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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细则目录第一部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机构权力及职责---一、建设单位的权力-二、建设单位的职责-第二部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制度---一、项目管理会议制度-二、工程建设项目参建单位资质审查制度-三、设计文件确认及审查制度-四、费用管理制度-五、进度管理制度-六、质量管理制度-七、安全管理制度-八、合同和信息管理制度-九、材料、设备、构配件采购管理制度-十、建设项目后评价制度-第三部分工程项目建设控制措施-一、工程项目组织机构保证措施-二、工程投资控制措施-三、质量控制措施-四、工程进度控制措施-五、安全控制措施-六、合同管理措施-七、信息管理措施-第四部分工程现场管理规定-一、工程现场管理会议规定-二、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管理规定-三、工程现场人员、车辆出入管理规定-四、工程现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管理规定-五、大宗材料、设备供应商、分包商等考察和审查规定-六、检验分部、分项工程等工序交验规定-七、施工程序追溯规定-八、工程形象进度确认和工程签证审核规定-九、工程质量控制管理规定-十、工程现场成品保护规定-十一、工程进度控制管理规定-十二、工程现场安全、消防管理规定-十三、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十四、现场管理人员考核规定-十五、工程现场目标控制管理规定-第一部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机构权力及职责一、建设单位权力1、项目建设投资的决策权;2、编制设计任务书的检查、决策权;3、设计方案征集和设计招标的执行、检查、决策权;4、扩初设计的决策权;5、工程项目建设概算的决策权6、设计方案评审的检查、决策权;7、施工图设计、预算的决策权;8、资金使用计划的决策权9、甲供设备、材料、构配件和招标的执行、检查、决策权;10、编制施工招标方案、招标文件审查选择施工队伍的执行、检查、决策权;11、办理开工前各种手续的进驻施工现场的执行、决策权;12、提供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具备开工建设的执行、决策权;13、对已批准的工期计划的检查、决策权;14、投资控制的检查、决策权;15、审核工程形象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检查、执行权;16、现场组织协调与质量管理的检查、执行权;17、设计和施工工期的改变的决策权;18、工程竣工验收的检查、执行权;19、竣工决策执行情况的检查权;20、遗留问题处理的决策权。二、建设单位职责1、按照“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完善工程建设前的各种手续,履行自己的义务;2、建设单位通过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完成工程建设的各项招标工作,确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参建单位,依法和参建单位签订合同;3、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下发“设计任务书”,提出设计要求;4、督促设计单位按合同约定和“设计任务书”要求进行初步设计;5、督促设计单位按照国家相关部门和建设单位的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6、督促设计单位及时提供施工图,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设计问题;7、确定分包项目,指定控制材料、供应设备、供应商;8、认定由承包单位与工程造价单位核对并上报项目管理部的《工程量清单》;9、依据可研报告中《临时用水、用电施工方案》完成拟建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10、审批由承包单位编制并经监理单位审查的《施工组织设计》;11、对经过工程造价或项目管理部审核后的设计变更、施工过程中的签证进行确认;12、根据招、投标文件对承包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进行确认;13、提供设计图纸、主持召开图纸会审会议;14、根据项目管理、监理合同的约定对项目管理部、监理单位的现场管理授权;15、负责工程项目外部协调工作;16、主持竣工验收,办理工程竣工后备案手续。第二部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制度一、项目管理会议制度1、工程项目会议(1)项目合同签订之后,应尽快会同工程参建单位举行工程项目会议;(2)举行工程项目会议的主要目的,是进一步核实并确认项目建设单位与参建单位之间的任务范围和各项数据,明确工程建设各阶段的有关事宜;(3)会议的主要内容:1)参建单位的工作范围及技术服务的内容2)工艺设计基础3)项目的设计数据4)工程设计的任务内容5)采购的任务内容6)总图布置7)各种管理程序(包括:审批、控制、报告、文件分类、文件发送等)(4)工程项目会议之后,相关方签署协议书,作为项目实施的依据文件之一。2、工程项目开工会议(1)项目开工会议在工程项目会议之后召开;(2)项目开工会议由项目管理负责人主持,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及项目管理相关部门的主要成员参加;(3)项目管理负责人作项目开工报告,重点介绍项目的任务、目标、实施原则和实施计划。3、项目管理例会(1)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项目管理机构应定期召开管理例会,主要参加人员包括:建设(项目管理)单位驻现场代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监理机构全体人员、承包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各承建单位相关人员;(2)会议的主要议题:1)上次会议提出问题或讨论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如未完成应查明原因及其责任人,并研究和制定补救措施;2)核查项目的进展情况,并与计划进度比较,如滞后,研究进度滞后的原因,并制定补救措施及下个周期的进度目标;3)讨论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供应情况,提出存在问题并制定解决办法;4)根据工程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整改要求;5)掌握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6)通报违约及工期、费用索赔的意见及处理情况;7)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8)掌握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动态情况;(3)在管理例会召开之前由项目管理负责人主持召开项目管理机构全体人员会议,对如何开好例会做出布置和安排;项目管理机构有关人员应在会议召开之前,按专业或职务分工对上次会议决议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调查,并对本次会议拟提出的问题提出建议;(4)管理例会召开完毕后及时整理出会议纪要,与会各方代表在会议纪要上签字后,上报建设、监理、相关单位各一份。