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 JBT 10279-2001 滚筒干燥机
ICS23.160J78JB/T10279-2001滚筒干燥机Cylinderdryer2001-06-04发布2001-10-01实施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发布I前言本标准是在调查了国内滚筒干燥机制造行业的基础上编写的,同时又吸收了国外进口机型的一些特长。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本标准由机械工业干燥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南省三门峡金渠集团化工机械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学友、曹锋、赵闽。本标准系首次发布。JB/T10279-20011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滚筒干燥机的型式与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与包装、运输、储存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饱和水蒸气、水或导热油为加热介质的滚筒干燥机(以下简称干燥机)。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昀新版本的可能性。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GB191—2000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985—1988气焊、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型式与尺寸GB/T1031—1995表面粗糙度参数及数值GB/T1184—1996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值GB/T3768—1996声学声压法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反射面上方采用包络测量表面的简易法GB/T4942.2—1993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GB/T6388—1986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GB6654—1996压力容器用钢板GB/T13306—1991标牌GB/T13384—1992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4048.5—1993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控制电路电器和开关元件第一部分机电式控制电路电器JB4730—1994压力容器无损检测HG20531—1993铸钢铸铁容器SJ/T10674—1995涂料涂覆通用技术条件《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3结构型式与基本参数3.1结构型式3.1.1干燥机为卧式。3.1.2干燥机按结构分三种型式:单滚筒干燥机、双滚筒干燥机和多滚筒干燥机。3.1.3干燥机按加料方式分为上加料式(喷淋或碾铺)和下加料式(浸入)。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2001-06-04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滚筒干燥机CylinderdryerJB/T10279-20012001-10-01实施JB/T10279-200123.1.4干燥机主要由加料装置、滚筒、刮刀装置、传动系统和尾气排放(或回收)系统等组成。3.2型号表示方法3.2.1表示方法3.2.2标记示例滚筒的直径为φ500mm,长度为500mm,滚筒个数为2的滚筒干燥机的型号为:GGⅡ–05×05滚筒的直径为φ1500mm,长度为3000mm,经过第一次改进设计的单滚筒干燥机的型号为:GGⅠ–15×30A3.3基本参数3.3.1滚筒干燥机的基本参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滚筒干燥机基本参数表型号滚筒尺寸(直径×长度)mm换热面积m2水蒸汽压力MPa干燥强度kg/(m2·h)噪声LPdB(A)GGⅠ–05×05φ500×5000.7GGⅠ–08×12φ800×12003GGⅠ–10×16φ1000×16005GGⅠ–12×20φ1200×20007.5≤75GGⅠ–10×30φ1000×30009GGⅠ–15×30φ1500×300014GGⅠ–20×40φ2000×400025≤0.8≥15≤90注:其它规格干燥机可根据供需双方协议设计制造。3.3.2双滚筒和多滚筒干燥机的规格和基本参数应参照表1执行。4要求4.1干燥机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4.2环境条件要求4.2.1工作环境温度不低于–4℃,不高于40℃。4.2.2所提供的热源必须有可靠的安全压力保护装置。G×G改进设计顺序代号。依次用A、B、C……表示主参数。用滚筒直径×滚筒长度表示,10–2mm滚筒个数。依次用罗马数字Ⅰ、Ⅱ、Ⅲ……表示特征代号。用滚筒的“滚”字汉语拼音第一个大写字母“G”表示类别代号。用干燥机的“干”字汉语拼音第一个大写字母“G”表示JB/T10279-200134.3结构要求4.3.1干燥机的结构应布局合理、造型美观、操作简便、便于维修。4.3.2滚筒在给定的转速范围内应为无级调速。4.3.3加料装置:结构上应保证湿物料固、液相混合均匀、不沉淀,还应设有良好的控制料膜厚度均匀的机构。4.3.4卸料机构:结构上应保证卸料刮刀有可以均匀调节的压紧力。4.4制造质量4.4.1干燥机主要零部件所选用的材料必须符合相应材料规定的标准,且应有质量合格证书,不得任意代替使用。4.4.2干燥机的零部件机械加工质量、焊接质量和装配质量应符合制造厂技术文件和设计图样的规定。4.4.3碳钢材质的滚筒应按GB150制造、检验和验收,铸铁材质的滚筒按HG20531制造、检验和验收。同时,还要接受国家技术质量监督局颁发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4.4.4与物料接触的滚筒表面的加工粗糙度不大于GB/T1031—1995中的Ra0.8μm。4.4.5滚筒部件机械加工的形状和位置公差不低于GB/T1184—1996中规定的8级。