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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苑小区移民养老活动中心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招标人:宜昌高新区汕头路社区居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日期:二零一七年八月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二章谈判须知一、总则二、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三、谈判报价要求四、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份数、封装和递交五、谈判的步骤六、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七、签订合同八、项目验收九、适用法律十、投诉处理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章谈判响应文件参考格式附件一谈判响应附件二谈判报价一览表附件三谈判报价表附件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五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六谈判供应商的资格声明第五章工程技术规范第六章工程量清单第一章采购公告根据宜高管发【2016】103号文的要求,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宜昌高新区汕头路社区居民委员会委托,拟就东苑小区移民养老活动中心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洽谈。一、采购项目名称:东苑小区移民养老活动中心改造项目二、预算金额: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222926.72元。三、采购内容:1、采购内容:移民养老活动中心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2、工期要求:30日历天。3、质量要求: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合格标准。4、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四、供应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1)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原件);2)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不得以分公司名义参加谈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副本原件);(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而不能提交原件的,应提交证书复印件,并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4)拟承担本工程管理人员应为在职人员: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为该投标单位。同时须提供拟派驻本工程现场的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及指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的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管理人员不得互相兼任,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须提供岗位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或带二维码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5)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谈判供应商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且谈判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五、谈判文件的发售时间和地点:1、发售时间:2017年9月18日起至2017年9月20日止(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7:00);2、发售地点: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宜昌市体育场北路华祥商业中心双子星座小区5号楼1单元1101室)3、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0元整,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凭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并携带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现场办理报名。六、谈判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9月21日15时00分(注14时30分开始受理谈判响应文件);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2、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宜昌市高新区管委会5楼508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并持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八、谈判时间和地点:1、谈判时间:2017年9月21日15时00分;2、谈判地点: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九、联系方式:采购人:宜昌高新区汕头路社区居民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刘朝晖联系电话:18671793095第二章谈判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竞争性谈判文件适用于本谈判邀请函中所述的货物类政府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人”是指:宜昌高新区汕头路社区居民委员会。2.2“谈判供应商”是指: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并参加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2.3“监管部门”是指:宜昌市高新区财政局、宜昌市高新区建管办。2.4“政府采购执行机构”是指: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5“成交供应商”是指:经谈判小组评审、推荐,采购人依法确定并授予合同的谈判供应商。2.6“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能够符合货物合同规定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和有效期等。2.7“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是指:谈判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文件。3.谈判供应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详见本谈判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第四条)4.谈判费用4.1谈判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和政府采购执行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4.2本项目设计费用及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二、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5.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5.1谈判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装订和封装。5.2谈判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以及谈判供应商与政府采购执行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谈判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时以翻译文本为主。5.3谈判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5.4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响应文件应编制详细的目录和页码。5.5如因谈判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评审造成困难,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5.6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分为“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两个部分组成。5.6.1商务文件1)谈判响应函;(附件一)2)谈判报价一览表;(附件二)3)谈判报价表;(附件三)4)谈判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五)谈判供应商的资格声明(附件六)特殊要求:详见本谈判文件第一章“谈判公告”第四条要求。5)谈判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5.6.2技术文件1、施工方案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2、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3、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4、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5、文明施工管理体系与措施;6、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7、人工材料及机械配备计划;8、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及专项方案5.6.3谈判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及资料6.计量单位6.1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谈判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8.谈判的有效期8.1谈判有效期为谈判之日起60个日历日。谈判供应商谈判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谈判。8.2特殊情况下,在原谈判有效期截止之前,政府采购执行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谈判供应商延长谈判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谈判供应商可拒绝政府采购执行机构或采购人的这种要求,其谈判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但其谈判在原谈判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的谈判供应商将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7.6条有关谈判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三、谈判报价要求9.1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3)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4)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澄清、补充和修改文件;(5)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6)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7)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定等技术资料;(8)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9)其他的相关资料。9.2投标报价应是按照招标文件及当地管理部门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完成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其应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等各项费用。投标报价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和“13规范”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实行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自定、价格自选,全面竞争、自主报价,但不得低于工程成本。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9.3投标人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9.4工程量清单采取综合单价计价,综合单价应包括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招标文件、合同约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9.5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应根据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中的特征描述确定综合单价计算,并包含2.4条规定的全部费用。9.6总价措施项目报价应按照《市住建委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发布“湖北省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过渡方案”的通知》(宜市住建文[2016]19号)要求执行。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应严格按照上述有关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单价措施项目,投标人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且不得改动其项目编码、名称、特征、单位及工程量。施工过程中根据实际工程量据实结算。投标人不得对招标人所列的单价措施项目进行增补。9.7其他项目9.7.1其他项目中的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为除税价格。9.7.2其他项目中的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9.7.3其他项目中的计日工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列出的项目和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计日工金额。9.8规费和税金应统一按《市住建委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发布“湖北省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过渡方案”的通知》(宜市住建文[2016]19号)要求执行。本工程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取,工程价款支付结算时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规费和税金应按上述计价规定执行,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规费中的“工程排污费”投标时,按照《市住建委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发布“湖北省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过渡方案”的通知》(宜市住建文[2016]19号)要求执行,结算时应按实际发生计取,由发包人承担。9.9投标报价中的人工单价应按《市造价站关于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中有关事项的通知》(宜市造价[2014]7号)要求执行,即市政工程、园林
本文标题:东苑小区移民养老活动中心改造项目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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