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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石牛至郎奇公路工程项目施工招标《项目专用本》招标文件招标人:莲都区交通局编制人:莲都区交通局二○○八年十一月莲都区石牛至郎奇公路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文件1说明一、莲都区石牛至郎奇公路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文件,由交通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上、下册)(以下简称《范本》)和招标人根据本项目实际自编的《项目专用本》共同组成。两者是一个整体,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二、《范本》中的投标人须知、合同通用条款、技术规范和相关的表格格式是供所有招标文件通用的标准化条款和规范;针对本项目实际对《范本》所作的修改、补充和具体化,分别编在《项目专用本》的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投标人须知修改表、合同专用条款数据表、合同专用条款、技术规范专用条款及有关表格中。凡《项目专用本》与《范本》对同一条款的规定和要求或数据有不一致之处,以《项目专用本》规定为准;《项目专用本》未列入的,仍按《范本》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三、投标人应将《项目专用本》与《范本》结合阅读,并按《范本》和《项目专用本》的要求认真编制投标文件,完整地反映招标文件的规定和内容,避免投标文件因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而被拒绝。四、《范本》由投标人自备。招标人:莲都区交通局编制人:莲都区交通局莲都区石牛至郎奇公路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文件目录卷次篇目录分册目录莲都区石牛至郎奇公路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文件2次内容《范本》《项目专用本》页码页码一1招标公告6-72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上册13~28投标人须知资料表9-10投标人须知修改表11-19附件1工程说明20-22附件2施工合同段划分表23附件3主要工程数量表24附件4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25附件5施工招标评标办法26-29附件6投标文件目录和投标文件装订的规定303合同通用条款合同通用条款上册33~784合同专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数据表32-33合同专用条款34-45二5技术规范技术规范下册1~390技术规范专用条款48-87三6投标书与投标担保格式A.投标书格式上册89~9090B.投标书附录91C.投标担保格式上册9292D.授权书格式上册93927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94-1048投标书附表格式投标书附表格式上册123~1311069合同格式A.合同协议书格式上册135~136108B.廉政合同格式上册137~138109C.安全生产合同格式上册139~140109D.项目经理委任书格式上册141109E.联合体协议书109F.工程质量责任合同格式110-11110履约担保格式A.履约银行保函格式上册145113B.开工预付款银行保函格式上册146113附篇施工组织设计建议书施工组织设计建议书(含附表)上册149~15611311资格审查115-129四12施工图纸另册130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莲都区石牛至郎奇公路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文件3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上、下册)交公路发[2003]94号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投标人自备)人民交通出版社Chinacommunicationspreess第一卷莲都区石牛至郎奇公路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文件4第1篇招标公告第2篇投标人须知(正文见《范本》上册)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投标人须知修改表附件1—工程说明附件2—施工合同段划分表附件3—主要工程数量附件4—项目地理位置图附件5—施工招标评标办法附件6—对投标文件目录和投标文件装订的规定第3篇合同通用条款(正文见《范本》上册)第4篇合同专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数据表合同专用条款莲都区石牛至郎奇公路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文件5莲都区石牛至郎奇公路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第一篇招标公告莲都区石牛至郎奇公路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文件6莲都区石牛至郎奇公路工程(下称本项目)初步设计已由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丽发改基综[2008]435号文批准,并已列入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建设资金由省厅补助及地方自筹。莲都区交通局(下称招标人)为本项目业主。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土建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一、项目概况:莲都区石牛至郎奇公路工程项目,起自石牛大桥西侧连接线西端,与桃碧线平面交叉,沿赵村北侧向东延展,跨新治河及郎奇溪,终于郎奇村北侧上黄山附近与黄碧线连接。项目路线全长2.693km,二级公路标准,设计时速60公里/小时,路基宽12米,路面宽7米,设中小桥梁101m/4座,涵洞13道。二、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设1个施工合同段和1个监理合同段。1、施工合同段:路线长为2.693km,主要工程内容有: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通安全设施、景观绿化等。计划工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2、监理合同段:监理内容包括对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通安全设施、景观绿化的监理。监理服务期为36个月,其中施工期监理12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24个月。三、投标人主要条件:1、施工投标人要求:(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历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施工合同段的投标。(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有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或作为初始注册人员已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建设厅公告,并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2、监理投标人要求:(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具有同类工程监理经历的监理单位,均可参加监理合同段的投标。(2)、驻地监理工程师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交通部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有公路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3、本项目不允许以联合体的方式投标。四、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购买设计图纸时间、地点: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出售石牛至郎奇公路工程设计图纸,招标人将不再举行标前会议和组织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了解。投标人到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丽水市解放街373号3楼)不记名购买设计图纸。