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电子/通信 > 综合/其它 > 综合处ppt-中央政府采购网-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基本情况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综合处2009一、政府采购的基本定义和基本内涵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对政府采购的范畴进行了明确界定:“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仅是政府买东西的行为,它是政府管理的一种有效制度安排,他的内涵应该将包括从预算管理,供应商管理、专家管理、合同管理、供应商质疑投诉、采购方式的管理等等一系列制度。政府采购的几个基本特征一是资金来源的公共性。政府采购的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和需要由财政偿还的公共借款,其最终来源为纳税人的税收和政府公共服务收费。二是采购主体的特定性。政府采购的主体是依靠国家财政资金运作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三是采购活动的非商业性。政府采购不以盈利为目的,也不是为卖而买,而是通过买为政府部门提供消费品或向社会提供公共利益。四是政策性。相对于企业和个人而言,政府的购买力巨大,在很多国家,政府采购的金额一般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0%以上,对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产业结构以及公众的生活环境都有着十分明显的影响。并且,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政府采购的主体在采购时不能体现个人偏好,必须遵循国家政策的要求,包括最大限度地节约支出,购买本国产品等。五是规范性。政府采购要按有关政府采购的法规,根据不同的采购规模、采购对象及采购时间要求等,采用不同的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每项活动都要规范运作,体现公开、竞争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二、政府采购发展历程从1996年开始,我国率先在上海、深圳等部分地区进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试点,探索经验。1999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在国务院各部门机关试行政府采购的意见》(国办发[1999]51号),决定由国管局组织在中央国家机关进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试点。1999年全国人大提出政府采购的立法,2002年6月29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立法特点一是层次高:全国人大直接组织起草;二是时间短:从提出立法到颁布法律仅用了三年时间;三是形式民主:广泛听取了有关专家的意见。2002年10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2]53号),明确了改革的目标、原则、管理与组织实施、采购方式、采购工作程序、监督检查、实施步骤等,并决定成立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2003年1月10日,伴随着《政府采购法》的实施,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正式成立。2003年8月18日,国办转发了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03]74号),对政府采购管理体制、监督体制、机构设置、队伍建设等进行了部署。三、我国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全面实行政府采购制度是健全公共财政体制的内在要求。全面实行政府采购制度是廉政建设的迫切需要。全面实行政府采购制度是加强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四、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基本制度规定关于实施范围。关于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关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关于采购方式。关于实施范围按照国办发[2002]53号和[2004]29号文件规定,2003年,政府采购制度在中央一级预算单位实施,2004年扩大到京外二级中央预算单位,2005年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行政府采购。因此,从2005年开始中央京内京外各级预算单位都要执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对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项目都要统一交由采购中心组织实施。关于政府采购管理体制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按照“统一归口,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监督管理机构、执行机构和部门主管机构相互协调配合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财政部是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政府采购的政策制定、预算编制、资金集中支付、信息管理、聘用专家管理、供应商投诉处理、集中采购机构业绩考核和政府采购管理人员培训等监督管理工作。采购中心是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的执行机构,负责制订集中采购工作规程、组织实施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项目采购、集中采购业务人员的培训等工作。各部门负责预算和财务管理的司(局)是本部门、本系统政府采购的主管机构,负责本部门、本系统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内部协调组织、采购资金管理等工作。关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按照《政府采购法》,中央单位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由国务院制定并颁布,而且每年颁布一次。从2003年开始,国务院办公厅连续五年印发了《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08年12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中央预算单位2009-2010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国办[2008]129号),规定了实行政府集中采购的品目范围:货物类包括: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计算机通用软件、服务器、网络设备、程控交换机、复印机、印刷设备、多功能一体机、打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碎纸机、照相机、摄像机、电视机、电冰箱、复印纸、移动存储设备、汽车、电梯、供暖锅炉、空调机、办公家具、变配电设备;服务类包括:汽车维修、汽车保险、汽车加油、印刷项目、会议服务、工程监理、机关办公场所物业管理;工程类包括:统一组织的房屋(含宿舍)修缮、装修。共计三大类,33种品目。关于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五、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取得的工作成效集中采购规模快速增长,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显著提高。政府集中采购发挥政策功能的作用初步显现。