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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烟草公司洪泽分公司智能化系统施工招标招标文件招标人:淮安市烟草公司洪泽分公司招标代理人:南京天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12年5月16日1目录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报价四、投标文件的编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六、开标七、评标八、授予合同第二章合同一、协议书格式二、通用条款三、专用条款四、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五、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六、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第三章技术规范第四章技术要求(见附件一)第五章工程量清单(见附件二)第六章图纸和技术资料(见附件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二、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四、授权委托书五、主要材料、配件一览表六、主要设备一览表七、主要施工人员一览表2淮安市烟草公司洪泽分公司智能化系统施工招标文件备案表招管办备案:经办人(签名)3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工程名称淮安市烟草公司洪泽分公司智能化系统施工工程建设地点洪泽县东十道北侧、国税局南侧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工程规模招标范围智能化施工(设计图纸中全部项目含设计变更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工期要求120个日历天且响应总工程进度质量要求合格联系人李先生13651546015投标保证金数额1.购买招标文件300元/套;2.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60日内有效投标文件份数壹正本、肆副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文件送达至:洪泽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洪泽县东十道北侧,新华书店一楼)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6月5日上午9:00开标会时间地点投标文件送达至:洪泽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洪泽县东十道北侧,新华书店一楼)开标会时间2012年6月5日上午9:00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4一、总则(一)工程概况1、1、工程说明(1)定义项目名称:淮安市烟草公司洪泽分公司办公楼智能化系统施工工程招标人:是指依照招标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本项目招标人为淮安市烟草公司洪泽分公司。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必须是资格合格的,且项目经理(建造师)无在建工程(认定办法苏建招2005[580]号文)。中标人:是指最后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代理人:是指受招标人的委托,代理招标人组织招标活动的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招标代理人为南京天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项目简介及招标内容详见本须知前附表。2、工程招标范围:淮安市烟草公司洪泽分公司智能化系统施工工程具体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变更设计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所包括的全部内容),工程计划2012年6月开工。3、现场施工条件1)现场情况:已满足施工需要;2)施工用水、电:已满足施工需要;3)有关勘探资料:已备;4)场内外道路:已通;4、工程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5、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人。(二)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5二、招标文件(三)招标文件的组成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五)条发出的修改澄清通知。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四)招标文件的澄清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技术资料和踏勘现场后,若有疑问、异议需要澄清,应于2012年5月20日17:00时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及电子磁盘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2.所有问题的解答,将在3日内提供给所有投标人。由此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以修改通知的方式发出。3.投标人在领取施工图、相关技术资料(含图纸变更)、工程量清单后应进行确认,经确认后的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报价的依据,投标人在投标时不得自行调整。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施工图纸,并对照图纸及图纸答疑核对清单工程量。投标人对工程量清单如有异议应在收到工程量清单后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复核确认后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确认回复。4.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及所提供的资料和数据而做出的任何推论、解释和结论所造成的后果,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概不负责。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所有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表达不清,与法律、法规有出入、有失公正的条文、条款,所有投标人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疑问,业主和代理机构在接到书面提问后作出书面答疑。投标人在开标后提出针对招标文件相关的投诉,监管部门不再受理。(五)招标文件的修改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都可能会因任何原因以书面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将寄(送)或传真给所有投标人,各修改通知应按时序编号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2、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修改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通知中写明。63、当招标文件与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修改通知为准。三、投标报价(六)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完成该项目施工工期、质量等级、施工图纸(含图纸变更)、工程量清单及所必需的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市场风险的各项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专业分包项目配合费,并承诺中标后做好配合工作,如不在报价书中填报则被理解为优惠而不收取。还包括为完成本工程可能发生和投标人认为所需的一切费用。2、投标报价方式: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报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因素,结合本企业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以及现场踏勘和工程实际,自主报价,总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此工程而发生的所有费用总和。