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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系列标准介绍2前言灼热丝系列新标准已于2007年9月1日正式实施。新旧标准存在哪些变化和差异呢?我们今后该如何进行试验操作?会不会给我们的产品带来哪些影响?我们使用或拥有的灼热丝设备是否还能满足新标准要求?如果不能满足,该怎么办?3引言我们为什么要做灼热丝试验?除了灼热丝试验还有其它的什么试验?*灼热丝试验的适用范围?GB/T5169.10、GB/T5169.11、GB/T5169.12、GB/T5169.13四份标准之间的关系?下一页4我们为什么要做灼热丝试验?Q:我们生活和工作中使用的电子产品,如何来保证其安全性?A:通过各种模拟试验来检验。5我们为什么要做灼热丝试验?Q:为了检验设备在故障或非正常情况下,不会因为灼热元件或灼热电线而起燃,我们该如何检测?A:国际普遍采用灼热丝试验来进行。返回6我们为什么要做灼热丝试验?背投电视失火成空壳空调等电器被毁7我们为什么要做灼热丝试验?洗衣机电路着火8我们为什么要做灼热丝试验?7月7日北京朝阳区一住宅插座爆炸起火电器烧剩空壳9灼热丝试验的适用范围?电工设备及其组件和零部件,固体电绝缘材料和其它固体可燃材料。例如:开关、插座、家电、塑料材料等。返回10GB/T5169.10、GB/T5169.11、GB/T5169.12、GB/T5169.13四份标准之间的关系?GB/T5169.10阐述了灼热丝装置的要求和通用的试验方法。GB/T5169.11阐述了成品(零部件)的灼热丝可燃性试验方法。GB/T5169.12阐述了材料的灼热丝可燃性试验方法。GB/T5169.13阐述了材料的灼热丝起燃性试验方法。返回11GB/T5169.10-2006灼热丝装置和通用试验方法1.范围适用于电工设备及其组件和零部件,还适用于固体绝缘材料或其它固体可燃材料。2.术语“试验温度和灼热丝温度”——灼热丝的顶端与试验样品接触前被加热并达到稳定的温度。“灼热”——因剧热而发光。*(GB/T5169.1-1997)本标准等同采用IEC60695-2-10:2000。国外其它类似标准UL746A。12GB/T5169.10-20063.试验装置的说明3.1灼热丝灼热丝是用直径4mm±0.04mm的镍/铬丝制成。灼热丝加温电路没有保持温度的反馈装置或反馈回路。133.1灼热丝灼热丝应保持在一个水平面上,且试验时灼热丝对试品施加1.0N±0.2N的力。灼热丝顶部进入或穿透样品的深度限定为7mm±0.5mm。*3.2温度测量系统使用带有绝缘结点的一级矿物绝缘金属铠装细丝热电偶。标称直径为1.0mm或0.5mm。*如果有争议,应使用0.5mm的热电偶。0.5mm热电偶将被撤消是将来的修订计划。GB/T5169.10-200614热电偶原理两种不同成份的导体两端接合成回路,当接合点的温度不同时,在回路中就会产生电动势,这种现象称为热电效应。热电偶利用这一原理进行测温,在热电偶测温时,接入测量仪表,测得热电动势后,即可知道被测介质的温度。分度号热电极材料正极负极K镍铬镍硅T铜铜镍J铁铜镍E镍铬铜镍S铂铑10铂GB/T5169.10-200615热电偶原理将热电极、绝缘物和护套通过整体拉制,外表面好象是被覆一层“铠装”,故称为铠装热电偶。同一般装配式热电偶相比,具有耐压高、可弯曲性能好、抗氧化性能好及使用寿命长等优点。GB/T5169.10-2006返回16GB/T5169.10-20063.3铺底层作用:为评定可能发生的燃烧蔓延。除非另有规定,在一块最小厚度为10mm的平滑木板①上紧裹一层包装绢纸,放置于灼热丝施加到试验样品的作用点下面200mm±5mm。①厚约10mm的平滑的白松木板。(GB/T5169.10-1997)绢纸:柔软而强韧的轻质包装纸,单位面积质量12g/m2~30g/m2。(ISO4046)17GB/T5169.10-20063.4试验箱试验箱容积至少为0.5m3。