购买设计图纸时间:2008年11月5日-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地点: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丽水市解放街373号3楼)。每份设计图纸收取资料费,施工单位为人民币1000元正;监理单位为人民币500元正,售后不退,过期招标人不予受理。五、招标文件及补遗书下载方式:莲都区石牛至郎奇公路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文件7有意向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可于2008年11月5日起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2008年11月21日前网上下载补遗书(请有意向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注意查看更新并下载,对未下载补遗书造成的废标等损失,招标人概不负责)。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08年11月5日起,网址:丽水市采购与招标网()。补遗书下载时间:2008年11月21日前,网址:丽水市采购与招标网()。六、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1月2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至丽水市解放街373号3楼,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七、开标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开标仪式,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被授权的代理人应携带授权书(含公证书)原件并应提供至投标时连续12个月(企业设立不足12个月,从设立时起)在该企业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原件或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被授权的代理人至投标时在该企业连续12个月参保的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开标大会,则不需提供社保证明)。投标人应携业绩证明原件备查。八、投标担保支付方式:施工合同段的投标人应按施工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投标人须知”第13条规定提交人民币30万元的投标担保(银行电汇);监理合同段的投标人应按监理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3条规定提交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担保(银行电汇)。银行电汇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划拨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上,银行电汇的汇款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开户名称: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开户银行:丽水市建行莲城支行账号:33001696135050005879招标人:莲都区交通局地址:解放街534号邮编:323000联系人:刘俊电话:0578-2174263传真:0578-2177636招标人:莲都区交通局日期:2008年11月3日莲都区石牛至郎奇公路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文件8一、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第二篇投标须知莲都区石牛至郎奇公路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文件9投标人须知条款号具体信息或数据1.1招标人名称:莲都区交通局地址:莲都区解放街534号电话:0578-2174263传真:0578-2177636邮编:323000联系人:刘俊1.1工程项目名称:莲都区石牛至郎奇公路工程项目1.2工程说明:详见附件1——工程说明1.3预期工期:12个月。暂定计划开工日期:2008年12月20日。2资金来源:本项目经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丽发改基综[2008]435号)文批准建设,已列入2008年度基本建设计划,资金来源为:省交通厅补助和地方自筹。3.1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第三卷第11篇规定的强制性资格条件。3.2本项目不适用。5.1现场考察时间:不安排5.2本项目不适用。6.1标前会议时间:不安排11.6本项目不调价。12.1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13.1投标担保的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14.1有无技术性选择方案:无;15.1投标文件的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投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并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应按正本的复制件补交5份投标文件的副本。投标人须知条款号具体信息或数据莲都区石牛至郎奇公路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文件1016.3(1)送交投标文件的地址:丽水市解放街373号3楼(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16.3(2)莲都区石牛至郎奇公路工程项目施工招标第Ⅰ合同段16.3(3)开标时间:2008年11月28日上午9:00时17.1投标截止期:2008年11月28日上午9:00时17.2投标截止期7天前20.1开标时间:2008年11月28日上午9:00时地址: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丽水市解放街373号3楼)28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评标办法详见投标人须知附件5(招标评标办法)32.1履约担保的金额:根据浙江省交通厅《关于公布2007年度全省在建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浙交[2008]152号文),AA级信用企业为合同价的5%,A级信用企业为合同价的8%,B、C级信用企业为合同价的10%。履约担保形式为银行保函。(若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90%时,应加上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90%部分的全额银行汇票)。提交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4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和工程质量责任合同之前。33.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4天内34.4招标工作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监督机构:丽水市交通局邮编:323000地址:丽水市大洋路262号电话:0578-2615125监督机构:莲都区监察局邮编:323000地址:丽水市解放街57号电话:0578-2771817二、投标人须知修改表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对第2篇《投标人须知》的修改如下:莲都区石牛至郎奇公路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文件11条款号原条款修改后的条款2资金来源(见《范本》上册第13页)本招标项目由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丽发改基综[2008]435号文批准建设,已列入2008年度省基本建设计划项目,资金来源为:省交通厅补助和地方自筹相结合。投标报价和中标后的工程价款均以人民币结算和支付。3.1投标人的合格条件(见《范本》上册第13页)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第三卷第11篇规定的强制性资格条件。3.2投标人的合格条件(见《范本》上册第13页)删除3.2款,本项目不适用。3.3投标人的合格条件(见《范本》上册第14页)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1招标文件的内容(见《范本》上册第15
本文标题:莲都区石牛至郎奇公路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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