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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新城马陆东方豪园东地块(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示1.建设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地址及建设单位(1)本项目名称为“嘉定新城马陆东方豪园东地块(一期)”。(2)项目地址项目基地位于上海市嘉定新城,地块东界为小横沥小河道,南界为麦积路,西界为裕民路,北界为封周路。(3)建设单位为上海嘉宝神马房地产有限公司。1.2建设内容与规模(1)经济技术指标建设地块位于嘉定新城内,该地块占地面积为12312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62352平方米。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见下表:1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序号技术经济指标面积(m2)备注总建设用地123128居住用地1204081其中商业用地27202总建筑面积262352地上建筑面积176736计入容积率高层住宅126274多层住宅15018其中低层联排住宅29348公建及配套设施3360居住配套设施2930其中市政设施用房430商业用房2736地下总建筑面积81990不计入容积率住宅地下室15730地下车库60388其中自行车库5872其中保温层3626不计入容积率3容积率1.444建筑密度17.5%绿地率40.2%其中集中绿地率18%5总居住户数及人口数1809户,5790人地上198辆6汽车停车位地下1887辆7非机动车位1783辆(2)建筑物数量、层数及功能本项目共建造46幢地上建筑单体(其中住宅44幢,住宅配套设施用房和售楼商业用房各1幢)及地下车库。建筑类别、层数、幢数及功能分布见下表。23项目建筑物幢数、层数及功能一览表建筑类别层数幢数功能低层联排式住宅3层25住宅多层住宅5层7住宅高层住宅18层6住宅高层住宅26层6住宅住宅配套设施用房4层,局部3层、1层1居委会、老人活动室、文化活动室、服务站、治安联防站、物业管理、业委会售楼商业用房3层1待售楼结束,全部用于商业2.建设项目(住宅小区)污染源基本情况2.1项目竣工营运期污染源基本情况项目竣工营运期污染源基本情况见下表:项目主要污染源强明细表污染源类别污染来源项目计量单位污染物产生量生活污水量万m3/a57.93mg/L300CODcrt/a173.79mg/L25NH3-Nt/a14.48mg/L40小区各住宅楼及商业用房生活污水动植物油t/a23.17废水量万m3/a1.42mg/L40石油类t/a0.57mg/L400水污染源地下车库地坪冲洗废水SSt/a5.68废气污染源地下车库废气(NOX、HC和CO)*达标居民分体式空调室外机68~70商业空调机组70左右电梯机房75左右各场所(地下车库、商业等)送、排风机系统80左右水泵房80左右噪声污染源地下车库噪声dB(A)75~80居民生活垃圾2113商场废包装材料及废容器杂物100固废物污染源项目营运中小区各商场危险固废物(废日光灯管)t/a1.5电磁辐射2座10KV开关站(均设在地面)电磁辐射变压器规模小,严格控制间距,变压器运行中产生微量电磁辐射对环境无明显影响。*:地下车库设计严格执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机动车停车库(场)环境保护设计规程(DGJ0-98-2002)》,地下车库出入口主要废气污染物NOX、HC和CO能实施达标排放。42.2项目施工期污染源基本情况(1)废水主要是基础施工和清洗搅拌设备等产生的泥浆水,用油机械产生的含油废水;其次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2)废气主要是施工扬尘,包括三部分:一是拆除基地内旧建筑产生的扬尘;二是土方、材料堆场、混凝土作业等过程中产生的扬尘;三是施工车辆产生的道路扬尘。其次是重型汽车产生的尾气,主要是污染物为NOX、CO、HC等。(3)噪声施工设备(包括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混凝土搅拌机等)运转和施工运输车辆进出工地产生噪声。(4)固体废物拆除基地内原有建筑,以及施工建设过程中产生建筑垃圾。3.污染防治对策措施要点3.1营运期污染防治对策措施要点项目污染源防治对策措施汇总见下表:5项目污染源防治对策措施汇总环境保护和污染控制对策要点水环境保护和污染控制对策措施①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应与住宅小区建设同步进行。②住宅小区废污水纳管排放率应达到100%。③地下车库地坪冲洗废水先经沉砂隔油预处理。④废污水经总排放口隔栅井预处理纳入小区周边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接入安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环境空气保护和污染控制对策①根据《机动车停车库(场)环境保护设计规程》,设计地下车库出入口、排风口位置,与住宅楼的控制距离。②建议生活污水隔栅井和垃圾压缩站采取除臭措施,并加强清洁卫生管理工作,将臭气影响降到最低程度。③居民生活厨房油烟浓度较低,各户安装油烟脱排机,将油烟废气纳入各住宅楼统一竖井引至屋顶排空。噪声控制措施①小区南、西、北界麦积路、裕民路、封周路设置8~10米绿化隔离带。②确保设计方案中有关建筑退界距离。③执行本报告提出的有关固定噪源综合防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④按规定设计地下车库进出口和排风口位置(本项目地下车库出入口和排风口位置尚未确定),严格执行设计规范,避免对住宅楼产生噪声影响。固体废物控制措施①生活垃圾分类收集。②垃圾收集站设专人保洁除臭。合理布置公建配套设施的建议①垃圾压缩站采取除臭后与居民卫生防护距离应为20米(本项目为23.7米),符合规定要求。②污水隔栅井采取除臭,按规定与居民住宅的卫生防护距离为10米(本项目尚未确定,应按规定设计)。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①加强工地排水管理,设置简易废水沉淀池,减轻排水污染。②加强施工现场的扬尘管理。③严格控制建筑施工噪声,严禁夜间施工噪声扰民。④加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3.2施工期污染防治对策措施(1)废水建设单位应配合和协助施工单位做到如下几点:1)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1994)20号文的要求,施工产生的泥浆或其它混浊废物,未经沉淀不得排放,对施工中产生的大量泥浆水必须理顺排放通道,不能直接排入市政雨水管道。施工单位应在现场设沉淀池,将施工污水纳入池内沉淀后,再将上清液排入市政雨水管道。同时要妥善处理泥浆出路。62)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贯彻文明施工的原则,严格按施工操作规范执行,避免和减少污染事故的发生。