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项目/工程管理 > 安徽省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管理方案ppt-Power
安徽省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管理方案安徽省卫生厅妇社处一、项目背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妇女疾病谱的变化,乳腺癌和宫颈癌(以下简称“两癌”)成为威胁妇女健康的常见疾病。–乳腺癌位居全球女性癌症发病之首,我国正以每年3%-4%的速度递增。–宫颈癌是当今妇女第二大常见癌症,世界卫生组织估计,我国每年宫颈癌新发病例约占世界宫颈癌新发病例的28.8%。–两癌的二级预防,近年已被公认是恶性肿瘤中最能有效地提高患者生存率和降低死亡率的群防措施。乳腺癌和宫颈癌是WHO建议开展普查的肿瘤。二、项目总目标–通过宣传、健康教育和为全省35~59岁农村妇女进行“两癌”检查等方式,提高“两癌”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探索建立以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区域医疗资源整合、全社会参与的妇女“两癌”防治模式和协作机制;–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逐步提高广大农村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水平。三、年度目标1、2009-2011年连续三年开展农村妇女“两癌”检查试点,2009年在7个县,完成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90000人、乳腺癌检查14000人,2010年和2011年检查人数按卫生部下达的任务完成。同时,鼓励各市、县积极开展妇女“两癌”检查服务。2、提高检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到2010年承担农村妇女两癌检查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90%以上。3、到2010年项目地区妇女“两癌”防治知识知晓率在2009年基础上提高30%。4、通过试点,总结经验,进一步探索适合基层的“两癌”检查服务模式和优化方案,逐步形成定期为农村妇女进行“两癌”检查的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的工作机制。国家年度目标2009-2011年,对全国35-59岁农村妇女开展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其中宫颈癌检查1000万人,乳腺癌检查120万人。2009年宫颈癌检查完成200万人,乳腺癌检查完成40万人,2010年和2011年每年分别完成宫颈癌检查400万人和乳腺癌检查40万人。四、项目投入2009年中央投入7640万元,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其中宫颈癌检查6282万元,乳腺癌检查1358万元。中央按照不同的比例(8:6:5:4:3:2:1)对各省(区、市)进行补助。乳腺癌按照手诊4元/人,超声70元/人,钼靶200元/人测算经费,人均60元。各地具体标准由各项目县根据各地实际统筹安排。2009年资金总额84万元,已经下拨中央补助60%(50万元),其余部分省级安排下拨。工作经费:人员培训、社会动员、健康教育等,各县财政安排。宫颈癌按照细胞学或VIA/VILI35元/人、阴道镜60元/人、病理160元/人标准测算经费,各地具体标准由各项目县根据各地实际统筹安排。2009年经费共421万元,已经下拨中央补助60%(253万元),其余部分省级安排。工作经费:人员培训、社会动员、健康教育等,各县财政安排。项目服务内容经费(元/人/次)宫颈癌检查宫颈癌巴氏细胞学检查妇科检查15巴氏取材涂片固定5染色及TBS描述性报告15小计35阴道镜检查宫颈癌巴氏细胞学检查后10%的人60组织病理学检查阴道镜检查后50%的人160人均经费49县级妇联承担的宣传动员工作经费由妇联解决。五、项目范围–在全国31个省(区、市)的221个县(区)开展宫颈癌检查,2009年每县完成15000人。–在全国31个省(区、市)200个县(区)开展乳腺癌检查,2009年每县完成2000人。我省在繁昌县、当涂县、含山县、金寨县、阜南县、濉溪县等6县开展宫颈癌检查。在繁昌县、当涂县、含山县、金寨县、阜南县、濉溪县、祁门县等7县开展乳腺癌检查试点。选点原则项目点由省卫生厅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确定,并经卫生部同意。遴选原则如下:–政府重视,部门间有良好的合作与配合。–“两癌”高发、人群依从性较好、贫困地区优先。–有工作基础,现有技术条件能满足开展“两癌”检查工作的需要。–相关技术单位有开展“两癌”检查的积极性,并能按照项目方案要求执行。承担农村妇女“两癌”检查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须经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后才能开展相关项目工作。承担农村妇女“两癌”检查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诊治能力和仪器设备。从事妇女“两癌”检查任务的医疗技术人员须具备医师资质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六、项目内容:宫颈癌1、妇科检查(含盆腔检查及生殖道感染检查)。2、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或醋酸染色检查/复方碘染色检查。3、阴道镜检查(参考标准:细胞学检查后10%的人)。4、组织病理学检查(参考标准:阴道镜检查后50%的人)。项目内容:乳腺癌1、体格检查:视诊、触诊2、彩色超声检查:体检35%人员(参考标准)3、钼靶X-线检查:超声后45%人员(参考标准)七、成立组织卫生部和全国妇联共同成立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卫生部妇社司,负责全国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组织成立专家技术指导组,指导项目培训和质控工作。对相关信息进行管理。其中乳腺癌检查试点项目由卫生部疾控局具体负责。省卫生厅、省妇联共同成立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卫生厅妇社处,负责全省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等,组织制定妇女“两癌”检查工作方案;组织成立专家技术指导组,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质量控制,对相关信息进行收集与管理。定期向卫生部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汇报进展情况。省妇联配合卫生厅做好项目的组织动员和宣传工作,两部门密切合作,建立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的实施。各项目市县应成立项目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制定实施细则,落实有关经费,确定妇女“两癌”检查及确诊机构,建立转诊机制;组织成立专家技术指导组,成员由本辖区临床、保健、流行病学专家组成,市级需副高以上职称、县级需主治医师以上职称。按照国家的统一要求,开展人员培训、考核,对业务技术执行情况进行指导、质量控制,收集与管理相关信息;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定期向省项目领导小组汇报进展情况。八、明确职责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会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制定本辖区内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工作计划和流程;负责提供健康教育、咨询和“两癌”检查技术服务;开发制作健康教育宣传材料;组织专家进行“两癌”检查技术指导及质量控制;做好阳性人员的随访;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并逐级上报。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对检查出的可疑病例提供相应的便捷医疗服务,并将诊断结论及时反馈至转送病人的妇幼保健机构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农村妇女“两癌”检查任务的医疗机构,须经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后才能开展相关项目工作。承担农村妇女“两癌”检查任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仪器设备和诊治能力。从事妇女“两癌”检查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执业或执业助理医师资质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九、信息管理承担农村妇女“两癌”检查任务的医疗机构应妥善保存个人检查资料,做好保密工作,将“两癌”检查的相关数据按季度分别报送所在地妇幼保健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县级妇幼保健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季度上报给省级妇幼保健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省级妇幼保健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半年将汇总数据分别上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和中国抗癌协会。十、经费管理专项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补助资金。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受益妇女等情况应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故意虚报有关数字和情况骗取专项补助资金,或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补助资金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除责令改正、追回有关财政资金外,还要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十一、督导评估卫生部制定督导评估方案,定期组织检查,对项目的管理、资金运转、实施情况、质量控制及效果进行督导和评估。省、市(地)、县(区)项目领导小组定期组织检查,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和评估,建立例会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如期完成。十二、几点要求1、政府领导重视。2、部门密切协作,整合资源。3、严把质量关,细化方案。4、协调转诊工作。5、强化社会动员与健康教育。6、完善信息管理。Thanks!谢谢
本文标题:安徽省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管理方案ppt-Power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771571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