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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岗位薪酬暂行办法为加强对工程项目劳动工资的管理,规范公司自建工程项目薪酬体系,努力建立客观、公正、合理的分配制度,充分调动项目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参照业态行情,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薪酬管理的基本原则1、按劳分配原则:诚实劳动,勇于奉献,尤其对公司作出的贡献,是获得应有劳动报酬的基本前提。2、贴近市场原则:岗位的薪酬水平依据行业特点、岗位性质和市场供求状况确定,反映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对薪酬的制衡作用。3、动态管理原则:以岗定薪,上岗则有、下岗则无、薪随岗变。4、满足需要原则:特定时期急需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可破例高薪聘请或提出阶段性薪酬规定。二、定编和拟薪:工程项目所需管理及后勤人员,由项目部经理(或公司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根据公司确定的组织机构拟提项目《人员编制及薪酬审批表》,然后按公司工程项目层级管理规定提交报批。三、对主要岗位的资质要求1、项目(副)经理:必须持有一、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大型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并且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2、各级技术岗位1)项目生产、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或以上工程类技术资格证书;2)项目技术员:必须具有初级或以上工程类技术资格证书;3)档案资料员:必须具有省市级档案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档案管理员资格证书。3、质量岗位:必须经过省市级建委及以上相关认证机构的正规培训,并获得质检员或质量工程师资格证书,对大型施工项目,必须具备质量工程师资格证书。4、安全岗位:必须经过省市级建委或安管站及以上相关认证机构的正规培训,并获得安全员(C证)或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对大型施工项目,必须具备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5、材料、库管岗位:具有材料员上岗资格证书。6、施工员岗位:经过省市级建委及以上相关认证机构的专业培训,并取得施工员上岗资格证书。7、预算统计岗位:具有相关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统计员上岗资格证书。8、辅助岗位:行车工、锅炉工、电焊工、保安及炊事员,须根据国家劳动部门规定办理相应上岗证。四、岗位薪酬结构根据公司行业特点和现行薪酬标准,对工程项目管理、技术人员实行结构工资制,其岗位薪酬结构为:岗位薪酬=基本工资+岗位补贴+技能补贴+绩效考核+其他注:公司制定的各项薪酬标准均为税前值。1、基本工资:基本工资为员工的固定收入。只要员工按照本公司正常工作时间出勤,遵守公司劳动纪律和管理规章,均可发给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标准依职位和工作性质划分为:序号岗位标准适用范围1项目负责人岗位2000元/月项目经理、副经理以及公司委派的项目负责人2管理技术岗位生产技术负责岗位1800元/月项目生产、技术负责人及相应岗位主管级岗位1500元/月主管施工员、主管安全员、主管资料员、办公室主任及主管级管理技术人员一般管理技术岗位1200元/月一般“七大员”及管理、技术岗位人员3实习岗位一级实习人员800元/月大专及大专以上同专业应届毕业生二级实习人员600元/月中专及中专以下同专业或大专及大专以上非本专业应届毕业生4辅助岗位700元/月行车工、锅炉工、电焊工、保安及炊事员等辅助性工种人员1)如果设定岗位与以上名称不一致,执行同一等级岗位基本工资标准;2)实行包干工资制员工计算基本工资时,视为辅助员工标准执行。2、岗位补贴:岗位补贴是员工薪酬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不同岗位职责为依据,根据员工所在岗位、工作(工程)量大小及在公司服务年限等综合指标,经所在部门和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核,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执行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基本工资+岗位补贴”标准为(单位:元/月):标级准序岗位基本工资+岗位补贴一二三四五六项目经理700080009000100001100012000项目副经理60007000800090001000011000技术/生产负责人450050005500600070008000主管施工员400045005000550060007000主管安全员350040004500500055006000主管资料员350040004500500055006000施工员250030003500400045005000预算员250030003500400045005000安全员200025003000350040004500质检员200025003000350040004500资料员150020002500300035004000材料员150018002100240027003000库管员180020002200240026002800炊事员100011001200130014001500保卫人员150016001700180019002000勤杂工1000110012001300140015001)岗位补贴包括野外津贴、差旅费、电话费、个人所得税、“五险一金”、加班费(含节假日)等项目;2)财务人员纳入公司财务管理工资序列;3)实习人员原则上不提供岗位补贴;4)炊事员、保卫人员、勤杂工等“三类人员”原则上实行包干工资制。