今后不作调整(设计变更和业主要求变动的内容除外)。结算方式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3、本工程项目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综合单价法计价。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合价,工程量清单中每一个子目和单项均需计算填写单价和合价,投标人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它单价和合价中。对各项措施费,其他措施项目费报价时必须考虑齐全,中标后不得提出异议。投标人不得改变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数量。工程竣工结算时分部分项工程量工程数量未超过±2%的,按招标工程量结算;分部分项工程量发生漏项或工程数量超过±2%的,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调整。①发生工程量增减的项目相同的,按工程量清单相同项目的相应单价调整合同总价;②发生工程量增减的项目与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的,按工程量清单类似项目的相应单价调整合同总价;③发生工程量增减的项目与工程量清单中已有项目不相同也不类似的,则根据定额(2003)372号,373号文[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中相应计价标准并按投标书取费标准调整合同总价。74、可供执行的工程预算、费用定额和政策性文件:(1)报价采用08规范,具体计价依据包括:《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004年)、《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2004年)、《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年)、淮安市的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应按规范的格式和要求。(2)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文件;(3)市造价处定期公布的市场材料参考价。5、投标报价编制要求1)投标人应当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管理水平、技术水平、施工能力等)、市场价格信息、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计价方法、施工技术方案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报价;工程如有变更,按实际发生结算。2)合同工期执行招标文件要求,中标单位必须在约定的工期内完成所有工程的施工。3)施工措施费用投标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在报价时自行考虑。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要充分考虑各种材料的和施工过程中(试块、试件、成品、环境、消防)的检测试验费用。(其他含已有质保书和检验报告但根据有关规定需要复试和复检的费用)5)、投标人不得将下列不可竞争费用降低或提高标准计取,否则作废标处理:详见清单及其说明。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设备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时不得超出,并须列表提供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厂家。注:投标人不得将下列不可竞争费用中的任一项降低或提高标准计取,否则作废标处理。不可竞争费用按《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年)以及淮安市建设局文件淮建办〔2009〕81号文件规定执行。6)、投标人应将所有材料(包括地材)及设备的用量、市场价格、品牌、规格、型号、厂家等进行列表汇总,供评标和结算参考。7)在本次工程量清单中且由中标方负责施工的项目,其所用全部材料的现场装卸、保管、搬运、管理、一般检验等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还应包括必要的为完成施工所需的辅助材料的供应,如若投标人不考虑,将被视为已含在其他子目中。88)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要与所采取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相符。9)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出具体的施工质量、安全工期、降低成本的技术措施及保护环境的措施。10)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合价和总价应以人民币为单位。四、投标文件的编制(七)投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3)工程量清单报价表;4)主要材料或配件的规格、数量、产地、单价、合价;5)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的相关表格,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应符合以下要求:①、表中所列主要施工人员应包含项目经理(建造师)、副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安全管理员、材料管理员、主要施工班组长人员等。②、表中所列主要施工人员均是投标单位工作人员。③、要提供真实、有效的中标后投入本工程施工的项目组织机构和施工管理人员一览表(写明姓名、年龄、性别、专业、职称、上岗证情况等)。6)施工组织设计;①劳动力安排和施工机具的配置;②主要的施工方法或重要部位的施工方案;③质量保证体系及克服质量通病的措施;④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⑤安全施工及文明施工措施;⑥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情况;⑦施工平面图或网络图;7)投标人及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业绩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8)资格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99)监控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背景音乐系统及主要弱电线缆需提供原厂针对此项目的产品授权书及质保证书,选用的品牌详见后续技术要求之规定。(盖原厂红章)投标单位可以选择与推荐品牌技术要求相当或高于推荐品牌产品进行投标,但须获得三分之二评委认可。10)根据技术要求提供设计图纸一份。11)其他材料2、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文件第六章中所提供的文件格式填写,如不够用时,投标人可按同样格式自行编制和添补。(八)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后60个日历天。1、本工程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后60个日历天。在此期间,投标人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应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对此要求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作出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的要求,而不会因此被没收投标担保金,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应相应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因此而提出修改投标文件的要求,在延长期内,关于投标担保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同意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九)投标担保1、投标人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其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采用银行进帐单提交)。2、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以转账或者银行汇票、电汇、信汇的方式打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