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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路阳光网上招投标系统》操作流程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流程目录1、立项信息登记2、自行招标备案3、招标公告发布4、网上投标报名5、发出投标邀请书6、资格预审7、招标文件编制8、招标文件下载9、投标人发出疑问10、招标答疑文件编制11、确定开标地点时间12、委托投标保证金13、投标文件编制递交14、交纳投标保证金15、组建评标委员会16、开标17、评标18、中标公示19、书面报告备案20、合同备案21、标后数据管理利用22、标后变更项目经理(一)立项信息登记依法应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批准立项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息系统录入项目立项基本信息,并将立项批文的电子图片扫描后在该栏目中添加、也可在立项信息录入后持立项批文(复印件)到交易中心办理批文电子图片的录入工作。(二)自行招标备案招标人通过数字证书登录信息系统后将相关信息进行录入,并同时将办理自行招标所需的材料扫描后在信息系统中添加,然后在备案表上完成电子签章后完成网上自行招标备案。(招标人无数字证书锁的须先到交易中心信息部办理证书锁)(三)招标公告发布(适用于公开招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需登陆信息系统发布公告,并在招标公告上加盖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电子印章,同时将相关附件扫描后一并提交,中心核对信息后将公告发布到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系统同时将招标公告及附件提交招标处备案。(四)投标报名(适用于公开招标)投标人在招标公告之日起即可通过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或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参加现场报名,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均须使用电子证书进行。投标报名(2)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投标人在完成报名后通过信息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附件等),下载前投标人须通过网上在线支付完成有关费用的缴纳。投标报名(3)投标人完成网上报名或下载招标文件后,信息系统将投标人报名或购买招标文件的信息用短信方式自动发送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五)发出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使用信息系统,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向一定数量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加盖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电子印章的《投标邀请书》,并将邀请的名单录入信息系统。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投标人在收到《投标邀请书》后通过信息系统中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图纸及附件等),下载前投标人须通过网上在线支付完成有关费用的缴纳。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信息系统将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信息用短信方式自动发送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六)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通过从信息系统中下载的资格预审工具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对所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加盖单位电子印章。资格预审(2)投标人应在投标报名后从信息系统中下载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并使用从信息系统中下载的资格预审工具编制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人编制原则如下:资格预审(3)1、编制《申请人基本情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时所需的证明材料原件必须先在信息系统的信用管理库中录入后从信用管理库中选择添加。资格预审(4)2、编制《项目经理简历表》时所需的项目经理管理过的业绩和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也必须信用管理库中录入后从信用管理库中选择添加,编制《项目经理简历表》时所需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等证明材料由投标人在信息系统中的企业信息库中进行选择添加。资格预审(5)3、编制《近年财务状况表》、《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及《其他材料》所需的证明材料由投标人在信息系统中的企业信息库中进行选择添加。资格预审(6)4、投标人须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封面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上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后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信息系统。资格预审(7)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投标人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并通过信息系统将《资格审查报告》上传进行备案,信息系统将通过资格预审的信息用短信方式自动发送给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8)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后需要变更项目负责人的首先要在信息系统上提交《项目负责人变更申请书》和利用资格审查工具软件重新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同意变更后对要求变更的投标人重新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并将《资格审查报告》重新上传信息系统。(七)招标文件编制编制招标文件首先应在信息系统中选择下载一个招标文件编制工具,按照相关要求编制且加盖单位电子印章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一并打包上传。招标文件编制(2)信息系统将依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报告》中提交的潜在投标人名单(资格后审时使用报名名单)把招标文件及附件发送到相应投标人的界面供潜在投标人购买,并用短信方式自动将招标文件发出信息发送给潜在投标人。信息系统同时将招标文件及附件发送至招投标管理处进行备案。