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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工业类项目名称:均陶堆花工艺品、陶瓷工艺品(除紫砂产品)的制造建设单位(盖章):宜兴市陶李园均陶堆花艺术品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4年8月宜兴市陶李园均陶堆花艺术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楼、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均陶堆花工艺品、陶瓷工艺品(除紫砂产品)的制造建设单位宜兴市陶李园均陶堆花艺术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守才联系人李守才通讯地址宜兴市丁蜀镇陶瓷产业园通蜀路联系电话13806156133传真邮政编码214221建设地点宜兴市丁蜀镇陶瓷产业园通蜀路立项审批部门宜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批准文号备案号:3202821402450建设性质√新建扩建搬迁行业类别C3079园林、陈设艺术及其他陶及代码瓷制品制造占地面积3932绿化面积(m2)(m2)总投资3100其中:环保投资31环保投资占1%(万元)(万元)总投资比例评价经费预期投产日期2014年12月(万元)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包括锅炉、发电机等)一、原辅材料消耗:本项目所需的原辅材料为:见表1-1二、主要设备规格、数量:本项目所需的主要设备为:见表1-2水及能源消耗量名称消耗量名称消耗量水(吨/年)303燃油/电(千瓦·小时/年)60000天然气(立方米/5万年)燃料(吨/年)/其它/废水(工业废水生活废水√)排水量及排放去向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本项目无工艺废水产生,练泥用水3t/a,全部进入产品不排放;职工的生活用水的消耗量约为300吨/年,产生生活污水240吨/年(按80%计算),生活污水经厂内三格式化粪池处理后暂存于调节蓄水池,暂经镇环卫部门统一拖运至宜兴市丁蜀镇华骐污水处理厂处理,待具备接管条件后接管处理。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的使用情况无工程内容及规模:(不够时可附另页)1表1-1主要的原辅材料消耗序号物资名称成分年消耗量来源及运输方式1成品陶土25吨国产、车运表1-2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名称规格数量备注1真空练泥机5台新购、国产2全自动给料机2台新购、国产3粉尘除尘系统5台新购、国产4梭式窑9m31台新购、国产5梭式窑6m31台新购、国产6测试设备1台新购、国产7铲车2台新购、国产8供电设施1台新购、国产9其他设备10台新购、国产10行车2台新购、国产1、项目来源:宜兴市陶李园均陶堆花艺术品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均陶堆花工艺品、陶瓷工艺品(除紫砂产品)的制造、加工的内资企业,公司位于宜兴市丁蜀镇陶瓷产业园通蜀路。现根据环保办现场勘查和宜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出具备案通知书备案号:3202821402450----关于宜兴市陶李园均陶堆花艺术品有限公司实施的均陶堆花工艺品、陶瓷工艺品(除紫砂产品)的制造项目,同意企业投资3100万元,形成年产均陶堆花工艺品2万件、陶瓷工艺品4万件的生产能力。故宜兴市陶李园均陶堆花艺术品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宜兴市兴盛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2、工程内容:项目名称:均陶堆花工艺品、陶瓷工艺品(除紫砂产品)的制造2建设单位:宜兴市陶李园均陶堆花艺术品有限公司建设地点:宜兴市丁蜀镇陶瓷产业园通蜀路单位法人:李守才项目投资:3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万元。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见表1-3。表1-3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工程名称产品名称年运行时序号(车间或生产设计能力/年及规格间(h)线)1生产车间陶瓷工艺品4万件24002均陶堆花工艺品2万件3、劳动定员及生产班制工况:一班制生产,每班8小时生产,年实际运行天数300天。职工人数:本项目员工约20人。4、建设工程企业在宜兴市丁蜀镇征用土地,新增建筑面积3482m2进行生产。5、本项目主体工程、公用及辅助工程,详见表1-4。表1-4本项目主体工程、公用及辅助工程建设名称设计能力备注展示馆1426m2主体工程辅助用房873m2混凝土车间制陶车间1183m2公给水给水管网总供水303t/a由丁蜀镇自来水部门供给三格式化粪池、调节用排水生活污水量240t/a接管处理池工供电/年用电60000kwh由丁蜀镇供电部门供给程供气/5万立方米/年外购瓶装天然气经厂内三格式化粪池处理后暂存废水三格式化粪池、调节生活污水240t/d于调节蓄水池,暂经镇环卫部门池统一拖运至丁蜀镇华骐污水处理环厂处理保废气环形集气罩+布袋除/达标排放工尘装置程固废生活垃圾桶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全部处置,不外排固废堆场陶瓷类废品1t/a全部收集后统一出售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厂界噪声达标,不扰民3声门窗、吸声材料6、产业相符性:经查实,本项目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2月16日第21号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规定的限制和淘汰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也不属于江苏省人民政府2013年1月29日修正的《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本)(修正)》中规定的限制和淘汰类;不属于无锡市政府2013年2月发布的《无锡市转型发展指导目录(2012年本)》(锡政办发[2013]54号)中规定的限制和淘汰类;不属于《宜兴市产业导向目录---制造业部分(2010年修订)》中的限制或淘汰类。属于允许类。本项目也不属于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规定的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项目。