*为什么至少为0.5m3?试验箱背影材料应是暗的,试验箱内足够暗,使用照度计面对试验箱后部被放置在试验样品位置时,照度应小于20lx。小知识:照度(Luminosity):指物体被照亮的程度,采用单位面积所接受的光通量来表示,表示单位为勒克斯(Lux或lx)。1勒克斯等于1流明(Lm)的光通量均匀分布于1m2的面积上。几种情况下的照度:月夜:0.02~0.3阴天室内:5~50夏日室外:100,00018GB/T5169.10-20064.试验装置的校验4.1灼热丝顶部的校验每批试验前,必须通过测量和记录图中尺寸A来检查灼热丝顶部。该尺寸减少到最初的90%时就应替换灼热丝。*19GB/T5169.10-20064.2温度测量系统的校验将一片纯度至少为99.8%,面积约2mm2和厚度约0.06mm的银箔放置于灼热丝顶部的上表面进行温度的单点确认。将灼热丝以低加热速率进行加热,银箔熔化时,温度应显示960℃±15℃。5.预处理*在试验开始前,将木板和包装绢纸放置于15℃~35℃、相对湿度45%~75%的大气环境下放置24H。20GB/T5169.10-20066.通用试验方法6.1样品的安装或支撑1.因支撑或固定造成的散热是可忽略的。*2.表面平面部分是垂直的。3.灼热丝顶部施加到表面平面部分的中心处。6.2试验前要求1.温度至少恒定60S,温度变化不超过5K。2.试品离灼热丝至少5.0cm,或使用适当的屏蔽。3.试验完成前不要再调整加热电流或电压。21GB/T5169.10-20066.3试验过程灼热丝接触样品时间为30±1S,接近和离开试品速率为10~25mm/s。临近接触时应减速到接近零,冲击力不超过1.0±0.2N。灼热丝进入或贯穿试品的深度限定在7±0.5mm。22GB/T5169.10-20067.小结主要差异:1.热电偶直径2.试验箱内光照度3.灼热丝顶部尺寸A的确认4.银箔面积5.移动速度范围及冲击力要求23GB/T5169.11-2006成品的灼热丝可燃性试验方法1.范围电工设备及其组件和部件。2.术语小部件Smallparts——部件在一个直径为15mm的圆内能够完全展开每个表面,或表面的某些部分展开直径为15mm的圆之外,但是任何部分都不适合放置一个直径为8mm的圆。24GB/T5169.11-20063.样品的选择和试验条件如果可能,试验样品是一个完整的成品。如果不能在成品上进行,可采用如下的方法:1.在需要检验的部件中切下一块。2.在完整的成品上开一小孔使其与灼热丝接触。3.取出需要检验的部件,进行单独试验。▲试验期间,试验样品的设备任一部分因灼热丝热量而起燃而影响样品受热条件时,这样的试验是无效的。小部件的试验不适用于灼热丝试验,如使用针焰试验。25GB/T5169.11-20064.铺底层的说明将试品周围或下面的材料放在试品的下面。距离为试验样品中的实际距离。如样品为一完整的独立式设备,将其按正常使用位置放在规定的铺底层上(平滑木板上紧裹一层包装绢纸)。如样品是一完整的壁挂式设备,固定在铺底层上方的200mm±5mm处。5.严酷等级优先选用试验温度℃容许偏差K550±10650±10750±10850±15960±1526GB/T5169.11-20066.预处理试验样品和使用的铺底层在15~35℃,相对湿度45~75%大气中放置24H。7.试验程序与GB/T5169.10-2006相同。施加于可能会遭受热应力的表面部分。在同一试验样品多次试验时,前面试验引起的劣化不能影响后面的试验。无详细规定时,灼热丝顶部施加于试验样品最薄之处,且离试品边缘不少于15mm。除非另有规定,试验应在一个试验样品上进行。27GB/T5169.11-20068.观察和测量ta:灼热丝施加时间(固定为30±1S)ti:样品或铺底层起燃时间。te:火焰熄灭时间。1.ti2.te3.火焰高度。起燃开始时可能的短暂火焰不计在内。4.如果由于移开的灼热丝带走了大部分燃烧材料而通过了试验,应记录。5.铺底层的任何起燃。28GB/T5169.11-20069.