3、技能补贴:公司根据市场规律并结合企业实际,对具有一定资质或职称的人员,给予适当的技能补贴;技能补贴标准如下(单位:元/月):职称建造师职称一级二级高级中级补贴标准150080010005001)技能补贴原则上以受补贴人员所从事职位相一致作为认定标准,当其补贴与职位不一致时须由本人申请、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审核、分管副总审批、执行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2)技能补贴原则上为单项补贴,即:如果一个人同时具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技能,可享受较高一级补贴,但不重复补贴;3)受补贴人员原则上应向公司提供相应的合法资质或职称,并纳入公司统一管理序列。4、绩效考核:执行公司《工程项目目标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5、其他:1)自备车辆定额补贴:有自备车辆的项目经理2000元/月、副经理1500元/月;其他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由本人申请、项目经理审核、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审批、执行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2)驻外及边远补贴:公司根据项目所在地等实际情况,本着“一事一议”的原则另行研究确定。原则上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在重庆主城九区以外的补助1000元/月,其他管理人员补助500元/月。五、相关规定和要求1、试用期薪资1)新录用人员依其学历、专业职称、技术等级、工作经验、应聘岗位责任大小确定薪酬等级,并按所确定薪酬的80%或次等级作为试用期工资;2)新录用人员的试用期一般为1~3个月。试用期满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根据公司《工程项目人事管理暂行规定》进行审批可转为正式员工;试用期间表现突出的员工,可提前转正定级。2、薪资调整1)市场调薪:根据市场薪酬变化情况及国家有关规定,项目部可提出整体或个别薪酬调整建议,报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审核、分管副总经理审批、执行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后执行;2)职位变动调薪:职位变动者薪资参照该职位岗位补贴等级标准执行。3)个人业绩考核调薪:以个人业绩考核结果作为调薪的基本依据;3、薪酬计算1)员工的薪酬自报到工作之日起薪至退职之日停薪;2)工程项目员工岗位薪酬的计算基准由所在项目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并结合公司和项目实际情况提出,报公司经营班子批准后执行;3)新录用或离职员工工作时间不满一个月的,其当月岗位薪酬以实际工作天数作为计算依据;4)员工调动、晋升、降职等于命令生效之日起适用相应岗位薪酬待遇;5)为新项目储备人员未进入项目前所发生的工资等费用,可由公司或相关单位垫付,然后由所到项目承担。4、员工离职的劳动补偿按以下方式办理:1)由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或本人对工作不适应但无重大过错等原因被公司解聘的员工,以员工基本工资为计算基数给予相应劳动补偿;2)因违反公司规章受辞退以上处分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公司不予任何形式补偿,并有权追究相应经济、法律责任;3)员工自愿提出辞职或未办理离职手续离开公司,公司不予任何补偿;4)试用期员工任何形式的离职均不给予劳动补偿。5、薪酬控制及发放规定1)公司工资结算期为前月26日至当月25日,原则上在每月10日左右发放上月岗位薪酬,若遇节假日可适当提前或顺延发放。2)领薪时需对所领工资额进行确认,如有薪资计算上的疑问或错误,应于5日内求证,以免日后发生纠纷。6、项目部奖惩:执行公司《员工奖惩办法》,特殊情况由项目部提出相应意见或建议,报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审核、分管副总经理审批、执行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后执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工程项目,经2010年9月18日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于2010年9月25日起试行,解释权归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
本文标题:工程项目岗位薪酬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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