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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17.020N15备案号: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DB33/T570—2005压力变送器Pressuretransmitter2005-08-29发布2005-11-01实施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3/T570—2005I前言本标准根据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882-2004《压力变送器》、机械行业标准JB/T9267.2-1999《DDZ-Ⅱ型系列电动单元组合仪表力平衡式变送器》、JB/T9267.3-1999《DDZ-Ⅲ型系列电动单元组合仪表力平衡式变送器》和国家标准GB/T17614.1-1998《工业过程控制系统用变送器第1部分:性能评定方法》制定的,主要计量性能指标、试验设备及试验方法与上述文件基本相同。本标准由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检测研究院、丽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浙江浙大中控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雷尔达仪表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蔡绯、李旭东、孙国华。本标准参加起草人:李永强、黄勤俭。DB33/T570—20051压力变送器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压力变送器、差压变送器的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条件和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压阻式、电感式、电容式、谐振式等型式的压力变送器、差压变送器(以下简称变送器)。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17614.1-1998工业过程控制系统用变送器第1部分:性能评定方法JB/T9329-1999仪器仪表运输、运输贮存基本环境条件及试验方法3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3.1压力变送器是一种将压力变量转换为可传送的标准化输出信号的仪表,而且其输出信号与压力变量之间有一定的连续函数关系(通常为线性关系)。3.2端基一致性规定曲线与实际特性曲线在测量范围上、下限值上重合时,实际特性曲线(上行程和下行程读数的平均值)与规定曲线的最大偏差。3.3重复性在相同的工作条件下,作全范围移动从同一方向逼近时,对同一个输入值在连续多次测量输出的一致程度。3.4死区不致引起输出产生可察觉变化而能达到的最大输入变化。3.5残余变化量残余变化量是指试验起始状态时与试验结束回到起始状态时两测量结果之间的差。4基本参数4.1准确度等级变送器的准确度等级可分为:0.05级、0.075级、0.1级、0.2(0.25)级、0.5级、1.0级和1.5级。4.2输出参数DB33/T570—20052变送器的输出信号分为(0~10)mADC和(4~20)mADC,其最大负载电阻分别为1.5kΩ和500Ω。4.3传输形式变送器的传输形式可分为为二线制、三线制、四线制。4.4正常工作条件4.4.1环境温度为:(-10~55)℃或制造厂的规定。4.4.2相对湿度为:5%~95%。4.4.3大气压力:(86~106)kPa。4.4.4环境振动:(10~500)Hz,峰值加速度19.6m/s2。4.4.5交流外磁场不大于400A/m。4.4.6安装位置偏离正常位置不大于10°。4.4.7额定供电电源:交流(220±22)V,(50±1)Hz;直流(24±2.4)V。4.4.8对防爆型变送器应能在其防爆等级确定的环境中正常工作。5技术要求5.1与准确度等级有关的技术指标变送器与准确度有关的技术指标不得超过表1的规定。表1变送器与准确度有关的技术指标指标(输出量程的%)序号项目0.05级0.075级0.1级0.2(0.25)级0.5级1.0级1.5级1基本误差±0.05±0.075±0.1±0.2(±0.25)±0.5±1.0±1.52端基一致性误差±0.05±0.075±0.1±0.2(±0.2)±0.5±1.0±1.53回差0.040.060.080.16(0.2)0.40.81.24重复性误差0.040.060.050.1(0.12)0.250.50.65死区0.050.050.080.10.10.10.155.2有关影响量的技术指标变送器有关影响量的技术指标见表2的规定。表2变送器有关影响量的技术指标准确度等级0.050.0750.10.2(0.25)0.51.01.5序号项目名称指标(输出量程的%)1电源变化下限值变化量及量程变化量0.050.050.050.10.250.40.62电源短时中断稳态变化量0.050.050.050.10.150.250.43电源低降稳态变化量0.050.050.050.10.150.250.44接地下限值变化量及量程变化量0.050.050.050.10.250.40.65输出负载变化下限值变化量及量程变化量0.050.050.050.10.250.60.9下限值变化量(允许调整)0.050.0750.10.2(0.25)0.51.01.56安装位置量程变化量0.050.050.050.10.250.40.6DB33/T570—20053表2(续)准确度等级0.050.0750.10.2(0.25)0.51.01.5序号项目名称指标(输出量程的%)7过范围下限值变化量及量程变化量0.050.050.050.10.250.40.6下限值变化量及量程变化量(每10℃)0.10.150.30.4(0.5)1.02.03.08环境温度残余下限值变化量及残余量程变化量0.20.30.40.82.02.42.8相对湿度90%~95%时,下限值变化量及量程变化量0.050