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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一、认证基本流程及监督审核说明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解读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保密资格标准解读四、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保密资格评分标准解读一、认证基本流程及监督审核说明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解读(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二)承担或拟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项目或产品涉密;(三)无外商(含港澳台)投资和雇用外籍人员,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四)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人员,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与境外人员(含港澳台)无婚姻关系;(五)有固定的科研生产和办公场所,并符合国家有关安全保密要求;(六)1年内未发生泄密事件;(七)无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以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为。1、申请基本条件:非公有制企业申请保密资格的,限定于申请二级、三级保密资格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解读2、申请书填写关注项:(一)涉密部门及人数、人员的确认;(二)保密组织机构情况(需设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保密工作机构、明确机构负责人含职务任命文号、专职人员的明确信息【培训】);(三)保密制度建设情况;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解读3、现场审查程序及关注项:(一)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被审查单位.;(二)听取被审查单位情况汇报和对有关事项的说明;(三)审查有关文字材料;(四)接触有关人员了解情况;(五)组织涉密人员进行保密知识考试;(六)进行现场审查,并作出审查记录;(七)对现场检查情况进行评议,研究或表决形成审查意见和评分结果。审查意见和评分结果填写在《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复查)意见书》(以下简称《审查(复查)意见书》)中,并由审查组组长在签名栏内签名;(八)向被审查单位通报审查意见和评分结果,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九)被审查单位在《审查(复查)意见书》签名栏内对审查结论签署意见。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解读4、有效性及监督审查:(一)取得保密资格的单位应当实行年度自检制度,每年1月底前,向审查认证机构报送《标准》执行情况自检报告;(二)对取得保密资格满2年的单位应当进行复查。对重要事项达不到《标准》或严重违反保密规定,存在重大泄密隐患的,应当中止复查,给予警告,并要求其限期采取整改措施;(三)保密资格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需继续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应当提前90个工作日重新提出申请。谢谢!
本文标题:军工保密资格审查认证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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