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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安全全员目标责任制度潍城区月河路小学二零一一年五月目录1、学生安全全员目标责任制度(总则)2、月河路小学校园安全全员管理制度3、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和安全隐患报告制度4、消防、防震、防雷安全管理制度5、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6、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7、月河路小学门卫管理制度8、月河路小学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9、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10、学校食堂工作人员管理制度11、学校教室安全管理制度12、学校体育锻炼安全制度13、学校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14、值日教师安全管理制度15、月河路小学教师安全责任书学生安全全员目标责任制度(总则)第一条学校安全工作目标是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共同营造平安和谐的育人环境,继续保持学校的安全稳定状态,确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率为零。为实现这一全员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潍坊市学校安全管理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坚持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平安和谐校园建设的目标,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学生生命和健康是学校一切工作的基础和前提的理念,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以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为核心,以建立健全全员目标、全员责任、全程管理长效机制为重点,立足防范,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整治隐患,努力形成安全工作时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人人有职责、处处有规范的局面,做到领导精力时间主要投向安全,学校经费优先保障安全,质量效益服从安全,教育教学活动首先考虑安全,确保全校安全稳定。第三条学校安全工作组织机构由校级领导、相应的中层干部、班主任构成。本着分级负责的原则,政教处和教导处负责学生人身安全方面的应急处理和日常的教育工作;总务处负责校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安全工作。重大隐患或难以解决的问题应迅速上报校长解决。安全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安全工作,将安全工作与教学等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总结、同考评。强化安全目标管理,实行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逐级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学校校长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学校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具体抓安全工作并负直接领导责任;中层干部和班主任具体组织实施安全工作,是安全工作的具体负责人。要形成“安全工作人人有责”的格局,所有教职员工都要对与己职责相关的安全工作负责。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实行每日例行安全工作巡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每天值日护导教师具体由政教处统一安排,根据分工按时到岗认真负责。第四条政教处负责班级安全管理工作。班主任应对本班学生安全负责,各任课教师应主动配合班主任,做好班级的安全管理及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各班应设立学生安全委员,并充分发挥其在班级安全管理中的作用。要加强学生参加校内集体活动的组织与管理。要加强对学生春季预防流行疾病、夏季游泳、冬季防火等具有季节性特点的安全教育,并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如:签定安全保证书、成立安全监督小组等。第五条总务处和安全科负责实行安全隐患检查、登记、整改、销号制度。定期对消防、卫生、校舍(墙)及教育教学设施、器材、药品等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隐患逐个登记造册,并在规定期限内整改、消除隐患后销号。学校的校舍、场地及其它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应符合安全标准。学校要加强此项工作的管理,具体总务处负责指导各科室积极采取预防措施,督促落实各项设施符合安全标准。第六条安全科负责安排学校安全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和进出校门登记制,保证安全信息渠道畅通,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并处理;节假日及寒暑假,应实行领导带班制,由学校领导和教师值班。安全科同时负责对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各种安全事故。幼儿园要制定严格的幼儿接送制度。要做好学生上学、放学的安全组织工作。对接送学生的私家车和租拼车要进行摸底,并发放《给家长一封信》提高家长的安全意识。月河路小学校园安全全员管理制度(一)安全责任制度1.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是本校安全事故防范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校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2.学校工会依法组织教职工参加本校安全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教职工在安全方面的合法权益。3.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全体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意识。4.学校安全工作是保障师生安全,重点抓防火、防盗、防校舍倒塌、防触电、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校内外意外伤害的教育和防范工作。5.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措施是: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安全工作会议和安全教育制度;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抓好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制定必要的安全应急预案、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学校安全网络体系;定期召开学校的安全工作专项会议;对学校门卫、财务室、教学楼、办公室、实验室、电脑房、校电台、图书馆、档案室等教学重地和用电、用水设施提出安全防范要求;建立岗位安全责任制度;要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检查、考核、评比内容。6.学校购置和使用的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7.学校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单位负责实施,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8.学校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物品应严格管理,规范使用。9.学校应当将容易发生火灾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的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10.教职工下班时,应当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11.学校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顺利畅通,定期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维护、保养、更换。