3)散料堆场四周用石块或水泥砌块围出高50公分的防冲墙,防止散料被雨水冲刷流失淌入市政雨水管道。(2)废气施工期的大气污染防治应严格按照《上海市扬尘防治管理办法》(2004年5月1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3号发布)中规定的办法执行,建设方应在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防治扬尘污染的责任。具体措施如下:1)施工工地内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尘污染物料的,应当在其周围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封闭性围栏;工程脚步手架外侧必须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2)工程项目竣工后30日内,施工单位应当平整施工工地,并清除积土、堆物。3)不得使用空气压缩机来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4)施工工地的地面应当进行硬化处理。5)在进行产生大量泥浆的施工作业时,应当配备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做到泥浆不外流,废浆应当采用密封式罐车外运。6)混凝土搅拌量每日在30m3以上的,禁止现场露天搅拌;混凝土搅拌量每日在30m3以下,需要在现场露天搅拌的,应当采取相应的扬尘防治措施。7)施工单位应当使用预拌砂浆。(3)噪声建设方应积极配合和协助施工单位做到如下几点:1)《上海市固定源噪声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建设施工作业产生的噪声污染,施工单位和个人应切实采取防治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夜间十一时至次日早上六时内从事超标准的、危害居民健康的建设施工作业,由此,对附近有居民区、居民点的施工项目,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控制施工时间,严禁夜间进行打桩作业。如要在夜间超标施工需向所在区环保局提出申请,获准后方可在指定时间内进行。2)加强对整个建材运输工作的组织,控制或减少大型运输车辆在夜间通过居民点。73)施工工地周围设立围护屏障,在高噪声设备附近加设可移动的简易声屏,尽可能减少设备噪声对环境的影响。(4)固体废物建设单位应积极配合和协助施工单位做到如下几点:1)对散落在施工场地范围内的固体废物,应督促施工单位积极做好各种原辅材料的回收和再利用工作。2)禁止任意抛弃各类固体废物,同时应尽量避免各类固体废物散落。3)对施工场所的固体废物,由施工单位负责及时清理处置,尤其在施工结束撤离时,一定要做好现场的清理和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工作,不得在地面遗留固体废物。4.《环境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1)本项目(住宅小区)建设与项目所在区域发展规划和环境功能是相容的。(2)通过公众参与调查,93.2%被调查者知道本项目建设;90.9%认为项目选址合适;84.1%被调查者表示支持本项目建设。(3)项目设计方案中对可能产生环境污染提出了防治措施,本报告书进一步认证了环保措施,建设方全面地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能实施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将会很小,决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4)本项目绿化率40.2%,完全符合《上海市绿化条例》有关规定,对美化小区环境和改变区域环境质量将起到重要作用。(5)根据交通噪声影响预测评价分析,小区东、北界沪宜公路和封周路道路交通噪声对小区东、北侧的住宅楼部分楼层稍有影响。(6)通过环评全过程,本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而言是可行的。5.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项目和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可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其他相关补充信息,时间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发传真及写信的方式联系,联系方式详见后文;也可在项目审批通过后向环保部门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89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目前本项目所在地主要存在哪些环境问题?(2)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3)从环保角度出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4)您认为本项目运行中,建设方应该采取哪些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应加强哪些方面的管理?(5)其它建议7.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及写信等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建设单位:上海嘉宝神马房地产有限公司联系人:黄为贫联系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清河路55号4楼邮编:201800联系电话:13801674997评价单位;上海市环境保护科技咨询服务中心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1806号联系人:姚群童培捷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南路29号208室邮编:200002联系电话;64392377传真:64688796E-mail:jbjhfc@126.com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公众对本项目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在2008年12月9日~2008年12月18日期间与项目建设单位或委托的评价单位联系。
本文标题:嘉定新城马陆东方豪园东地块(一期)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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