规范了采购行为,堵塞了管理漏洞集中采购规模快速增长,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显著提高。2003年采购规模7.1亿元2004年采购规模30.8亿元,同比增长334%2005年采购规模为50.47亿元,同比增64%2006年采购规模85.5亿元,同比增69%2007年采购规模117.5亿元,同比增长32%2008年采购规模129.5亿元,同比增长10%六年来,累计采购金额420.9亿元,节约财政资金78.3亿元,资金平均节约率16%左右政府集中采购发挥政策功能的作用初步显现。促进节约型机关建设保护中小企业体现管理效益促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有利于贯彻落实国家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有关政策,优先购买经国家认证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引导部门合理需求,严格执行车辆等货物的配置标准,从源头上遏制盲目追求高标准、高配置的现象,通过政府集中采购把好资源节约关。保护中小企业为中小企业提供了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的机会。《政府采购法》明确规定政府采购要扶持中小企业,这是法律一项重要的政策目标,虽然只是原则性规定,但足以说明从立法角度已经关注到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利益。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面向所有企业,没有企业规模大小的门槛限制,这对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是非常有利的。体现管理效益通过集中采购制度的贯彻实施,提高了采购行为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加强了社会对政府采购行为的监督。如通过对汽车加油、汽车保险、印刷等项目实行定点采购,强化了制度约束,堵塞了管理漏洞,降低了监督和采购成本。预防腐败政府采购作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的一项重要举措,以透明度为原则,以一系列制度和规章来规范采购行为,在抑制腐败,反商业贿赂方面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六、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简介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2]53号)和中编办《关于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02]163号)的规定,于2003年1月10日正式成立的,是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的执行机构,是经注册的独立事业法人。机构设置。目前,采购中心编制50人,内设6个处(室),分别是办公室、综合处、采购一处、采购二处、采购三处、信息服务处。主要职责。根据国办[2003]74号文件规定,采购中心负责统一组织实施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项目采购,制定集中采购操作规程,负责集中采购业务人员的培训,办理其他采购事务等。采购中心组织实施集中采购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各处(室)的职责分工为:各处室职责办公室负责中心内部文秘、人事、安全、保密、行政事务和政府采购档案管理;负责中心财政资金、委托代理采购资金、投标保证金的核算和管理;负责集中采购业务人员的培训;负责宣传工作;负责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有关事宜;承担中心党委的日常工作。综合处负责研究制定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操作规程;负责汇总编制集中采购计划和实施方案;负责政府采购理论研究;负责审核招标文件和评标报告;负责中心的法律事务,起草采购合同;负责评审专家信息库、供应商信息库的管理工作;负责受理供应商质疑;负责起草领导讲话稿。采购一处负责信息产品的集中采购工作,主要包括计算机、服务器、扫描仪、投影仪、摄影摄像器材、程控交换机、打印机、网络设备、复印机、传真机、印刷设备、计算机通用软件、计算机信息系统工程等。采购二处负责办公用品和办公设备的集中采购工作,主要包括汽车、单体空调、办公家具、变配电设备等;负责服务项目的集中采购和日常管理工作,主要包括汽车维修、汽车加油、汽车保险、印刷、会议服务等。采购三处负责房屋修缮、装修等工程项目的集中采购工作;负责电梯、锅炉、中央空调、建筑材料等工程相关配套设施、设备的集中采购工作。信息服务处负责对采购中心业务需求进行调查、分析,提出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府集中采购信息管理系统的维护;负责政府集中采购信息管理系统的技术支持和系统用户的培训、服务工作;负责政府集中采购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的建设、管理、信息更新与日常维护工作;负责为集中采购供需双方提供网上采购服务等。2009-2010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特点及变化情况新目录的特点发布时间早二○○八年十二月十七日,以国办发〔2008〕129号文件发布保持了连续性和稳定性33类商品和项目+1类动态项目有增有减,体现了工作的实际反映了政策的调整和变化突出了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主体地位目录主要变化取消了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网络专用设备”,统一归至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行政府集中采购通用软件的内涵进行了重新界定原目录指“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中间件软件、办公软件、防病毒软件”新目录扩大为“指直接从市场可以购买的标准软件等非定制开发的商业软件”目录主要变化“文印设备”明确了具体内涵,指速印机、胶印机、数码印刷机、装订机共4类“空调机”明确了具体内涵,指中央空调、商用空调、民用空调和精密空调4类“照相机”增加了限额标准,指单台或批量金额3000元以上取消了“电话机”、“建筑装饰材料”两个品目增加了动态调整项目体现政策功能列入财政部等有关部门下发的节能环保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实行集中采购。目前,计算机、打印机等节能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品目主要通过协议供货组织实施;水嘴、便器等品目也将组织协议供货或定点采购目录执行要求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商品和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组织采购部门集中采购由部门自行组织,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也可以委托社会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其中涉及集中采购机构采购的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组织采购科学制定目录实施方案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不断优化完善目录实施方案目录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和变化目录的实施需要中央预算单位的通力支持与配合,希望多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欢迎大家对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谢谢大家!gao1391@sina.com010-83084963
本文标题:综合处ppt-中央政府采购网-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78820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