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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7.080.01B31DB34安徽省地方标准DB34/T2880—2018代替 DB34/T2880-2017地理标志产品和县黄金瓜ProductofgeographicalindicationHexianmelon文稿版次选择2018-08-08发布2018-09-08实施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4/T2880—2018I前 言本标准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GB/T17924《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和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DB34/T2880-2017《地理标志产品和县黄金瓜》。本标准与DB34/T2880-2017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修改了感官指标;——修改了理化指标:增加了维生素C、总酸、果肉厚三个项目和指标。本标准由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本标准由安徽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和县蔬菜技术指导服务站、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安徽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太保、张金龙、孙琪、陈卫平、陈伟、方文红。DB34/T2880—20181地理标志产品和县黄金瓜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和县黄金瓜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自然环境与生产管理、质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标签、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和县黄金瓜的生产和流通。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昀大残留限量GB/T5009.38蔬菜、水果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5009.8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抗坏血酸的测定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8855新鲜水果和蔬菜取样方法GB/T12456食品中总酸的测定GB/T17924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NY/T2637水果和蔬菜可溶性固形物含量的测定折射仪法DB34/T919无公害食品甜瓜生产技术规程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和县黄金瓜hexianmelon本标准第4章规定的范围内种植、按本标准栽培管理、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要求的早熟黄皮类甜瓜品种,例如“中甜一号”、“金美丽”等。4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和县黄金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的范围,即安徽省和县的历阳镇、乌江镇、香泉镇、善厚镇、西埠镇乡镇现辖行政区域,见附录A。5自然环境与生产管理DB34/T2880—201825.1自然环境5.1.1日照年均日照时数2126h以上、年均日照率49%以上、太阳辐射总量119kk/cm2。5.1.2温度年平均气温15.8℃,15℃以上的有效积温3000℃,无霜期259d以上。5.1.3降水年平均降水量在1067mm以下,年无雨日230d,降雨多集中在6月~7月,夏季降雨占年降雨总量的44%。5.1.4空气相对湿度空气相对湿度78%以下,各月差异不大,自南向北减少。5.1.5土壤长江流域砂质壤土,耕作层在20cm以上,潮土类型,土壤pH6.5~7.5,有机质不小于1.1%。5.2生产管理按照DB34/T919的规定执行。6要求6.1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感官指标项目指标果实外观、滋味果实长椭圆形,果型端正,果皮呈黄色或金黄色,果实新鲜,果面洁净,无畸形果、病虫果、裂果;果面具有白色棱沟;具有本品种成熟时固有的滋味;果面缺陷无明显的果面缺陷(缺陷包括病虫斑及机械伤等)6.2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可溶性固形物,%≥10.0维生素C,mg/100g≥16.5总酸,g/kg≤1.0果肉厚,cm≥1.5DB34/T2880—201836.3安全卫生指标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的规定,农药残留量应符合GB2763的规定。7试验方法7.1感官指标7.1.1基本要求在自然光线下目测样品瓜的外观、瓜形、色泽、果面缺陷等,并品尝其滋味。7.2理化指标7.2.1可溶性固形物按NY/T2637的规定执行。7.2.2维生素C按GB5009.86的规定执行。7.2.3总酸按GB/T12456的规定执行。7.2.4果肉厚用尺测量。7.3安全卫生指标按GB/T5009.38的规定执行。8检验规则8.1组批同一地块、同一品种、同一天采收的果实为一检验批次。8.2抽样按GB/T8855的规定执行。8.3交收检验每批产品交收前,应进行交收检验。检验的项目包括感官指标、可溶性固形物含量、果肉厚等。8.4型式检验8.4.1型式检验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第6章中所有指标。8.4.2正常生产时,在生产季节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a)首次批量采收前;DB34/T2880—20184b)栽培环境发生重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8.5判定规则产品检验按相应指标判定,如有指标不合格允许加倍取样复检,如仍有不合格项即判为不合格品。9包装、标志、标签、运输、贮存9.1包装包装箱应牢固,内壁及外表皮平整、预留通风孔,包装容器应保存干燥、清洁、无污染、无异味。9.2标志、标签标志应按照GB/T17924的规定执行,标签应按GB/T191、GB7718的规定执行。9.3运输运输时应做到轻装、轻卸,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无异味,不得混装。9.4贮存应贮存在阴凉、通风、清洁的环境中,防止日晒、雨淋、冻伤及有害物质的污染,防止挤压。DB34/T2880—20185AA附录A(规范性附录)和县黄金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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