(八)招标文件的下载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信息系统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通过网上支付系统交纳相关费用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投标人未通过信息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招标人拒绝,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信息系统将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信息自动发送给招标人。(九)投标人发出疑问投标人对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或附件有疑问的,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通过信息系统的提问界面向将问题后提交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系统将把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自动发送至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界面。(十)招标答疑文件编制招标答疑文件须使用招标文件编制工具完成,招标答疑文件内容必须包括完整招标文件的文字部分和工程量清单部分的全部内容以及新增加的答疑文件,图纸文件如未改动则不需要重复提交,招标人编制招标答疑文件时如改变评标办法和评标程序的条款须在招标文件正文中进行修改,工具软件将相关改动内容自动添加到答疑文件中,不涉及改变评标办法和评标程序的答疑说明、解释性条款可直接在答疑文件规定位置自行添加。(十一)开标室及开标时间确定招标人应先通过信息系统预定开标时间及开标室并提交。招标人需要变更开标时间或地点的,应在信息系统中采用模板方式提交申请变更(需要电子签章),变更后的开标时间应和提交时间相比不少于15天,和发出的招标文件时间相比不少于20天,申请后提交经中心核实生效.(十二)委托投标保证金代收代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在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栏目选择是否委托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代收代退,同时根据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提供的模板填写投标保证金委托书,并在信息系统“新增招标文件备案”界面中的“本次开标委托中心代收保证金”栏目中打勾确认。(十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潜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应首先在信息系统中选择下载一种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然后使用该工具软件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编制完成后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2)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打包完成的投标文件通过信息系统上传递交,递交时间以上传结束时间为准,上传结束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信息系统中打印出回执单作为投标文件成功递交的凭证。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3)开标截止时间前,潜在投标人可对先前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和再次提交,再次提交投标文件时须将原投标文件进行撤回,撤回的投标文件系统不再保留。递交完成的投标文件信息系统将自动发送至招标人工作界面,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任何人均无法开启投标文件。(十四)交纳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委托交易中心代收代退投标保证金的,潜在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信息系统中打印出“保证金缴纳码”,潜在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转帐支付后,必须持“保证金缴纳码”到指定代收的银行办理保证金到帐的确认手续,并领取“投标保证金到帐确认函”,该确认函做为退回潜在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备查凭证,投标时无须使用。交纳投标保证金(2)招标人自行收退投标保证金的,潜在投标人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保证金后,将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用电子图片的方式在投标文件规定位置进行添加,该电子图片将在评标时作为判定投标保证金是否交纳的依据。(十五)组建评标委员会招标人(或代理机构)首先通过信息系统录入招标人评委和需要抽取专家评委情况的信息,并在信息系统打印出《招标人评委备案表》和《评标专家抽签申请表》,然后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电子图片进行上传信息系统或到交易中心完成上传,于开标前一天,持由招标人盖章的《招标人评委备案表》和《评标专家抽签申请表》到中心办理招标人评委备案手续。(十六)开标1、招标人首先须使用加密锁(主锁和副锁均可)登陆信息系统。2、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前完成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在任何地点登陆信息系统后均能实现解密操作。开标(2)3、投标人完成解密后由招标人使用数字证书进行解密和唱标,此时招标人使用数字证书在任何地点登陆信息系统后均能实现标书开启。4、信息系统将把开标信息即时发送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在信息系统中相应的工作界面。(十七)评标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使用辅助评标系统实现评标过程的全电子化,整个评标过程全部实现电子化、网络化和智能化,评标委员会使用数字证书完成对招标文件的研究处理意见,对投标文件的资格后审、初步评审意见、详细评审意见、汇总和签署评标报告。(十八)中标公示中标公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信息系统中的中标公示界面向中心提交加盖单位电子印章《公示申请书》后,中心按照申请书所确定的起止时间和内容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进行中标结果公示。(十九)书面报告备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登录“e路阳光”系统后,先在系统中填写备案表并加盖电子签章,将书面报告及招标基本情况填写并加盖电子签章后在相关操作界面进行提交,完成给招标处的备案。(二十)合同备案中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登录“e路阳光”系统后,先在系统中填写备案表并加盖电子签章,然后将施工合同原件扫描后的电子图片在相关操作界面进行提交,完成给招标处的备案。(二十一)标后数据管理和利用评标后所有招标、投标、评标数据统一在信息系统存放管理。招投标管理机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通过各自权限实现在信息系统对各类数据文件的查阅、打印、下载和利用。(二十二)中标后变更项目负责人开标后,中标人需要变更项目负责人应从信息系统中选择拟变更人员,在信息系统中通过模板制作《项目负责人变更申请》(需要加盖电子签章)后提交招标人,招标人同意进行变更的应将招标人和监理单位同意的电子图片文件提交到信息系统,经招标处认可后生效.系统同时在南京建设工程信息网自动发布变更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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