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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市管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申请书编号:(苏市水)申〔〕第号审批系统办件序号:申请单位(个人)(盖章)申请日期:年月日苏州市水利局制2填写说明一、本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市管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申请和审批工作。二、本书由审批机关统一编号。三、本书需用不褪色墨水笔填写或打印成稿,书写工整、清晰。四、本书由申请单位(建设单位、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主管单位和审查机关填写,也可直接打印填报;项目主管单位意见由建设项目主管单位填写(无主管单位可略)。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印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五、“单位地址”按申请单位邮政通讯详细地址填写。六、“建设项目性质”应填写七、“规模”按投资金额划分,少于为小型,在职至之间的为中型,大于为大型。“等级”按划分,为Ⅰ为Ⅱ为Ⅲ。八、申请单位(项目法人)在申请项目审查同意时,应出具公示要求的材料附件,并附该建设项目的选址示意图、建设占地和水域示意图和工程平面、立面布置图等能反映工程特征状况的图纸。九、本书一式五份,一份留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存档;一份转水政监察作为监督检查的依据;一份转相关处室备查;一份转实施该项活动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一份送达申请单位(申请人)作为实施依据。3十、申请单位(项目法人)对审查意见有争议,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在法定时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十一、本书的解释权为苏州市水利局。4项目法人(盖章)年月日联系人电话号码所属市、区邮政编码单位地址建设项目名称性质阶段□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立项批准文件规模等级规模□大型□中型□小型等级□Ⅰ级□Ⅱ级□Ⅲ级项目选址河段选址5申请理由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年限使用年限占用堤防(m2)占用岸线(m)占用滩地(m2)占用水域(m2)主管单位意见(盖章)年月日6同时上报的材料编号材料名称防洪影响评价主要结论7专家评审意见补充材料日期编号材料内容8县(区)级水利局开工审批意见9市水利局开工审批意见(盖章)年月日10市水利局验收意见(盖章)年月日
本文标题:苏州市市管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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