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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管理制度河北加壹城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2018年5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增强员工保密意识,预防违规泄密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情况,制订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公司秘密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和管理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于公司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非公开资料和信息还有部分客户的资料和国家不允许外传的保密文件。第三条根据信息的重要性程度,公司秘密分为一类秘密和二类秘密,共两类。一类秘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二类秘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第四条公司的保密工作实行总经理负责制,由分管保密工作公司领导担任保密工作小组组长,并具体负责开展相关工作,做到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每位员工都有义务保守公司秘密。列入公司保密范围的信息和资料由各部门及各相关人员负责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外界或无关人员透露。第二章保密工作的职能设置第六条公司设立保密工作小组负责公司保密工作相关事宜,保密工作小组由部门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组成,组长由总经理指定的分管保密工作公司领导担任,并向总经理汇报工作。第七条保密工作小组的职责范围为:确定公司的保密要害部门和岗位,确定并适时调整秘密范围、密级,建立保密岗位责任制度,负责对涉密人员的审查、考核和管理。第三章保密范围、密级第八条公司保密范围、密级规定如下:(一)一类秘密1.甲方单位列入重大保密范围的资料和信息。2.公司领导班子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3.公司内部会议资料及其他重要会议记录。4.公司尚未公开的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二)二类秘密1.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项目调研报告、尽职调查报告及可行性报告。2.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3.信托业务、证券投资的计算机信息资料。4.公司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5.公司部门经理以上职员人事考核、涉嫌违法违纪调查、未公布的人事任免、奖惩决定。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7.稽核审计资料。8.公司各类内部文件、档案。9.公司、法人代表的印章,财务印章。10.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第九条依照信息披露制度公布的公司资料和信息不属于保密范围。基本管理制度第四章保密措施第十条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增强保密意识的教育,公司所有员工在入职前须签订《保密协议》,保证遵守本制度所规定的一切事项。第十一条根据工作性质的特殊性,交易室、计算机机房、档案室为保密区,未经批准非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进入。第十二条公司外部人员非经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批准,原则上不得进入各部门办公区,会客应在公司会客室或会议室。第十三条公司重要的业务部门必须配备必要的保险箱、保险柜,放置公司的机密信息,并由专人保管。第十四条通讯网络、计算机系统是公司制作、保存、交流信息的重要工具,电脑信息岗人员应该针对不同内容的资讯信息设置不同使用权限和保密程序。第十五条属于公司一类保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和相关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办公室设专人负责。凡正式文件都需认真执行登记、签收制度;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保密信息由电脑信息岗负责保密。制作“一类秘密信息文件”(以下简称“一类密件”)的人员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数量制作,不得多制和私留;印制过程中的废纸应及时销毁。“一类密件”不得擅自复印,确需复印时,需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其他秘密信息文件经部门经理同意后办理。复印的“密件”(包括“一类密件”和其他“密件”,下同。)应与正式“密件”同样管理,复印人员和复印件持有人员有义务确保“密件”内容的保密性。“一类密件”在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销毁,任何个人不得私自销毁。销毁必须由两人以上共同监销,不得失落、遗漏。严禁向废品收购部门出售“密件”和其他涉密物品。对于标有“内部资料”、“内部使用”字样的书刊、杂志也禁止当作废品出售,应当统一销毁。禁止将秘密载体作为废品出售;禁止将秘密载体送销毁工作机构或者指定的承销单位以外的单位销毁。第十六条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保密资料或情况的,应当事先经保密工作小组组长批准。第十七条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网络等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第十八条涉及到公司保密资料或情况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一)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二)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三)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四)确定会议内容的传达范围。第十九条公司各部门应对密级以上文件做到按时登记、及时传阅、阅毕归档。凡需保密的文件资料,必须在右上角注明密级。因工作需要或各种会议发给个人的“一类密件”在阅读后应及时清退或交给公司档案部门。所有工作人员只能在公司办公区阅读“一类密件”,不得将其带回家中。公司员工调动或离职前,应先行清退所保管的全部“密件”。第二十条公司员工本人工作所持有的各种文件、资料、电脑复印软件,当本人离开办公室外出时,须存放入文件柜或抽屉,不准随意乱放,更不能未经批准,携带外出进入公共场所。第二十一条各部门对密级以上文件每季度清点一次,发现丢失应及时上报。每年进行一次整理。第二十二条发生泄密事件的部门,应当在第一时间向主管领导或审计部报告,同时采取补救措施。第二十三条任何员工发现公司秘密被非法公开登载、报道,都有义务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反映,并协助向有关主管单位或政府保密工作部门举报。第五章处罚第二十四条对于违反规定泄露公司秘密的有关人员,视情节轻重,依据《员工违纪处理办法》分别给予训诫、警告、降职(级)、开除等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第二十五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对当事人给予警告或降职(级)处分,并扣发一至三个月的工资:(一)属于过失泄露公司秘密,但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二)有意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的内容,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三)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第二十六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对当事人给以开除处分并要求其赔偿公司经济损失:(一)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二)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提供公司秘密的;(三)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基本管理制度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七条外部注明密级的来文,参照本制度实行保密管理。第二十八条本管理制度未作规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基本管理制度基本管理制度基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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