结果的评定试验样品没有燃烧或灼热,或全部满足下面的情形,则认为通过灼热丝试验。1.试验样品的火焰或灼热在移开灼热丝后30S内熄灭;2.使用包装绢纸的铺底层时,绢纸不起燃。29GB/T5169.11-200610.在有关规范中应给出的资料①试验样品的型号和说明②制样方法③试验样品的所有预处理④试验样品的数量⑤受试表面和灼热丝施加点⑥铺底层⑦试验温度⑧是否在同一样品上多次试验⑨ti、te和火焰高度⑩试验前后的机械和电气参数30GB/T5169.11-2006灼热丝试验导则设备的种类绝缘材料部件与载流部件接触或将它们保持在适当位置的部件不保持载流部件在适当位置的外壳和盖子使用时有人照管的设备650℃使用时无人照管但在低严酷条件下使用的设备750℃使用时有人照管但在较严酷条件下使用的设备750℃使用时连续负载而又无人照管的设备850℃使用时连续负载而又无人照管的设备且在较严酷条件下使用的设备960℃设备上的固定附件750℃650℃拟使用在建筑物中供电点附近的设备960℃750℃确保有着火危险的部件具有最低的起燃或燃烧蔓延性的水平,而且部件在此方面不再进行其他试验550℃31GB/T5169.11-200611.小结主要差异:1.增加小部件术语2.取消GB/T5169.11-1997中9.5的内容——“如对试验结果产生怀疑,则对另外两个试验样品进行重复试验”。32GB/T5169.12-2006材料的灼热丝可燃性试验方法1.范围固体电气绝缘材料或固体材料。不适用于测定整台设备的可燃性,也不适用于确定设备的防火性能和着火危险性。2.术语和定义灼热丝可燃性指数(GWFI)glow-wireflammabilityindex:一个规定厚度的试验样品连续三次试验中的最高试验温度,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移开灼热丝后的30S内试验样品的火焰或灼热熄灭,且放置在试验样品下面的包装绢纸没有起燃。2.试验样品没有起燃。33GB/T5169.12-2006灼热丝的起燃温度(GWIT)glow-wireignitiontemperature:比连续三次试验均不会引起规定厚度的试验样品起燃的灼热丝顶部最高温度高25K的温度。(900~960℃之间为30K)3.试验样品说明样品可以压塑、注塑或浇注制成,或从板材或成品部件上切割而成。长、宽:≥60mm首选厚度:0.75±0.1mm、1.5±0.1mm、3.0±0.2mm。34GB/T5169.12-20064.严酷等级试验温度℃容许偏差K550±10600±10650±10700±10750±10800±15850±15900±15960±1535GB/T5169.12-20065.预处理将木板和包装绢纸放置于15℃~35℃、相对湿度45%~75%的大气环境下放置24H。试验样品在温度23±2℃、相对湿度45%~55%的大气环境下放置48H。试验环境:温度15℃~35℃、相对湿度45%~75%。6.试验程序与GB/T5169.10-2006相同36GB/T5169.12-20067.观察和测量1.ti(起燃时间)2.te(熄灭时间)8.试验结果评定试验样品没有起燃或满足下面两个条件,则认为经受住了本试验:1.试验样品的火焰或灼热,在移动灼热丝后30S内熄灭。2.包装绢纸没有起燃。材料在最高温度下仍不起燃,则不需进行GWFI试验程序。记录举例:GWFI:960/3.037GB/T5169.12-20069.试验报告内容1.引用本部分标准的试验方法2.受试材料的说明3.试验样品制作方法的说明4.起燃时间(ti)和熄灭时间(te)5.灼热丝可燃性指数GWFI38GB/T5169.12-200610.小结:主要差异:①试品厚度更改②试验温湿度要求③960℃不起燃,不进行GWFI试验。39GB/T5169.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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