12.学校分管领导或管理卫生老师要定期组织食品卫生检查,对学生加强饮食卫生教育,倡导学生建立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不洁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13.按照学生不同年龄的生理、心理以及教育特点,建立和健全保障学生安全的各项管理制度。14.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活动,要租用有资质的客运公司的车辆,中速行驶,严禁超载。15.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应当按照规定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16.学校对学生进行劳动技能教育以及组织学生参加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要确保学生安全,严禁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17.学校组织安排的劳动、体育运动等体力活动,不能超出学生一般生理承受能力,对不适应某种场合或某种活动的特异体质的学生,学校应当给予必要照顾。18.严禁教职工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19.教职员工要在工作岗位上履行保护学生安全的职责,不擅离工作岗位。教职员工要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学生异常情况及时告知学校和家长。20.非学校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非学校及学校人员的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学校,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依傍学校围墙或房墙构筑建筑物。21.学校每天安排人员对校内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每月汇总一次检查情况并报学校领导。22.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具体负责人。学校安全负责人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学校发生火灾时,应立即报警,及时疏散人员,迅速扑救火灾。23.学校发生人员伤亡事故、重大险肇事故或治安事件后,学校负责人应按规定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24.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组长的安全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卫生管理的各种制度,建立安全管理、教育、防控、应急、处置机制,做到教育经常、管理严密、防控到位、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应急处置及时妥善,责任具体落实到人。25.经常组织人员对学校各部位和学生学习、活动等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做到“五查五到位”,即查认识、查责任、查隐患、查措施、查落实,确保思想认识到位、组织保证到位、预防措施到位、整改落实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学校每天检查一次,发现问题随时处理,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26.建立和完善安全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保证安全工作有章可循。学校与班主任、任课教师,班主任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若中途人员调换必须补签安全责任书,大型活动要与负责该项活动的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27.学校大型活动必须制定安全预案,安全预案要提交安全领导小组讨论,可行后方可实施,必要时组织师生演练,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增强防范能力。28.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严格按照教学计划组织教学,严格控制学生家庭作业量。29.严格执行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学校安全管理规定。对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坚决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30.加强学校安全督查工作,要通过明查暗访形式,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学校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做到督查检查到位,不断提高检查的质量和效果。31.深入开展平安和谐校园创建活动,积极构建学校现代化的安全技术防范体系,提高人防、物防、技防水平,增强校园内部安全防范水平和学生自我保护能力。(二)安全教育制度1.经常对学生进行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内容包括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游泳安全、使用燃气安全、用电安全、校内外活动安全、假期安全、防范传染病等,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遇险自救能力。2.重视学生的心理卫生教育,通过各种方式使学生保持健康开朗的心理状态。关心有心理疾病的学生,帮助学生克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3.根据不同季节特点,明确学校安全教育的重点。春季安全教育的重点:传染病的预防教育、火灾预防教育、春游等社会实践活动中的交通安全和饮食卫生安全教育;夏季安全教育的重点:洪水、暴雨、雷击、台风等灾害天气预防教育、溺水预防教育、食物中毒预防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性侵犯预防和应对教育、用电安全教育;秋季安全教育的重点:运动受伤预防教育、建筑安全教育、消化道疾病预防教育;冬季安全教育的重点:防寒保暖教育、煤气中毒预防教育、户外冰雪体育运动安全教育和冰面溺水预防教育、火灾预防教育、雪雾天气交通安全教育。4.开展安全教育的同时,不能只停留在口号和说教上,一定要进行实际演练。通过安全演练,增强教育效果。5.开展安全教育的同时还要提高学生应对安全事故的能力。比如学校对学生进行溺水预防的安全教育时,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教育学生不要到不安全的水域去游玩,二是教会学生游泳,提高学生的游泳技能。6.安全教育要明确教员,列入课程,确定时间,编写教案,纳入考核,防止安全教育走过场。7.加强安全知识教育,提高自我防护意识。要以学校常规安全知识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为重点,结合季节特点和学校实际开展防安全事故方面的知识教育,特别要加强防交通、防溺水、防火灾、防拥挤踩踏等事故知识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把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列入课表,在地方课程中开设安全专题教育,通过安全教育日、专题报告、安全知识讲座和学科教学、班团队活动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潍城区月河路小学2011年5月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和安全隐患报告制度为加强我校校园、校舍管理,做好“四防”安全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损失、损害,使校园、校舍定期安全检查规范,充分发挥组织作用,使制度、责任、防范落实到实处,确保校园校舍有情况早发现、早解决,特制定本制度。一.校园校舍要求按时、按项、按部门分工进行检查,每月的第1周检查一次,每次检查必须认真对待,不得漏查漏检。二.成立校园安全检查组:组长:副组长:成员:相关处室主任、负责人三.负责部门及检查项目:(一)总务处1.校园各区域的使用功能必须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准才能更改。校园内各部分有无出卖、转让、出租、出借现象。2.校舍的门、窗、楼板、楼梯、屋面、屋顶有无异常情况,厕所、围墙大门是否有隐患。3.校舍墙体、梁、柱子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4.校舍内外墙皮有无空鼓、脱落的危险,有无枯树。5.校园内防雷、防漏电、漏水系统是否安全。6.学校电器设备、设施,供
本文标题:学生安全全员目标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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