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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招标公告107国道广水市境段改扩建路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107国道广水市境段改扩建路基工程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107国道广水市境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14】27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水市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省级拨款及地方政府自筹,招标人为广水市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百顺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次招标项目分为2个标段。2.2招标工程项目概况:107国道广水市境段改扩建路基工程位于107国道鄂豫交界的武胜关至广水与孝昌分界处。投资总额约为2916万元,其中第一标段约1848万元、第二标段约1068万元。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4.5m。第一标段为火车站新建段K14+200~K18+100全长3.9Km,路线在107国道老路广水楼子冲村离开老路线,从广水火车站东,经培龙村、黄家湾、胡家湾村河沟子于广水市霞家河公路管理站北侧约500m回到107国道老路。第二标段为杨寨绕城段K30+660.392~K37+186.317全长6.525925km,路线起点位于广水市杨寨镇杨田村,接老107国道K1113+495,向南经田村、方店村、同心村,终点接老107国道K1120+206。路线全长约6.525925km,总体走向由北向南。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内的路基工程、涵洞工程和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2.3工程建设施工地点为:107国道鄂豫交界的武胜关至广水与孝昌分界处。2.4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11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通知的为准),计划工期为30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2.5本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为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的资质等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近三年内承建过与本次招标项目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处于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时间内。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职称资格。项目经理为公路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持有相应临时执业证书,下同),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职称资格,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须具备公路工程师职称,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三年无亏损,且具有实施本合同工程的流动资金。23.4投标人须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受贿档案告知函(截止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前两个月内有效)。3.5投标人须到企业所在地出具近三年无质量安全事故证明及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两个月内有效)。3.6外省投标人须有有效的进鄂备案证明。3.7投标人报名前须到广水市招标投标中心办理CA数字证书(注:首次办理CA数字证书的须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签订法人承诺书,投标人需携带单位公章,CA数字证书办理时间不含法定节假日)并签订法人承诺书,承诺书详见附件:地址=4586。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3.10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3.11信誉要求:(1)未被责令停业的;(2)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3)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4)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及安全生产事故;(5)近三年来无由于申请人过错的诉讼,近三年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市级以上不良记录,近三年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无不良记录。3.12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及五大员不得重复),且允许中2个标。4.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第九章“资格后审文件”)。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5年9月30日0时0分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15年10月12日23时59分59秒在《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凭单位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5.2投标人应事先到广水市招标投标中心办理备案登记手续,领取CA数字证书。办理CA数字证书单位必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以上均为原件,其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留存广水市招标投标中心),到广水市招标投标中心办理CA数字证书认证手续(报名单位为外省投标人,按照湖北省有关规定需办理进鄂备案的,应当提交进鄂备案手续)。详细情况请登陆“市电子交易平台”,根据“用户注册”步骤查询,或咨询:0722-6264335。投标人应按照行业类别和管理规定,提交上述应当具备和具有的相关证书。5.3投标人由委托代理人办理CA数字证书认证的,其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投标人的在职人员(提供社保、劳动合同),否则将可能导致投标人不能正常开展业务。请尽早办理CA数字证书认证和建设银行企业网银高级版,以确保投标人顺利开展业务。投标人按照行业类别3和管理规定,提交上述应当具备和具有的相关证书。通过“市电子交易平台”的“用户注册”上传申请人基本信息,完成注册手续。投标人根据年度投标需要填报“项目经理”信息,未上传项目经理信息的将有可能导致无法正常投标。5.4投标人获取CA数字证书认证后,插入CA数字证书,通过“市电子交易平台”,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上传或下载业务活动。5.5招标文件费用随同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至招标代理机构。6.投标保证金6.1投标人须递交投标保证金一标段为人民币36.9万元、二标段为人民币21.3万元。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形式:要求投标人采用CA数字证书通过“市电子交易平台”以网上支付方式从基本账户转账至建设银行结算账户,最后转账至广水市招标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人的开户银行:建行广水支行营业部;户名:广水市招标投标中心;账号:42001813736053001707。6.2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5日09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及网上确认时间为准),在截止时间前未到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5日09时00分,地点为广水市永阳大道40号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五楼1号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凡未派拟任项目经理或法定代表人本人递交的投标人,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7.4参加递交投标文件、开标会及投标文件中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法定代表人,且不得更换。7.5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经理承诺书。项目经理承诺书的递交方式:由投标人填写完整并盖单位公章和签字后,与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密封在一个封包中,在开标前按指定地点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详见附件:=4587。7.6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且不统一组织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进行考察,招标人将予以配合,考察费用自理。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务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8.发布公告的媒介8.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9.其他9.1本次报名只接受网上报名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9.2办理CA数字证书时须领取技术标封面。49.3为加强中标人的管理,防止出借资质投标,广水市招投标中心将建立指纹考勤制度,中标后项目经理、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必须录取指纹,并且在合同工期时间内每个月上述人员必须到广水市招标投标中心录取指纹、打考勤2次,每次间隔15天。没有按规定执行的中标单位,视为出借资质进行投标,将结合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科现场核实情况,由监督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10.联系方式招标人:广水市公路管理局地址:广水市四贤路7号邮编:432700联系人:毛彩凤电话:13487000517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百顺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附6号联峰时代14-12室邮编:430074传真:027-87415717联系人:袁媛媛电话:18871133156电子邮件:gsszbdl@163.com2015年9月29日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广水市公路管理局地址:广水市四贤路7号联系人:毛彩凤电话:13487000517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湖北百顺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附6号联峰时代14-12室联系人:余红霞、郑自成、袁媛电话:13886898819、15572228898、159719372331.1.4项目名称107国道广水市境段改扩建路基工程1.1.5建设地点107国道鄂豫交界的武胜关至广水与孝昌分界处1.2.1资金来源省级拨款及地方政府自筹1.2.2出资比例\1.2.3资金落实情况资金计划已经下达1.3.1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内的路基工程、涵洞工程和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3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11月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8月1.3.3质量要求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的资质等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近三年内承建过与本次招标项目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处于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时间内。(3)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职称资格。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三年无亏损,且具有实施本合同工程的流动资金。3.业绩要求:近三年内承建过与本次招标工程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4.信誉要求:(1)未被责令停业的;(2)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3)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4)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及安全生产事故;(5)近三年来无由于申请人过错的诉讼,近三年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市级以上不良记录,近三年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无不良记录。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项目经理为公路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职称资格,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须具备公路工程师职称,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本文标题:107国道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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