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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欧联(宁波)磁性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尼欧联公司总投资680万美金,其中注册资本490万美金,租用北欧园区1号厂房,总使用面积约4000平方米。该公司目前钕铁硼材料机加工车间已完成建设,年加工能力24000公斤,该项目已于2004年12月10日通过镇海区环保局的审查,生产设备已经安装完毕,等待验收。原计划产品电镀外协解决,但企业对数家电镀加工企业外协加工的样品进行了质量检测,发现其检验结果均不能满足诺基亚公司的质量监控条件。为解决这些矛盾,公司决定从芬兰进口一套全自动的滚镀镍生产线,通过自身先进的技术、整备及良好的质量监控体系来确保产品的质量。(1)项目名称:24t/a钕铁硼永磁材料配套表面处理项目(2)项目性质:新建(配套)(3)建设单位:尼欧联(宁波)磁性材料有限公司(4)建设地点:浙江省镇海经济开发区北欧工业园区(1号厂房)(5)投资总额:680万美元(含主体投资),本项目为500万元人民币。厂区不设食堂、宿舍。二、项目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本项目系租厂房,因此本环评不考虑其建设期环境影响。本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因素有:1、污水:废水排放量84.57t/a,其中:生产废水57.57t/a,生活污水27t/a;总量CODCr5.78kg/a,NH3-N0.73kg/a,Ni3.5g/a;2、废气:废气排放量352万m3/a,总量硫酸雾排放量8.2kg/a;3、噪声:主要为生产线设备75dB(A),排风设备60dB(A)以及人群活动噪声55-65dB(A)4、固废物:生产固废11.31t/a(委托外协处理),生活垃圾0.6t/a。三、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1、污水:生产废水产生量292.93m3/a,经化学处理、反渗透膜等二级处理后,产生污泥5.1m3/a,出水287.83m3/a,其中80%回用,20%排放,排放量为57.57m3/a;生活污水27t/a由化粪池处理。2、废气:生产废气为硫酸雾,产生量352万m3/a,浓度2.33mg/m3,8.2kg/a;经15米排气筒排放。3、噪声:主要为生产线设备75dB(A),排风设备60dB(A),车间采用封闭门窗。4、固废物:生产固废11.31t/a,委托鄞州双能有色金属固废利用厂回收处理);生活垃圾0.6t/a,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四、污染物排放情况本项目污染物经处理后的排放情况为:1、污水:排放量为57.57m3/a;生活污水27t/a;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纳入附近园区污水管网,最终去向为甬江,对甬江水质量影响很小。2、废气:硫酸雾排放量352万m3/a,浓度2.33mg/m3,8.2kg/a,不改变敏感点孙家畈村、园区管委会现有环境空气质量。3、噪声:经隔声降噪后,本项目噪声可满足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Ⅲ类标准昼间要求限值,达标排放;不改变敏感点孙家畈村、园区管委会现有噪声环境质量。4、固废物:生产固废11.31t/a,生活垃圾0.6t/a,排放量为零。五、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执行“三同时”制度,并落实本环评相关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出发,认为本项目建设可行。六、项目审批和环评单位审批单位名称:宁波市环保局联系电话:0574-87130017环评单位名称:浙江环龙环境保护公司联系电话:0574-86291631项目建设单位:尼欧联(宁波)磁性材料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74-86305925七、公告说明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现状及以上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起七日内,电话、书面向环评单位或审批单位提出。公告发布单位:浙江环龙环境保护公司公告发布时间:2005年8月22日
本文标题:尼欧联(宁波)磁性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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