4.4.6与干燥机配套使用的电器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制造厂技术文件规定,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4.5外观质量4.5.1设备表面应光洁、美观、牢固,无剥落起皮现象。4.5.2设备表面应做到没有非功能性需要的尖角、棱角、凸起及粗糙不平表面。4.5.3滚筒的加工表面不允许有磕、碰、划伤和锈斑等缺陷。4.5.4涂层表面质量应符合SJ/T10674—1995的1.3.1中Ⅱ级涂层外观质量要求。4.6技术性能4.6.1干燥机的干燥强度应符合表1的规定。4.6.2设备运行中,其减速机润滑油温升不大于35℃,各轴承部位的温升不大于45℃。4.6.3设备运行中,噪声应不大于表1的规定。4.6.4干燥机在适用的范围内应能满足用户对其它物料干燥的要求。4.7安全防护要求4.7.1设备的传动系统中的裸露转动件应有安全防护罩、网等加以防护。4.7.2电器设备应符合GB14048.5的要求。4.8可靠性在用户遵守干燥机保养和使用规则的条件下,干燥机主滚筒可靠工作时间应不少于10000h。5试验方法5.1涂层外观质量按SJ/T10674—1995中2.4.2、2.5、2.6的规定进行检验,结果应符合该标准的规定。5.2干燥机所用的减速机和各轴承部位的表面温升用精度等级不低于1.5级的温度计测量,结果应符合本标准4.6.2的规定。5.3干燥机噪声用声级计测定,即在设备四周距设备表面1m、距地面1.5m处,测不少于4点的噪声JB/T10279-20014值,取其算术平均值。对背景噪声按GB/T3768—1996中8.2的要求进行处理,结果应符合本标准4.6.3的规定。5.4干燥机的干燥强度按附录A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表1的规定。5.5干燥机在适用的范围内,满足其它物料干燥的要求,按生产实际中对物料干燥作业的工艺条件和要求进行现场操作,检验干燥机满足用户对该物料干燥效果的要求(按技术协议或合同评定)。5.6干燥机的可靠性试验,以生产记录为准,结果应符合4.8的规定或合同规定。6检验规则6.1干燥机需经制造厂产品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方能出厂。6.2干燥机的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6.2.1出厂检验6.2.1.1每台干燥机均须进行出厂检验,即进行时间不少于2h的空载运行试验。并按3.3、4.3.2、4.3.3、4.3.4、4.4.4、4.4.5的要求进行检验。6.2.1.2出厂检验中若有一项不合格,则产品即为不合格。6.2.1.3当由于客观原因必须现场总装的产品,出厂检验的项目可在安装调试现场进行。可按发货厂调试人员或使用单位提供的、经制造厂产品质量检验部门确认的现场调试报告作为交货依据。6.2.2型式检验6.2.2.1有下列条件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试制鉴定或转厂生产时;b)产品停产2年以上再生产时;c)产品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时;d)正常生产时每生产50台(指相同规格);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6.2.2.2产品的型式检验应包括本标准技术要求的全部内容,即从出厂检验的合格品中任意抽取1台被检验对象作为样机,补足除出厂检验内容外的其它技术要求的检验内容。6.2.2.3型式检验时,若有一项不合格,则应抽取加倍数量的产品进行复验该项,如仍有不合格项,则不予验收。6.3检验中所需用的各种测量工具应有合格证书及有效期内的计量检定合格证书。7标志、包装、运输、储存7.1标志7.1.1产品标志每台产品应在其明显部位固定产品标牌,其形式、尺寸和技术要求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其内容包括:a)制造厂名和地址;b)产品名称;c)商标;d)产品型号;JB/T10279-20015e)制造日期;f)产品出厂编号、生产编号;g)产品主要参数。7.1.2包装标志在产品包装材料外表面上应有收发货、包装、储运图示等标志,包装标志应符合GB/T6388和GB191的规定。7.2包装7.2.1设备的包装要牢固、可靠,并应采取防震、防潮、防雨、防尘等措施,确保设备在装卸、运输、储存过程中不发生锈蚀、损坏等情况。7.2.2产品随机文件应包括:a)出厂合格证书;b)装箱单(含随机备件、工具清单);c)使用说明书(含产品竣工图)。随机文件应装入不透水的塑料袋内保存。7.3运输7.3.1设备的运输方式和措施应能保证设备及其包装不致发生损伤,设备在运输中应装有防松垫、托等,以便保证零部件在运输途中不致松脱。运输中应有防雨、防震动措施。7.3.2设备及其重量较大的部件应设有便于吊运的设施,如起吊孔、吊环等。7.4储存7.4.1设备储存场地应平整、通风干燥。7.4.2设备露天储存时,应有遮蓬或有其它防雨措施。7.4.3设备储存时间超过1年应进行1次保养。JB/T10279-20016附录AA1试验用仪器物料含水量测定采用失重法。用烘箱测定,其温度不大于105℃,温度用精度等级不低于1.5级的温度计测定。A2试验条件A2.1物料采用玉米淀粉,物料干燥前的湿含量为80%~85%,物料干燥前温度40℃±1℃。干燥后的湿含量不大于8%。A2.2干燥机工作条件应符合下列要求:a)水蒸汽压力:0.8MPa;b)滚筒表面温度:≥160℃。A3试验方法当干燥机达到A2.2规定的工作状态,开始均匀加料,当干燥机工作稳定并且干燥后湿含量达到试验条件要求时,每隔10min取样一次,共取三次。测定三次样品的含水量,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物料干燥后的含水量,同时测出从第一次取样到第三次取样期间(20min)内投入物料的质量。A4干燥强度计算干燥强度按式(A1)计算:)1()(221wtSwwmP−−=…………………………………………(A1)式中:P——干燥强度,kg/(m2·h);m——计算时间内投入物料质量,kg;w1——物料干燥前的湿含量(湿基),%;w2——物料干燥后的湿含量(湿基),%;S——滚筒有效加热面积,m2;t——干燥时间,h。(标准的附录)滚筒干燥机干燥强度试验方法JB/T10279-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滚筒干燥机JB/T10279-2001*机械科学研究院出版发行机械科学研究院印刷(北京首体南路2号邮编100044)*开本880×12301/16印张3/4字数14,0002001年9月第一版2001年9月第一次印刷印数1-500定价12.00元编号2001-096机械工业标准服务网:
本文标题:JBT 10279-2001 滚筒干燥机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7788121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