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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工程监理 > 关于印发《济南铁路局铁路建设工程安全》
—1—济南铁路局文件济铁建发〔2010〕46号关于印发《济南铁路局铁路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与专家论证(暂行)办法》的通知局属各单位,各合资公司,各工程建设指挥部:现将《济南铁路局铁路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与专家论证(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一○年二月十一日—2—济南铁路局铁路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与专家论证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建设施工安全技术管理,规范铁路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审批、实施和监督管理,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济南铁路局管内从事铁路投资、合资或由地方投资委托铁路局项目管理机构组织建设的铁路及相关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建设活动,均应遵守本办法。纳入当地建设管理的建筑工程,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由地方投资并组织建设的铁路及相关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建设活动,可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铁路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指工程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在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依据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单独编制的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第四条项目管理机构、施工、监理单位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建立健全铁路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和—3—审批制度,保证方案的针对性、可行性和可靠性,并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第二章方案编制和专家论证的范围第五条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施工单位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基桩开挖、围堰、沉井工程1.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基坑支护工程;2.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沟)等的土方开挖工程,或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沟)等的土石方开挖工程;3.人工挖孔桩工程;4.人工降低水位工程;5.围堰、沉井等工程。(二)高坡、陡坡土石方开挖工程。(三)模板工程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2.跨度超过8m的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四)起重吊装工程和钢结构安装工程。(五)脚手架工程1.高度超过24m落地式钢管脚手架;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4—3.悬挑式脚手架;4.门型脚手架;5.挂脚手架;6.高处作业吊篮;7.卸料平台;8.其他临时设置的作业平台。(六)拆除、爆破工程1.拆除高度6m以上工程;2.作业环境复杂、施工危险或影响周围其它设施使用安全的拆除工程;3.爆破工程。(七)高空、水上、潜水作业。(八)高墩、大跨、深水和结构复杂的桥梁工程。(九)隧道工程。(十)铺轨、架梁工程。(十一)营业线或作业范围可能侵入营业线的施工作业。(十二)其他危险性较高的工程。第六条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一)土石方开挖工程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沟)的土方开挖工程;—5—2.地质条件、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基坑(槽、沟)开挖工程或可能影响毗邻铁路、建筑物、构筑物结构、使用安全的基坑(槽、沟)开挖及降水工程;3.高度超过15m及以上陡坡、高坡地段施工或有滑坡、岩崩等不良地质条件的陡坡、高坡地段施工。(二)模板及支撑系统工程1.高度超过8m的现浇混凝土梁、板、拱等模板支撑系统;2.跨度超过18m的现浇混凝土梁、板、拱等模板支撑系统。3.转换层、叠合梁(板)等荷载较大的现浇混凝土模板支撑系统。4.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的钢结构、特殊结构拼装、架设工程支撑系统。(三)结构、施工工艺较复杂桥梁工程1.大跨度钢桥的拼装、架设工程;2.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刚构)、斜拉桥、拱桥等特殊结构的桥梁施工。(四)起重吊装工程1.起重量超过150吨的单机起重吊装工程;2.2台以上起重机抬吊作业工程;3.跨度32m以上的结构吊装工程。(五)30m及以上高处作业的工程。(六)深水作业工程。—6—(七)地下暗挖及不良地质、特殊岩土、深埋长大隧道工程。(八)毗邻营业线的爆破工程及其它大爆破工程。(九)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容易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工程,以及其他需要专家论证的工程。第三章方案的编制与审批第七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根据工程建设标准和勘察设计文件,并结合工程项目和工程的具体特点进行编制。除工程建设标准有明确规定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应包括工程概况、周边环境、实施方案、安全检算(包括简图、详图)、施工工序、施工工艺、安全质量措施、使用的主要设备、器具与材料、应急预案以及相应图表等内容。第八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组织编制,编制人员应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技术、设备、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实行专业分包的,还应报施工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第九条监理单位应组织本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提报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并报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审批后实施。第十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人等应由本人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批表上签名并注明技术职称。—7—第四章方案的专家论证第十一条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论证审查工作由项目管理机构组织。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经监理单位、项目管理机构审核后,由项目管理机构组织相关专业专家进行方案可行性论证。第十二条论证会专家组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3人。专家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五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二)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并具有十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三)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并具有十年以上工作经历;(四)具有技师职业资格,并具有十五年以上工作经历。第十三条专家论证审查宜采用会审的方式,下列人员应列席论证会:(一)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和安质部门负责人;实行专业工程分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应人员;(二)方案编制人员;(三)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四)项目管理机构技术、安质部门负责人;(五)勘察、设计人员。—8—第十四条专家组论证审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一)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合理可行,内容是否完整;(二)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等要求;(三)数学模型、检算依据、计算数据是否准确;(四)采用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全面、有针对性。第十五条专家组通过论证审查形成一致意见后,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格式见附表)。专家组成员本人应在论证审查报告上签字并注明技术职称。专家组认为专项施工方案需做重大修改的,修改后应重新组织专家论证审查。专家组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按照专家组提出的论证审查报告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项目管理机构技术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实施。实行专业分包的,还应经施工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项目管理机构应将批准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审查报告报路局建管处和铁道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济南监督站。第五章方案的实施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不得—9—擅自修改经过审批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如因设计、外部条件、施工方法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应重新履行审核、审批程序。第十八条涉及营业线施工的,按《济南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08]226号)相关要求办理。第十九条方案实施前,应由方案编制人员或技术负责人向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按规定程序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有关部门应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对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发现不按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的要予以制止。第二十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将需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对需经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制定详细具体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并实施旁站监理。对不按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的,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改正;情况严重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并报告项目管理机构;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要及时向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机构报告。第二十一条项目管理机构应认真组织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批及专家组论证审查,加强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按方案实施的,按照项目管理机构有关安全生产—10—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并纳入对责任单位的考核。第二十二条各级建设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将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发现不按规定程序编制、审核、论证、审批和实施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应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济南铁路局建设管理处负责解释。附件:铁路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报告—11—附件:铁路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报告工程名称工程地点项目管理机构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论证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名称论证会时间年月日论证会地点专家论证意见(可附页)专家论证结论专家组成员签字签名职称职务单位年月日—12—主题词:基本建设安全方案审查办法-------------------------------------------------------抄送:路局机关各处、室、部。-------------------------------------------------------济南铁路局办公室2010年2月12日印发-------------------------------------------------------
本文标题:关于印发《济南铁路局铁路建设工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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