会议纪要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议题、上次会议落实情况及本次会议决议事项等。管理例会纪要是工程管理的重要文件,整理后由各方签字确认备案。4、专题会议(1)专题会议是为解决项目管理过程中的关于投资、进度、质量、安全、技术问题、管理问题及专业协调和内外部协调工作而组织的有针对性的会议;(2)专题会议由项目管理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召开,建设单位、项目管理、监理、相关单位提出建议,经项目管理部及建设单位决策层审定后召开;(3)专题会议由项目管理机构或其指定的项目管理工程师主持,参建各单位的有关人员参加;(4)会议召开前充分作好准备工作,应以电子文档或书面文字方式发送到有关单位。主要内容是:确定中心议题、会议参加人员;准备会议资料;落实会议地点、时间并发出会议通知;明确记录人员及中心发言人;(5)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的编写可参照例会的有关规定执行;整理后由参加会议单位人员签字后确认备案。二、工程建设项目参建单位资质审查制度1、审核工程参建单位企业资质是否符合“建设工程资质管理”的相关规定的要求;2、审核参建单位历史业绩和声誉;审核参建单位财务状况。3、审核参建单位是否拥有包括工程、设计、技术经济等多专业的优秀人力资源配备;4、审查参建单位派驻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的资质。三、设计文件确认及审核制度1、规划、方案设计文件确认制度(1)功能、规模、标准等方面能否满足建设单位要求(设计任务书);(2)是否满足规划(规划意见书)、有关法规的要求(日照、消防、交通、园林、人防、环保、文物、教育等);(3)设计深度是否满足要求;(4)设计方案是否合理、是否具有可操作性;(5)设计进度是否满足建设工期要求;资金控制能否控制在限定的投资额度内。2、扩初设计文件确认制度(1)设计文件应符合建设部《建筑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的规定;(2)设计文件应满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要求,且签章齐全;(3)设计概算应控制在投资估算范围内;(4)主要设备、材料选型应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并应要求设计单位进行比选(性能、价格、质量)。3、施工图设计确认制度(1)确认施工图是否符合设计合同的质量要求(包括考虑合同评审结果以及建设单位决策层提出的特殊技术要求);(2)审查施工图签章是否齐全;(3)设计文件深度应符合《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4)建设(项目管理)单位应要求设计单位按照《施工图审查意见书》进行设计;(5)根据《施工图审查意见书》建设单位决策层对使用功能等方面进行确认。4、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制度(1)图纸会审项目管理机构应在施工承包单位完成自审的基础上组织设计单位、施工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对于复杂的大型工程项目,项目管理机构应先组织内部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图纸会审。(2)设计交底设计交底可与图纸会审一并组织进行。项目管理机构需要组织设计单位对于图纸的设计意图、工程技术与质量要求等向施工承包单位做出明确的技术交底。四、费用管理制度1、对方案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做出投资评估。2、项目投资估算审查内容(1)审查投资估算编制依据的可信性;估算方法的科学性、适用性;数据资料的时效性、准确性;(2)审查投资估算的编制内容与规定、规划要求的一致性;(3)审查项目投资估算的项目产品生产装置的先进水平和自动化程度等是否符合规划要求的先进程度;(4)审查是否对拟建项目与已运行项目在工程成本、工艺水平、规模大小、自然条件、环境因素等方面的差异做了适当的调整;(5)审查投资估算的费用项目、费用数额的符合性。3、项目投资概算审核制度(1)审查设计概算编制依据的可信性、合法性、时效性、适用范围。(2)审查概算编制深度:大中型设计概算,应有完整的编制说明和“三级概算”。审查“三级概算”是否符合规定,各级概算的编制、审核是否按规定签署。审查工程概算的基本内容:审查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是否符合原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立项批文标准;对总概算超过估算10%以上的应查明原因,重新上报审批;审查编制方法、计价是否符合现行规定;审查工程量是否正确;审查材料用量和价格是否符合工程所在地价格水平,材料差价是否符合现行规定;审查设备规格、数量和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与工程量清单一致、价格是否正确;审查建设工程其他各项费用,取费计取是否符合规定;审查“三废”治理,“三废”排放达到国家标准;审查投资经济指标,综合指标和单项指标与同类型工程指标相比,偏高或偏低,其原因是什么并予纠正。4、施工图预算审核制度(1)熟悉图纸,了解预算包括的范围,弄清预算采用的单位估价表(2)选择合适的审查方法按相应内容审查,基本内容:审查工程量的准确性;审查设备,材料预算价格是否符合工程所在地的真实价格及价格水平、计价依据、方法的正确、合理性;审查预算单价套用是否正确;审查有关费用项目及计取是否符合有关规定。5、竣工结算的审核制度:(1)送审结算与承包合同是否一致(2)检查所有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资料(3)核查设计变更的全部资料由原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和修改图纸,设计、校审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经建设(项目管理)单位和项目管理师审查同意、签证。对重大设计变更应经原审批部门再审批,由项目管理师审查所有设计变更资料齐全后,承包单位方能将设计变更后所调整的工程量、费用列入结算。必须指出:应扣除原设计中已计入的相关部分的工程量及费用,再加入设计变更后的相关工程量和费用。(4)核查施工过程中全部签证项目(5)分部分项工程按图逐一核实工程量,审核定额单价核查原则:按合同约定的单价或招标文件规定的计价定额与计价原则执行。(6)审查材料价格及非标准取费:按照合同规定各类材料的计价方法,核对相关材料单价。(7)审核间接费的款项:间接费按政府规定的现行取费标准计取、审核。6、施工过程工程造价报表制为便于建设单位决策层对投资项目动态的了解,项目管理部需编制《工程付款及结算明细表》、《项目总造价与进度状况统计表》、《建设项目各单项工程、单位工程造价明细表》等,定期上报。7、工程计量与工程款支付的规定(1)项目管理部依据设计图纸对承包单位上报的工程量,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核,对增减工程量编制对比表,计算出已完工
本文标题: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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