科。由于种种原因我们的特殊教育起步较晚,至今特殊教育学科自身建设尚不太完善。在理论探索、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方法改进;教学手段革新、师资培训、行政管理等许多方面仍有大量的工作要做。问题:你认为给身心发展有缺陷的学生贴标签好不好,为什么?28关于“标签化”问题优:可增进非障碍者对障碍同伴采取保护性的行为反应;便于研究人员沟通研究中的发现;特殊教育所需经费有赖特殊学生的分类;便于特定团体推动特殊计划或制定法律及政策;可彰显特殊儿童的需要,使大众易于看到这些人的需要劣:容易令人注意到儿童的缺陷;使他人产生偏见及负面的态度反应甚至拒绝;标签使学生心理将受到永久的创伤;误贴标签。29在教育实践中应该注意:1、诊断要慎重而有根据。反对乱贴标签。2、尽可能的选用比较中性的名称。3、学生资料要注意保密,限制它的消极影响。4、满足学生的特殊需要比分类做标签更重要。5、防止标签的“自证预言(self-fulfillingProphecy)”和教师因分类标签而产生的偏见或作为放弃教育的借口自证预言:意指人会不自觉地按已知的预言来行事,最终令预言发生。30三、特殊教育涵义和理论的发展及演变30年前,特殊教育的涵义是狭义的,专指残疾儿童的教育。今天的特殊教育已经扩大到任何学习上有特别困难或特殊需要的学生。31问题:你认为这些人可以安置在哪类学校读书?123556324国外特殊教育理论的发展及演变前理论时期:慈善及宗教社会福音(19世纪—20世纪40年代)第一代理论:缺陷补偿的理论(能力)(20世纪50年代—80年代)第二代理论:融合教育的理论(参与)(20世纪80年代—现在)第三代理论:生活质量的理论(权利)(20世纪90年代末期—现在)33当前国际特殊教育的基本理念1.确认生命价值(平等性)2.积极的教育期望(发展性)3.开发身心潜能(生产性)4.提供参与机会(融合性)5.引导自我选择(独立性)341.零拒绝:(Zeroreject没有被排除在外的学生)2.无歧视评估:(Nondiscriminatoryevaluation公平的、没有偏见的评估)3.适应性教育:(Appropriateeducation个别化的、伴随相关服务的教育)4.最少受限制的环境:(Leastrestrictiveenvironment通向普通教育)5.合作与支持:(Cooperationandsupport依赖于全社会的力量)6.共同参与:(Parentalandstudentparticipation参与做出教育决定)35当今国际特殊教育的基本指导思想:以特殊儿童为本的专业合作模式Circleoffriends自然环境NaturalEnvironment特教教师特殊需要儿童同学社工家长主任教师康复训练师36课任教师医生营养师其他人员心理治疗师以前的狀況特殊教育普通教育被排除或忽视的人群四、特殊教育对象安置模式的演变37特殊教育普通教育介入现在及将来的做法38全纳教育的发展趋势Whytodo?Howtodo?一个不能少不让一个掉队39瀑布式特殊教育服务体系:特点:在普通教育环境中学习的特殊学生数量多于在特殊教育环境中学习的特殊学生数量;将普通教育环境视为对特殊学生限制最少;双向互动,特殊学生可以向高一层或低一层教育安置形式转换。40特殊教育对象安置模式1:校外家庭教育综合训练医疗康复训练中心41医疗康复42训练中心43听障儿童可视音乐治疗听障儿童蒙台梭利教学44日本脑瘫儿童使用电脑孤独症儿童听
本文标题:特殊教育学-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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