.0750.10.20.50.81.29相对湿度残余下限值变化量及量程变化量0.050.0750.10.20.50.81.210机械振动残余下限值变化量及量程变化量0.050.0750.10.20.50.81.211始动漂移最大差值0.10.150.20.41.02.03.0下限值变化量0.10.150.20.41.01.52.5量程变化量0.050.0750.10.20.50.81.212工作寿命加速试验回差0.050.0750.080.16(0.20)0.40.81.2下限值变化量(允许调整)0.050.0750.10.2(0.25)0.51.01.5量程变化量0.050.0750.10.20.50.81.213倾跌目测无损坏14静压下限值变化量0.20.30.40.82.02.53.0基本误差±0.05±0.075±0.1±0.2±0.5±1.0±1.515单向静压回差0.050.0750.080.16(0.20)0.40.81.2注:静压和单向静压试验仅对差压变送器进行。5.3其它技术要求5.3.1输出交流分量输出为(0~10)mA的变送器,在200Ω取样电阻两端的交流电压有效值不得超过20mV。输出为(4~20)mA的变送器,在250Ω取样电阻两端的交流电压有效值不得超过50mV。5.3.2绝缘电阻DB33/T570—20054在环境温度为15℃~35℃,相对湿度为45%~75%时,变送器各组端子(包括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不得低于20MΩ。二线制变送器只进行对外壳的试验。5.3.3绝缘强度在环境温度为15℃~35℃,相对湿度为45%~75%时,变送器各组端子(包括外壳)之间应能承受表3所规定的频率50Hz的试验电压,历时1min应无飞弧和击穿现象。二线制变送器只进行对外壳的试验,因结构上的原因(如电容式变送器)制造厂有特殊规定时,可不进行该项试验。表3试验电压变送器端子公称电压(V)试验电压(V)0U6050060≤U13010001300≤U25015005.3.4密封性变送器的测量部分在承受过范围压力(量程的120%或按制造厂的规定值),或额定工作压力时,不得有泄漏和损坏现象。5.3.5抗运输环境性能变送器在运输包装条件下,应能符合JB/T9329-1999的要求。其中高温选+55℃;低温-40℃;相对湿度95%(25℃时);自由跌落高度取250㎜。试验后,变送器的基本误差和回差仍应满足表1要求。5.3.6外观铭牌和标志应完整、清晰、醒目。变送器内应清洁,不得有残渣或其它杂物。紧固件不得有松动或损坏现象。可动部分应灵活可靠。变送器的外壳、零件表面涂镀层光洁完好,不得有剥落及损伤等缺陷。6试验条件及试验方法6.1试验的参比工作条件6.1.1环境温度为20℃±3℃。6.1.2相对湿度为:60%~70%。6.1.3输入压力应平稳均匀变化。6.2试验的设备条件试验标准装置在检测变送器时所引入的扩展不确定度95U应不超过被测变送器最大允许误差绝对值的1/4;对优于0.1级的被测变送器,由此引入的95U应不超过被测变送器最大允许误差绝对值的1/3。6.3试验的补充规定除按本标准的有关规定外补充下述条件和规定:——每项试验前可以调整变送器的零点和量程;——除非另有说明,变送器在接通电源后应预热15min;——测定一个影响量对输出的影响时,其他影响量保持在参比工作条件范围内。6.4试验方法6.4.1与准确度有关的试验6.4.1.1总则试验点应包括上限、下限值在内的至少5个点,均匀分布在整个测量范围上,优于0.1级的变送器应不少于9个点。在记录观察值之前,用改变输入压力的方法对变送器作三次全范围移动。试验时,输入信号必须按初始输入信号的同一方向逼近试验点,不允许轻敲或振动变送器。6.4.1.2基本误差的试验DB33/T570—20055从下限开始平稳地输入压力信号到各试验点,读取并记录输出值直至上限;然后反方向平稳改变压力信号到各试验点,读取并记录输出值直至下限,共进行上述三个循环的试验。确定每个试验点的实际输出值与其理想输出值之间的差值,该差值即为基本误差,实际输出值大于理想输出值为正误差,反之则为负误差。计算试验点的最大基本误差,并以输出量程的百分数来表示。6.4.1.3端基一致性误差端基一致性误差可由误差曲线直接确定:作一条给定曲线,使其在下限值和上限值上与平均误差曲线重合,上下行程平均误差曲线与给定曲线之间的最大差值即为端基一致性。它以理想输出量程的正负值百分数来表示。6.4.1.4回差试验回差由本标准第6.4.1.2条中各试验点同一循环的上行程实际输出值与下行程实际输出值之间的差值来计算,取最大回差值,并用输出量程的百分数来表示。6.4.1.5重复性试验重复性是在本标准第6.4.1.2条的3次试验循环中,由同一试验点同一行程的误差值与其平均误差值之偏差的均方根值来计算的,取其最大值,并用输出量程的百分数来表示。(按GB/T17614.1-1998附录B中的B4计算)6.4.1.6死区死区应在上限值(或量程的90%处)、下限值(或量程的10%)和中点值上测量。测量步骤如下:a)缓慢增大输入压力,使输出有一个可检出的变化。记下输入压力值。b)反方向缓慢减少输入压力,直到刚好有一个可检出的输出变化。记下此时的输入信号值。输入信号的差值(a和b步骤间的差值)即为死区。测量3个循环(步骤a至b),取其最大值并以输入量程的百分数来表示。死区若小于允许值,则不必再继续进行试验。6.4.2有关影响量的试验6.4.2.1电源电压变化变送器电源电压变化试验按下列电压进行,测量由此引起的下限值和量程的变化。交流电源:a)220V;b)198V;c)242V。直流电源:a)24V;b)21.6V;c)26.4V。6.4.2.2电源短时中断试验时,输入信号应保持在量程的50%。变送器的电源中断时间为0.5s,记录变送器输出在电源中断前后的稳态变化量。6.4.2.3电源低降试验时,变送器的输出信号设定在上限值,电源电压降低到公称值的75%,并保持5s,回复到原公称电压值。记录低降前后的输出的稳态变化量。6.4.2.4接地依次将变送器的每个输出端子接地,记录下限值和量程的变化量。6.4.2.5输出负载测量负载电阻从最小值变化到最大值所引起的下限值和量程变化量。6.4.2.6安装位置将变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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