本项目位于宜兴市丁蜀镇陶瓷产业园通蜀路,拟建位置位于太湖流域一级保护区,根据《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二)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三)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四)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船舶和容器等;(五)使用农药等有毒物毒杀水生生物;(六)向水体直接排放人畜粪便、倾倒垃圾;(七)围湖造地;(八)违法开山采石,或者进行破坏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动;(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太湖流域一级保护区限制下列行为: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除外;在国家和省规定的养殖范围外从事网围、网箱养殖,利用虾窝、地笼网、机械吸螺、底拖网进行捕捞作业;新建集中式畜禽养殖场;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水上游乐等开发项目;从事水上餐饮经营活动;4其他可能污染水质的活动。除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依法设置的排污口外,一级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已经设置的排污口应当限期关闭。经查,本项目不设置排污口,根据宜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出具污水纳管意见书,项目所在地主管道未铺设到位,不具备纳管条件,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内三格式化粪池处理后暂存于调节蓄水池,暂经镇环卫部门统一拖运至宜兴市丁蜀镇华骐污水处理厂处理。故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建设项目,符合《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修正)(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3号)规定。对照《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04号)的相关内容,本项目不属于“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另根据新孟河、望虞河以外的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1万米上溯至5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二)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三)扩大水产养殖规模。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5000米范围内,淀山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2000米范围内,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上溯至1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设置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施和废物回收场、垃圾场;(二)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三)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四)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五)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六)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行为。本项目距离太湖约6km,属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04号)中第三十条设定的区域。本项目均陶堆花工艺品、陶瓷工艺品的制造,不属于禁止行为。《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中的宜兴市红线区域范围一、二级管控区包括5龙池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宜兴国家森林公园、太湖(阳羡景区)风景名胜区、横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油车水库备用水源地保护区、太湖(宜兴市)重要保护区、滆湖(宜兴市)重要湿地、三氿重要湿地、宜兴南部山地水源涵养区,本项目位于拟建地址位于宜兴市丁蜀镇陶瓷产业园通蜀路,经查实本项目不属于苏政发(2013)113号《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中的“一、二级管控区”,符合规划要求。另根据宜兴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丁蜀分图区,太湖重要保护区类型:重要湿地区,一级管控区:无,二级管控区:太湖重要保护区、森林公园、水源涵养区。经查实,本项目不在太湖保护区内,故本项目不在宜兴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2014.04)中的“一、二级管控区”范围内,符合规划要求。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为宜兴市陶李园均陶堆花艺术品有限公司的新建项目,企业征用丁蜀镇工业用地进行建设,故无原有污染问题存在。6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社会环境简况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宜兴地处太湖之滨,地势南高北底,可划分为低山、丘陵、平原三大地貌单元。市区南部为低山丘陵,属浙江天目山的余脉;西部为低淡圩区,西北部和中部为平原,东部为太湖渎区。丁蜀镇位于宜兴市的南部,属于长江三角洲经济开发区,东临太湖,西部为天目山的余脉,面积127.50km2,拥有耕地74760亩。本镇地形大部分为平原,在蠡河以东,主要为湖沼平原,地面高程2~3m(黄海高程),由全新统湖积、湖沼而成,岩性为砂质粘土和粘质砂土,夹有淤泥及泥炭层,东南部为丘陵(与浙江接壤部分),为剥露断褶低山,由泥盆系石英砂岩组成,岩性坚硬,故山势雄伟,叠嶂如云。本镇地处扬子板块东南部,地壳厚度32km。宜兴地区地震烈度为7度。丁蜀镇地处北亚热带南部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温和湿润、雨量充沛。日照充足,霜期短,春季阴湿多雨冷暖交替,间有寒流;夏季梅雨明显,酷热期短;秋季受台风影响,秋旱或阴雨相间出现;冬季严寒期短,雨日较少。丁蜀镇的主导风向为东南风,春季多东南风,秋冬多西北风。年平均风速3.1m/s。年平均气温15.6℃,最高气温为39.7℃,最低气温为-10℃,年平均气压1016.1hPa,年平均降雨量1160mm,年平均相对湿度82%,年平均无霜期239天,日照时数2092.6小时。历史最高降雨量1817mm,最少降雨量669.9mm。本地属苏南水乡,地势坦荡,河网密布,纵横交汇,形成一大水乡特色。丁蜀镇境内河流纵横交叉,东临太湖,东西向的河流有黄渎港、乌溪港,是入太湖的最主要的两个入湖口;南北向的河流主要有蠡河、施荡河,为蠡河水系(本镇大部分属蠡河水系)。本镇沿太湖地区称为渎
本文标题:紫砂产品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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