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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B备案号:15261-2004辽宁省地方标准DB21DB21/T1302—2004肉羊场建设技术规范2004-03-01发布2004-04-01实施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21/T1302—2004I前言本标准由辽宁省畜牧局提出。本标准由辽宁省畜牧技术推广站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满金龙、曹新民、陈贺亮。DB21/T1302—20041肉羊场建设技术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肉羊场建设标准方面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我省境内的肉羊场建设。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7959粪便无害化卫生指标GB15618土壤环保质量标准GB18596畜禽养殖业污物排放标准NY5027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水质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本标准3.1肉羊在经济或体型结构上用于生产羊肉的品种羊。3.2种公羊舍用于饲养种公羊的羊舍。3.3母羊舍用于饲养繁育用基础母羊的羊舍。3.4羔羊舍用于培育羔羊的羊舍。3.5育肥羊舍用于饲养育肥羊的羊舍。3.6净道羊群周转、饲养员行走、场内运送饲料的专用道路。3.7污道粪便等废弃物出场的道路。DB21/T1302—200423.8羊场废弃物主要包括羊粪、尿、尸体及相关组织、垫料、过期兽药、残余疫苗、一次性使用的畜牧兽医器械及包装物和污水。4建设规模4.1按年存栏基础母羊数量确定,小型场50~100只,中型场100~400只,大型场400只以上。4.2肉羊场的建设项目按功能分为:生产建筑:种公羊舍、母羊舍、羔羊舍、育肥羊舍、病羊隔离舍等。辅助生产建筑:更衣室、消毒室、兽医室、药浴池、青贮窖(塔)、饲料加工间、变配电室、水泵房、锅炉房、仓库、维修间、粪便污水处理设施等。管理区建筑:办公室、生活用房、门卫值班室、围墙等。4.3肉羊场占地面积、生产建筑面积及辅助建筑面积按年出栏1只商品肉羊所需面积计算,总占地面积为4.9m2~6.2m2,生产建筑面积为4.7m2~5.9m2,辅助建筑面积为0.9m2~1.2m2。5场址选择5.1建设用地应符合当地村镇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5.2选择地势高燥、背风向阳、排水良好、易于组织防疫的地方,在丘陵山区建场应选择阳坡,坡度不宜超过20度。5.3场区土地质量应符合GB15618的规定。5.4场区水源充足,水质应符合NY5027的规定。5.5场区周围3km内无大型化工厂、采矿厂、皮革厂、肉品加工厂、屠宰厂及畜牧场等污染源;距离干线公路、铁路、村镇居民区和公共场所应在1km以上。5.6禁止在国家和地方法律规定的水源保护区、旅游区、自然保护区等区域内建场。6总体布局6.1肉羊场总体布局按管理区、生产区、隔离区进行布局。生产区位于管理区下风向或侧风向处,隔离区位于生产区下风向或侧风向处,各区之间的距离在300m以上。6.2生产区四周设围墙,大门出入口设值班室,人员更衣消毒室、车辆消毒池。6.3肉羊场内道路分清洁道和污道,两者严格分开,不得交叉混用。6.4运动场位于羊舍阳面,其面积为:种公羊3~6m2/只,母羊2.4~3.0m2/只,育成羊2.1~2.4m2/只,羔羊1.5~1.8m2/只。7羊舍建筑7.1根据当地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因地制宜选择开放式或有窗式羊舍。羊舍结构采用砖混结构或轻钢结构。7.2羊舍朝向一般为南北方向位,南北向偏东或偏西,不超过30度。DB21/T1302—200437.3羊栏应沿羊舍长轴方向呈单列或双列布置。7.4羊舍地面可采用水泥地面、砖地面、木质地、漏缝地板等。7.5各类羊只占舍面积:种公羊1.5~2.0m2/只,母羊0.8~1.0m2/只,妊娠羊或冬季产羔母羊2.0~2.5m2/只,春季产羔母羊1.0~1.2m2/只,育肥羔羊0.6~0.8m2/只,育肥羯羊或淘汰羊0.7~0.8m2/只。7.6肉羊饲槽为固定统槽。饲槽内表面应光滑、耐用,用水泥、木板或钢板建造,饲槽底部为圆弧形,槽体高23cm,槽内径宽23cm,槽深14cm。7.7羊舍围护结构应能防止动物侵入,围护材料保温隔热。羊舍内墙墙面应耐酸碱,利于消毒药液清洗消毒。8工艺与设备8.1饲养工艺应符合肉羊饲养管理技术规范的规定。8.2设备主要包括饲料加工、青贮,粪便及污水处理、消防、消毒、给排水。9配套工程9.1青贮窖青贮饲草量按饲养8个月需要量建设,草库干草储量按饲养10个月需要量建设。9.2可采用水塔、蓄水池或压力罐供水,供水能力按存栏1000只羊,日供5T设计。9.3生产和生活污水采用暗沟排放,雨雪等自然降水采用明沟排放。9.4电力负荷等级为民用建筑供电等级三级,自备电源的供电容量不低于全场电力负荷的1/4。9.5建筑防火等级按民用建筑防火规范等级三级设计。10环境保护10.1新建肉羊场必须进行环境评估,确保肉羊场建成后不污染周围环境,周围环境也不污染肉羊场环境。10.2新建肉羊场必须与相应的粪便和污水处理设施同步建设。10.3肉羊场废弃物处理实行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的原则。10.4羊粪经堆积发酵处理后应符合GB7959《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的规定。10.5污水经生物处理后应符合GB18596《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10.6空气、水质、土壤等环境参数定期进行监测,并及时采取改善措施。10.7应对空旷地带进行绿化,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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